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区的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同一年度内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改变

提问时间:2020-05-06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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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6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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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市内总分机构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营业税金征收和管理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

在同一城市设立了分公司的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

分行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文件

分公司在其所在地区预缴所得税,并在结算后在总部进行一般声明

有关特定问题,请咨询您当地的税务机关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变更

1.即使这里的税务局想要更改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也只能在2011年开始。

2.如果去年的利润太高,我们的税务局将采用两种方法:1.按照批准的税率计算,并在扣除批准的利润后,多付25%所得税。2.企业认为存在未包含的费用,可以提供相关合同,发票等并提供审计公司的审计报告,以便确认这些费用。弥补或少缴所得税。

从11月开始,我们的税务局将真诚地提醒该公司德国公司的利润过高:如果有任何支出,请不要这样做,否则收入会超过批准的税率,所得税将被支付。我认为他们在这方面做得很好。

3.只要备注中指出了上一年的费用,那么今年也可以使用去年的费用

我觉得您在税务部门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