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扣除。
企业所得税实施规则
第三十五条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或省人民政府可以扣除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企业收入有关的实际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亏损和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企业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允许扣除基本伤害保险费,如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扣除。
在企业工作或受雇的所有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计算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标准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予以扣除。雇员;没有扣除。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和医疗保险附加费的通知》(财税[2009] 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应有关政策规定,计算不超过税率5%的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为在该企业工作或受雇的所有雇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员工的总工资。;超出部分将不会被扣除。可以看出,前提是“相关国家政策”。当前的国家补充养老保险(年金)政策是于2004年5月1日生效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补充医疗保险由有关省,市政府颁布。无论政策如何,都强调两种保险必须以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为基础,也就是说,只有在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后才能参加这两种保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的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应在财务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予以批准。国务院税务部门扣除。
27号通知强调“全体员工”,也就是说,所有员工都必须受这两种保险的保障,不仅限于公司的中高层。只能根据部分27号文的规定抵扣仅部分人的两种保险。,但应视为商业保险,不可抵扣,加税待遇。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保险(财税[2009] 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企业工作或受雇的所有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金。政策法规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补充医疗保险费;超出的部分不可扣除。
补充保险是指由企业和雇主根据相关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范和指导建立的,基于政策的团体福利社会化安全体系,作为直接责任主体。重要内容之一。
(1)公共援助
公共援助主要是指国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投资以为雇员或退休人员提供补充保护。例如,国家给从事高科技项目的单位划拨一定数量的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要求补充担保,这样他们不仅可以在工作中获得高收入,而且可以在晚年过着非常安全的生活。并在国家关键岗位上稳步贡献。另一个例子是地方政府的资金,用于向随时暴露于阳光,风,雨和生命危险的公安人员提供补充安全保障,以便他们能够勤奋工作以维护社会秩序,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另一个例子是上海市职工互助担保协会为退休职工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险。地方政府和工会联合会也承担部分资金。这实际上是公共援助的一部分。
(2)他帮助
其他协助主要是指雇主或行业,并为其雇员提供补充担保。有些完全由雇主出资,也由雇主和个人共同出资。
(3)互助
互助主要是指由工会系统的工人互助担保协会开展的互助担保活动,其资金主要由工会和雇员资助。当前的互助保证在养老和医疗中更为普遍。
(4)自助
自助意味着工人自己有足够的资金为自己提供补充保护。目前,许多地方已经向个人开放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职工,个人可以投资企业年金;地方事业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也可以向企业投资。年金;自由职业者,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协议以及其他获得批准的经济收入的人也可以投票支持企业年金。商业人寿保险的个人保险也是一种自助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