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的工资高于应税工资标准(已代扣个人所得税),则A公司可以扣除税前的全额费用。只要已提交劳动合同的人的工资可以在税前支付。
公司向外国公司支付的劳务费不包含个人所得税,但还必须预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注意:营业税是外国公司应付的预扣税,而不是您公司应付的税。
并且它可能还涉及公司所得税问题。应考虑以下问题:首先,提供劳务的地点。外国公司是在中国还是在国外提供劳务服务。如果您在国外,则不涉及企业所得税。2.税收协定。如果在中国提供劳务,则还取决于中国与外国公司所在国之间是否有税收协定。不可以,外国公司必须以中国居民公司的收入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这样,则取决于外国公司是否在中国构成“常设机构”(在中国,标准通常为183天以上或连续一年以内)在12个月内(在中国超过6个月),其组成是按收入计算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不构成,则必须申请免税条约。
劳务派遣工资不能作为公司的工资支出扣除
在实际工作中,某些公司可能会根据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协议,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险费。费用要扣除所得税吗?它可以用作计算这三项费用的税前扣除的基础吗?
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可以扣除合理的工资支出。前款所称工资,是指每个纳税年度支付给公司在岗职工的全部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年末加薪。 。,加班工资以及与雇员的任期或工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允许扣除税前费用的企业合理的工资支出强调其是“服务于企业”还是“受雇于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对于要持有或受雇的公司,应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关于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签订固定期限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每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就业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通常在临时,辅助或替代性工作中执行。因此,劳务派遣工作具有非技术性,临时性和固定工资(可以由市场陪同)的特征。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仅是购买劳动关系,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如工资,福利,保险费等,属于劳务公司的劳务费。公司所得税前的扣除额也不能用作计算这三只基金的税前扣除额的税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