至于税额,如果您的实际金额大于总薪资的14%,则应填写总薪资的14%,超出部分由增加额填补。
如果计算的金额少于工资总额的14%,即可以完全扣除,则税额等于计算的金额,当然要填入9429.72元。
1.第1行“ I.工资和薪金支出”: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填入第1栏“帐户金额”,以计算成本中包括的雇员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的金额;填写第4列“税额”税法规定了税前允许扣除的金额;第5列中的“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2.第2行“在哪里:股权激励”:第1栏“账户金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纳税人制定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并计入成本和费用中;第4列“税额”是指填写该行权时根据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数额;第5列中的“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3.第3行“第二,员工福利费用”: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会计中成本费用中所包含的员工福利费用的金额;第2栏“减税率“报告税法规定的扣除率(14%);第4栏“税额”填写根据税法扣除的税额,根据第1行第4列”工资和薪金支出税额“×的14%填写小数值;第5列中的“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4.第4行“ 3.员工教育支出”:基于第5行或第5 + 6行之和填写报告。
5.第5行“其中:根据税项准备金扣除的雇员教育费用”:适用于根据税法扣除了比例税前雇员教育费用的纳税人。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对费用中所含金额的会计计算,其中不包括可以在第6行中完全扣除的员工培训费用;第2栏“税收法规扣除率”填写了税法规定的扣除率;第3栏“以前年度的累计扣除额”填入了以前年度累计的扣除额所允许的员工教育支出的余额;第4栏“税额”报告了根据税法第1行所允许的税前扣除额第四栏“工资薪金支出-税额”×扣减率与本行第一+三栏之和的最小值;第5栏“税收调整额”是第1-4栏的余额;第6栏列“结转后的累计扣除额”是列1 + 3-4中的金额。
6.第6行“包括:根据税收法规完全扣除的员工培训费用”:适用于被允许根据税法扣除所有税前员工培训费用的纳税人。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的费用和费用的会计核算,并允许根据税法全额扣除员工培训费用;第2栏“税收法规扣除率”填写了税法规定的扣除率(100%);第4栏“税额”是根据税法填写的税前扣除额;第5列“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7.第7行“第四,工会支出”:第一栏“帐户金额”填充在纳税人对工会支出成本的会计计算中;第二栏“减税率”填写税法规定的扣除率(2%);第4列“税额”是根据税法填写的税前扣除额,根据第一行第4列“工资和薪金支出-税额”×2%在第1栏中填写较小的值;第5列中的“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8.第8行“ V.各种基本社会保障付款”:第一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记帐的各种基本社会保障付款的金额;第四栏“税额”是指根据税法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基本社会保障缴款额。第5列“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9.第6行“六。住房公积金”: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核算的住房公积金的金额;第4栏“税额”填写了税前允许的扣除额住房公积金数额;第5列中的“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10.第10行“ VII。补充养老保险”:第一栏“帐户金额”填写纳税人的会计补充养老保险金额;税前第四栏“税额”填写税法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额,按照本行第一行第一栏“工资薪金支出税额”的最小值×5%和本行第一栏的最小值进行报告。第5栏中的“税收调整额”为1其余4列。
11.第11行“八项补充医疗保险”:第一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记入的补充医疗保险的金额;税前第四栏“税额”填写税法扣除额应按照本行“工资薪金支出-税额”第1栏第4栏的最小值×5%和本行第1栏的最小值进行报告。第5栏“税收调整额”应为第1-4栏的余额。
12.第12行“九个其他”:填写其他员工薪酬支出,税法规定和税额调整额的会计处理。
13.第13行“总计”:填写第1 + 3 + 4 + 7 + 8 + 9 + 10 + 11 + 12行的金额。
填写“税收调整项目详细清单”的说明
1.适用范围
此表格适用于需要进行审计以收取公司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其次,报告的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写了与税收抵免不一致的项目企业财务会计处理的税收规定。
3.填写相关项目的说明
此表中的税项调整项基于“收入调整项”,“扣除额调整项”,“资产调整项”,“准备金调整项”,“房地产企业预售估算利润”收入”汇总并报告“特殊税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其他”七个类别,并计算税收调整项的“调整金额”和“调整金额”的总额。在
数据列中,有四列:“帐户金额”,“税额”,“调整额”和“调整额”。“帐户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所占项目的金额。“税额”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额。
“收入调整项”:从“税额”中减去“帐户额”后的余额为正,并以“增加额”报告。如果余额为负,则在“减少和减少”中报告绝对值金额”。其中,第四行“ 3.销售折扣和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折扣”应作为“扣除调整项目”。
“扣减调整项”,“资产调整项”:从“帐户金额”中减去“税额”后的余额为正,并填写“调整后的金额”。如果余额为负,请更改它绝对值以“减少量”报告。
其他项目的“调整增加额”和“调整减少额”应根据上述原则计算和报告。
未填写此表格中带有*的列。
(1)收入调整项
1.第1行“ I.收入调整项”:填写收入调整项从第2行到第19行的总计。没有报告第1列“帐户金额”和第2列“税额”。
2.第2行“ 1.视为销售收入”:填写纳税人未对销售会计进行会计处理的金额,应将其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
(1)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直接填写第三列“调整后的增加额”。
(2)金融企业“调整金额”的第三列摘自附表1(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的第38行。
(3)普通工商企业“增加额”的第三列摘自附表1(1)“详细收入表”的第13行。
(4)未填写第1列“帐户金额”,第2列“税额”和第4列“减少额”。
3.第3行“ 2.接受捐赠收入”:第2栏“税收金额”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纳税人报告,捐赠金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金核算,税额调整额。第3列中的“调整金额”等于第2列中的“税额”。未填写第1列“帐户金额”和第4列“减少金额”。
4.第4行“ 3.销售折扣和不符合税收法规的折扣”:填写纳税人不符合销售折扣和折扣税收法规的税收调整额。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销售折扣和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向买方出售的折扣的金额。第2栏“税额”填写销售折扣和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折扣。在第3列“调整后的增加额”中,填写第1列和第2列之间的差额。未填写第4列“减少量”。
5.第5行“ 4.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填写纳税人的会计,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但未根据税法规定以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额调整额。
第1栏“帐户金额”报告了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纳税人的收入;第2栏“税额”报告了根据税收法规确认的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第3栏“增加金额”“填写纳税人的税额调整额;第4栏“减少额”中填写纳税人的税额减少额。
6.第6行“ 5.根据权益法核算长期权益投资以调整初始投资成本以确认收入”:填写纳税人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单位应有的争论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差额计入获得投资的当期营业外收入。银行的“减少额”数据通过附表11“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损失)明细表”第5栏中的“总计”报告。未填写第1列“帐户金额”,第2列“税额”和第3列“调整额”。
7.第7行“ 6.持有使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期间的投资损益”:第3栏“增加额”在长期股权持有期间向纳税人报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额,应当按照投资损失额与其他按照税法确认为损失但未确认为损失的金额分担;第4栏“减少金额”根据权益法向纳税人的长期会计报告在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利润,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的金额以及其他在会计中确认为收入但根据税法规定不确认为收益的金额。本行根据附录11“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损失)明细表”进行分析并填写。
8.第8行“ 7.特殊重组”: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将被视为特殊重组的金额,从而导致财务会计和税收法规之间的税收调整不一致。
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纳税人的帐面金额;第2栏“税额”填写根据税法规定确认的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第3栏“调整“增加额”报告纳税人的税额调整增加额;第4栏“减少金额”报告了纳税人的税收调整减少金额。
9.第9行“ 8.总体重组”: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填写纳税人的税收调整,作为总体重组,导致财务会计与税收法规之间存在不一致之处。
10.第10行“ 9.公允价值变动的净收益”:附表7“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税率调整表”批准了第3列“增加额”或第4列“减少额”。 ”在第五行和第五列中填写数据。
当附表7第五列中“税收调整量”的第十行中的“总数”为正时,请在第三列第三行的第三行中填写“调整后的增加量”附表3的行;当它是负数时在银行“减少额”的第四栏中输入其绝对值。
11.第11行“ 10.确认为递延收入的政府补贴”:填写纳税人获得的政府补贴,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为递延收入或特殊(长期)应付款,税收处理应计入总收入的金额可以调整税收。
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的帐面价值,用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收入;第2栏“税额”填写根据税法规定确认的纳税人的收入额;第3栏“调整幅度”“金额”填写纳税人的税额调整增加额;第4栏“减少金额”填写了纳税人的税收调整减少金额。第2栏“税额”填写了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的税前利息。如果存储库的第一列≥第二列,则将第一列和第二列之间的差填充到存储库的第三列“已调整金额”中,而不填充第四列“已调整金额”;如果银行的第一列<列2列,第3列“调整量”和第4列“调整量”未填充。
11.第30行“ 10.住房公积金”:第一栏“帐户金额”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填写纳税人的实际住房公积金金额;第二列“税额”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允许在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如果存储库的第一列≥第二列,则将第一列和第二列之间的差填充到存储库的第三列“已调整金额”中,而不填充第四列“已调整金额”;如果银行的第一列<列2列,第3列“调整量”和第4列“调整量”未填充。
12.第31行“ 11.没收财产的罚款,罚款和损失”:第1栏“帐户金额”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向纳税人报告的实际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该金额不包括纳税人根据经济合同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款利息),罚款和诉讼费。第三栏“调整量”等于第一栏;第二列“税额”和第四列“调整额”未填写。
13.第32行“ 12.滞纳税”:第一列“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实际发生的滞纳税额。第三栏“调整量”等于第一栏;第二列“税额”和第四列“调整额”未填写。
14.第33行“ 13.赞助支出”: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了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实际发生且未发生的纳税人慈善捐款的赞助支出金额符合税收法规。第三栏“调整量”等于第一栏;第二列“税额”和第四列“调整额”未填写。
广告赞助支出是根据广告费和业务促销费的规定处理的,并在第27行的“广告费和业务促销费支出”中进行报告。
15.第34行“ 14.各种基本社会保障缴款”:第1栏“帐户金额”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向纳税人报告的各种基本社会保障缴款金额,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第2栏“税额”是按照纳税规定上报给纳税人的,允许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扣除支付的金额。银行的第一栏≥第二栏,第一栏和第二栏之差填入银行的“调整金额”第三栏;如果银行的第一列小于第二列,则第三列“调整后增加未填写第4列中的“金额”和“减少量”。
16.第35行,“ 15。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实际发生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金额会计系统;第2栏“税额”是允许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金额。如果存储库的第一列≥第二列,则将第一列与第二列之间的差值填充到存储库的“已调整金额”的第三列中,如果存储库的第一列<第二列,则第三栏未填写第4栏中的“增加额”和“减少额”。
17.第36行“ 16.与未实现的融资收入有关的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第1栏“帐户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未实现的融资向纳税人报告与收入相关的财务费用金额,在当期确认。第2栏“税额”填写了根据税法规定允许纳税人在税前扣除的相关金额。
18.第37行“ 17.与收入无关的费用”:第1栏“帐户金额”是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报告的金额,与收入无关。第三栏“调整量”等于第一栏;第二列“税额”和第四列“调整额”未填写。
19.第38行“ 18.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将第1栏“帐户金额”报告给纳税人实际的非应税收入由支出构成的支出额。第三栏“调整量”等于第一栏;第二列“税额”和第四列“调整额”未填写。
20.第19行,“ 19。额外扣除额”:第四列“减少额”取自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信息”的“总扣除额”行9。未填写第1列“帐户金额”,第2列“税额”和第3列“调整额”。
21.第40行“ 20.其他”:填写与企业财务会计和税收调整的税法规定不符的其他扣除项目。
(3)资产调整项目
1.第41行“ 3.资产调整项”:填写资产调整项从第42行到第50行的总计。没有报告第1列“帐户金额”和第2列“税额”。
2.第42行“ 1.财产损失”: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财产损失金额;第2栏“税额”按税项填写规定了税前允许的财产损失额。如果库的第一列≥第二列,则将第一列和第二列之间的差填充到库的“调整量”的第三列中;否则,如果库的第一列小于第二列,则减去第一列在第2列“减少的数量”中输入第2列的差的绝对值。
3.第43行,“ 2。固定资产折旧”:填写表9“资产折旧和摊销税调整明细表”中的报告。附表9“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税调整表”第1行“固定资产”第七栏中“税额调整量”的正数填写在“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税调整表”的第3栏中。银行;在“折旧和摊销税调整时间表”的第1行的“固定资产”的第7栏中,“税调整金额”的负值的绝对值被填入该银行的第4列的“减少金额”。未填写第1列“帐户金额”和第2列“税额”。
4.第44行“ 3.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填写表9“资产折旧和摊销税调整的详细表”中的报告。附表9“利润折旧及摊销税额调整明细表”第7行“生产性生物资产”第7栏“税额调整”填写在银行的“调整金额”的第三栏中;附表九在“资产折旧和摊销的详细税收调整时间表”的第7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第7列中,“税收调整额”的负值的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的“减少额” 。未填写第1列“帐户金额”和第2列“税额”。
5.第45行,“ 4。长期递延费用”:填写表9“资产折旧和摊销税调整的详细表”中的报告。附表9“资产折旧及摊销的财产税调整明细”行10“长期递延费用”第7栏“税项调整”填写在银行“增加金额”的第三列中;附表9在“资产折旧及摊销税额明细表”的“长期递延费用”的第七栏中,“税额调整额”的负值的绝对值填入第四的“减少额”中银行专栏。未填写第1列“帐户金额”和第2列“税额”。
6.第46行,“ 5。无形资产的摊销”:填写表9“资产折旧和摊销税调整的详细清单”中的报告。附表9“资产折旧及摊销税额调整明细表”第15行“无形资产”第7栏“税额调整”填写在银行的“增加额”第3栏中;附表9“资产”
1.普通工商企业:附表1(1)第2行第3栏=第13行。
金融企业:第2行第3栏=附表1(2)的第38行。
2.第6行第4列=附表11第5列中“总计”行的绝对值。
3.当附表7第10行的第五列为正时:第10行的第三列=第七附表的第10行的第五列;当第七个计划的第10行的第五列为负数时:第10行第4列=附表7第5行第5列中负数的绝对值。
4.第14行第4列=附表一(3)的第10行。
5.第15行,第4列=附表1,第1行。
6.第16行第4列=附表5第6行
7.第17行第4列=附表V第14行。
8.第18行,第4栏=附表V,第39行。
9.普通工商企业:附表二(1)的第21行,第4行=第2行。
金融企业:第21行第4栏=附表II(2)的第41行。
10.第27行,第3栏=附表8的第8行。第27行第4列=附表8第10行。
11.第39行,第4栏=附表5,第9行
12.当附表9的第一行和第七列为正时:第43行和第三列=附表9的第一行和第七列;当附表9的第七行和第七列为负数时:第43行第4列=附表9第1行第7列中负数的绝对值。
13.当附表九的第七行和第七列为正时:第44行,第三列=附表九的第七行和第七列;当附表9的第七行和第七列为负数时:第44行,第4列=附表9第7行,第7列的负数的绝对值。
14.当附表9第10行的第七列为正数时:第45行的第三列=第九行的第10行的第七列;附表9第10行的第七列为负数时:第45行第4列=附表9第7行第7列中负数的绝对值。
15.当附表9第7行第7列为正数时:第46行第3列=附表9第9行,第7列;当附表9的第7行,第7列为负时:第46行第4列=附表IX第7行第7列中负数的绝对值。
16.当第九张表的第16行的第七列为正数时:第48行的第三列=第九表的第16行的第七列;当第九个时间表的第16行的第七列是负数时:第48行第4列=附表9第16行第7列中负数的绝对值。
17.当附表9的第7行和第7列为正数时:第49行和第3列=附表9的第17行和第7列;当附表9的第7行和第7列为负数时:第49行第4列=附表IX第17行第7列中负数的绝对值。
18.当附表10的第5行和第5列总数为正时:第51行和第3列=附表10的第10行和第5行;计划十排第17行和第5列负数时:第51个行和第4列=第十个时间表的第17行和第5列的绝对值。
19.第55行,第3栏=主表的第14行。
20.第55行,第4列=主表的第15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