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票实际报告的补贴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补贴基本上也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报销的个人汽油费用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直接计入企业管理费用—车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企业筹备期间发生的启动费用,公司费用,工会费用,董事会费用,诉讼费用,企业经营管理中董事会和行政部门产生的商务娱乐费用或应由企业统一承担财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等。管理费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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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对象: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那些在中国有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生活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人员和同胞。
居民纳税人: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人,应承担无限的纳税义务,即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没有居所或居住地,或者没有居所,但在该领土上居住少于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并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仅针对那些从中国境内获得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认股权收益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5] 35号),确认了认股权收益性质以及具体的税收规定除非另有说明,当
员工接受执行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通常不会将其作为应税收入征税。
雇员行使权利时,从企业获得的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格(授权价格)与购买日期的公允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指同一股票的收盘价)天,以下相同)是由于员工在企业中从公司的业绩和业绩以及从业人员和受雇者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工资收入”的适用规定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于特殊情况,如果员工在行使日期之前转让股票期权,则对股票期权转让所得的净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作为工资和薪金。
行使日期间雇员的薪金和薪金收入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以认股权形式的薪金和薪金的应税收入=(行使股票的每股市场价格)员工收购通过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权利金)×股数。
雇员在重新转让行权股票时获得的差额高于购买日的公平市价,这是由于个人在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证券所获得的收入证券,并且应基于“财产计算并适用于“转移收益”的征税和免税规定,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因股份所有权而参加企业税后利润分配而获得的收入,应按照“利息,股息,股息收入”的适用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公务用车制度获得补贴收入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文件(国税函〔2006〕245号):
最近,一些地区澄清了如何对个人从公务车制度改革中获得的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据了解,近年来,由于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一些单位已经向乘车者提供了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现金支付,限价内实际报销汽车费用以及单位的反补贴。 -租赁员工的车辆付款车辆租赁费(私家车共享),单位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向用户支付相关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公务车体制改革后,对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是: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2条规定:个人运输和通讯补贴所得的税收在扣除一定的公务支出标准后,通过制度改革获得的公务用车和通讯补贴的公务收入,将根据“工资和薪金”中的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按月支付,它将计入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中。将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按月支付,它将分解为自己的月份,并与该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相结合。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省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运输和通讯支出的实际发生额计算,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