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所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可以扣除部分,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 。上述总工资是“应付工资”,包括以下六个部分,其中包括:(1)每小时工资; (2)计件工资(3)奖金; (4)津贴和补助(5)加班和加班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目前,常见的薪资避税方法如下:
(1)在允许减税之前,尽可能安排工资的支付;
(2)提高员工福利水平并减少名义收入;
(3)可以推迟或推进使月薪收入大致平坦的方法;
(4)纳税人尽可能长期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员工福利水平和减少名义收入的方法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合理避免个人所得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行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财富管理保险;
(4)其中一部分包含在薪水单中,其余的薪水通过发票偿还;
(5)从税务部门获得更多的福利资金,更多的福利;
(6)发行为实物;
(7)公积金多付(但同一家企业也面临多付)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如:①企业免费提供午餐,或公司直接支付合作伙伴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并安排免费医疗补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运输;员工子女等
员工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
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借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
借款:行政费用
贷款:应纳税款,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您的实践,您可以进行会计处理,并将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计入管理费用。
扩展数据
企业向员工支付的这部分个人所得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一次性获得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第三条规定:根据企业收入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现行规定,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计算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年度一次性红利部分税金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雇主为雇员付款个人所得税的支付应属于个人工资的一部分。单独列为企业管理费的任何项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均不得扣除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