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可以避税的方法一般来说,国内房地产企业在所得税中采用虚假成本法避税,而国外房地产企业则擅长采用“转让定价”法避税。所谓“虚假成本”,就是通过夸大成本,尽量减少房地产开发项目产生的利润来避免征收所得税。
避税特定方法:
首先,将预购购买链接到经常帐户:预售购买已记入帐目,因此应立即缴纳的税款成为当前流动性,逃税行为,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这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常用的方法。
其次,它是预付款的收据,不发行票证,隐瞒收入或不根据收入原则确认收入。预售商品房收取的预收款仅根据“收款收据”发给购买者,不会在会计处理中进行预收款处理,否则内部会计科目将被清算。单独记录。
第三,收入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公司所得税的支付由于各种原因而延迟,例如未清算,未解决或未完成所有商品房销售。
第四,税收申报额是任意调整的。由于财务限制,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自由调整年度内的纳税申报额。通常的做法是减少年初和年中的申报数量,并在年末全额支付。
五,这是一项“空”的钻探政策,不会立即清算土地增值税。开发项目应在全部清算销售完毕后清算土地增值税,部分开发商将不清算或故意离开一,二套尾房。结果,无法进行整个项目的清算,影响了土地增值税的及时,足额投入。图书馆。
第六,它是虚拟开发成本,可以任意扩展成本范围和虚拟工程成本。企业预先接受的销售甚至将房屋的所有销售都计入费用,不计入收入或超额周期,因此房地产的营业税和附加费少或少。
第七,房屋是用来偿还债务的,而用于私人用途的商品房并不根据收入原则确认收入。对于商品房,该项目仅记录在工程团队的往来帐户中,而不会进行相应的收入调整。代理销售费直接从销售收入中扣除,从代理处收取的财产的净增加额为应税营业额,从而减少了营业税。
VIII。扩大拆迁补偿面积,减少实用面积,结转经营成本。
九是降价。没有正当理由降低商品房销售价格,从而降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十,故意推迟项目的最终结算和完成时间,并避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I.从税收和税收的角度掌握薪资设计计划
应该从税收和税收的角度计划和设计好的工资计划。设计内容包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和付款方式;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具体奖惩政策;应反映经营者短期和长期经营利益的激励作用;计划和其他内容。并通过薪酬计划设计了一系列合理,可行,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来评价经营者的绩效。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注意税收的首要前提是合法性。避税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第二,避免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人阶级个人每月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应从税前扣除,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无税的。同时,还可以支付补充公积金。因此,仍有增加公积金存款的空间。工资纳税人使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例如,根据《深圳市地税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税(住房补贴)扣除额的通知》(深圳市税发[2010] 163号),自2010年4月1日起,当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和薪金收入时,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上限标准中扣除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确定为2803元。
1.购房价格优惠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