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增值税节税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05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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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5 08:24
最佳答案

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详细梳理,作为会计的你要知道这些!

【解惑】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1000元的课程券,不是每个月都有!不要着急,试试运气!!!!!

您捣碎了这个鸡蛋吗?

课程重点

★加强阵营改革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课程背景

在税制改革时代,新政打碎了人们的心灵和思想。很难放弃并讨厌增值税。金税的第三阶段,房地产会计增加了很多不满!前进的方向在哪里?征税很难!很难交代!当然,梅花没有香就很香。如果新策略是集成的,则只能沉浸在新策略中。税改力度加大后,必须掌握税收筹划要点,才能达到我们梦dream以求的三盛桃花的最高境界。

课程目的

以实际案例为例,带您进入房地产改革和增加中被忽略的“陷阱”,了解房地产改革和增加,掌握税收筹划的应用技巧并预防税收风险。

课程收入

1.审核后掌握实时股价

2.深入了解简单税和一般税对房地产的影响

3.有效掌握签署和比较工程建设合同的方法

4.掌握改革后房地产收入核算的基本规则

课程内容

I.说到股权转让的情况,在业务改革增加之后我们应该如何计划?

第二,随着业务改革的增加,土地和房地产投资应注意哪些税收问题?

-甲公司于2015年以土地投资1000万元成立了乙公司。2017年,乙公司以2000万元出让土地。如果只是征税,应纳税额是多少?

III。一个房地产公司都是新项目。一般纳税人通常计算税收。在支付建设成本时,只要财务仅具有特殊的增值税发票,业务人员就会发现老板的投诉。这是对的吗?

第四,材料和设备的供应是否一定会实现税收优惠?A电源和A控制之间有什么区别?如何使用A-control来获得最大收益?项目总合同中的物料比例与税负之间有什么关系?如何使用它?

五,房地产公司的新项目通常必须征税。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大家都说签订一般税收合同还是简单税收合同比较好?

6.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旧项目选择了简单的税金计算方法。原始建筑单位签署了合同,并承诺开具发票的11%。现在,建设单位已找到税务局来处理简单的税款计算。甲公司的会计师将扣除施工单位(11%-3%)8%的项目模型是否合理?

7.在进行业务改革后,每次简单的税收计算都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吗?

8.营业改革后,可以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扣除人工成本吗?改革后的劳务派遣发票和劳务分包发票有什么区别?如何设计服务付款流程?

IX。集团公司账单上发行的集团公司土地收购项目公司证书是否有效?

10.随着业务改革的增加,房地产如何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使用税收筹划?

11.可以计划公益捐赠吗?

12.税制改革后如何计提房地产税和附加费?

13.随着业务改革的增加,房地产将如何结转收入?会计结转收入是否也必须确认所得税?会计既不结转收入又结转收入吗?

14.开具发票时是否需要确认企业的所得税?

15.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将如何影响建筑和房地产公司?公司所得税收入的确认条件是否发生变化?

专家介绍

范建英先生

中国税务咨询集团高级合伙人,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讲师,天河智库(北京)经济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税务专家咨询小组委员智库,中国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杰出教师,北京市税务师总注册特聘老师,税务解决方案特聘老师,中国税务网特聘研究员,注册税务师,房地产税筹划专家,中国民主同盟会员,多家房地产企业,建筑业税务顾问;中国税务新闻网,海峡财经报道,中国房地产,南方房地产,现代服务业等出版了大量的财政税收论文,编辑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实务与风险防范》等财税著作。

其他信息

[时间] 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址]广州维多利亚酒店(天河区黄埔西大街106号5楼)

[学费]人民币3,000元/人,买一送二优惠政策(包括学费,教材等)。

服务类企业在营改增以后税务筹划有何变化

改革开放后服务企业税收筹划有哪些变化?业务改革和增长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如何定制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企业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税收筹划。最常见的税收筹划之一一种方法是使用政府的投资促进政策来选择低税区。在政府的投资促进政策中,总部经济投资一直受到企业的青睐。注册投资促进不需要公司在该领域定居。可以享受低税率的经济投资。总部经济投资促进特别欢迎服务型公司。以下编辑人员将首先向您介绍服务行业的业务改革和税收筹划的初始阶段。

服务业改革的早期解释

1.自2013年8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全国范围内对现代服务业进行了一些试点改革。2016年5月1日,营改制迎来了最后的战役,试点计划的范围扩大到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企业税”税收政策旨在减轻所有行业的税收负担。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税制改革”带来的挑战,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企业,我们应继续增强对税收筹划的认识,选择税收筹划方案,充分利用优惠政策。税收政策要实现最大化企业价值的最终目标。

其次,“业务改革”之后现代服务业的税收筹划策略“业务改革”政策给现代服务公司带来了好处,也带来了一系列弊端。因此,现代服务企业应根据各自的经营状况合理地进行税收筹划,减轻税收负担,享受税收优惠。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税收筹划策略:

1.有效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政策涉及大量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税率,与税收有关的特殊事项和即时退税。在“业务改革”的过程中,国家将出台许多免税政策,例如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开发服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和丧葬服务等已免税的政策。项目。,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等现代服务企业在实际应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增值应由论文联盟,临时税收法规,税务机关法规等收集和组织,并进行相应的税收筹划。只有这样,您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不会违反税收法规。对于现代服务企业,应积极创造税收优惠条件,充分利用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充分享受税收优惠,而又不损害国家税收优惠,减轻税收负担。 。当然,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企业应从企业整体税收负担的​​角度考虑。它不能为节省增值税而增加其他相关税种的负担,而且其支付的费用将超过所支付的费用。

税收优惠政策通常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制定。每个人都熟悉西部大开发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税收支持政策,大学生创业优惠税收政策以及西部大开发该政策主要适用于房地产行业。其他政策不适用于某些大型企业,包括服务业。那么总部经济的商务邀请在哪里?这是苏北经济开发区的建议。

在苏北经济开发区注册可以享受哪些税收政策: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或分支机构:

增值税:奖励50%-70%的本地保留率(50%)

企业所得税:奖励50%-70%的本地保留率(40%)

附加费:增值税的12%

独资经营(小/一般纳税人)

3点增值税:奖励50%-70%的本地保留(50%),奖励后1.95%

批准征收个人所得税:0.5%--- 3.5%

附加费:增值税的12%,0.36%

奖励后的总税率:1.95 + 3.5 + 0.36 = 5.81%

2.改变现代服务型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模式对于大型现代服务型企业,设立新公司时可以通过成立新公司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新成立的分支公司可能会在初期招致成本和损失,而总公司可以利用总公司的收入和分公司的损失来相互补充。同时,还可以通过特殊的合法关联交易来节省税款。税负较高的地区的利润转移到税负较低的地区,或者税负相对较低的地区的成本转移到税负较高的地区,以使总体税负最小。当然,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转让方式必须符合税法。

营改增后税收筹划建议

(1)通过业务分离减轻税收负担

目前,单个企业中的纳税人很少。在税收待遇方面,许多企业被划分为多种税率。合理的计划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当然是科学的,欢迎同事或会计补充。

1.业务内容拆分。

情况1:一家商业企业在销售商品时提供仓储服务。根据36号文件的规定,这是一次混合销售,所收取的仓储费应按17%的增值税征收。如果企业将仓储业务分开,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仓储分支机构,则仅需对增值税收入征收6%的增值税。

案例2:一家电梯制造企业还提供锅炉设计,安装,调试和其他人工服务。以上服务属于同一销售业务,应按照混合销售方式处理,并将生产,安装,设计,调试及其他业务收入合并。计算增值税。如果企业拥有一个独立的会计建筑安装公司来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和设计,则将大大减轻总体税收负担。

2.业务细分。

案例3:一家绿化公司种植了自己的幼苗,并用其进行了绿化项目,但无法获得进项发票来抵扣进项税。该企业将种苗业务分开并单独经营。然后,苗木种植公司可以享受免税政策销售自己的农产品。绿化公司可以使用种植公司发行的销售发票扣除13%的进项税。

(2)合理选择供应商

案例4:水田贸易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城市维护和建筑税率为7%,教育附加费为3 %。假设该月可以销售,计划每月采购一批商品,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万元。供应商有三种选择:

选项1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供应商处购买并获得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9万元,增值税15300元。实际支付105300元。

选项2从小规模纳税人的供应商处购买可以按3%的费率获得由税务机关签发的特殊增值税发票。不含税价格为8.8万元,增值税为2064万元。,企业实际购买货款9064万元。

选项3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并获得一张总价为85,000的普通发票。

从财务角度进行评估,判断供应商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较小的纳税人?

计划销售过程购买过程税会计前税前利润净利润销售收入总销售税总购买成本进项税总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总公司所得税1 2 = 1 * 17%3 = 1 + 2 45 6 = 4 + 5 7 = 2-5 8 = 7 * 7%9 = 7 * 3%10 = 12 * 25%11 = 7 + 8 + 9 + 10 12 = 1-4-8-9 13 = 12-10 a 10 1.7 11.7 9 1.53 10.53 0.17 0.0119 0.0061 0.246 0.433 0.983 0.737两个10 1.7 11.7 8.8 0.264 9.064 1.436 0.1005 0.0431 0.264 1.843 1.056 0.792三个10 1.7 11.7 8.5 0 8.5 1.7 0.119 0.051 0.332 2.203 1.33 0.998

(3)合理选择计税方法

常规税金计算:

假设进项税额为X,则:

两种税收计算方法的税收负担的​​临界点是:990.99-X = 291.26

:X = 6.977亿

因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当增值税进项税与项目定价(含税)之比大于7%时,应选择一般税。

如果公司能获得17%的原材料投入,那么原材料的比例是多少?

假设建筑企业可以按17%的税率获得特殊的增值税发票(暂时不考虑其他税率):

原材料(不含税)= 699.73 / 17%= 4116.06百万元

物质(含税)= 4064.65 * 1.17 = 4815.7万

因此,当税率为17%的物料大于48.16%(含税)时,应选择一般税法以降低税负。

因此,建筑行业对项目采用简单或通用的方法,需要结合项目情况和所有者对增值税专用的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4)人力资源管理的税收筹划

1.使用更少的人工和更多的设备

2.接受劳务外包的招聘

3.福利减少,劳动保险增加

(V)融资业务中的税收筹划

将借款更改为融资租赁

(六)建筑企业税收筹划

1.使用指甲供应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承受税负之重

全面改革和增加税收的试点方案将包括增值税征收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设定6%,10%,16%和零税率的税率,并将其转变为基于消费的增值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也可以扣除。除部分行业外,营业税制改革后一般纳税人的减税效果明显。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仍适用3%的税率(某些企业为5%),对于某些行业,例如建筑业(营业税时代,税率为5%),但对于大多数小企业规模的纳税人,没有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改革后的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实际上享受着负的“红利”。

小纳税人的实际税负

不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普通纳税人,企业的实际税负都是指企业实际承担的增值税。由于普通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因此,实际增值税是指增值税和计算出的税率。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因此,实际增值税应为根据小规模纳税人向供应商支付的销售税率,收税率,不含税的购买额计算的增值税。不包括购买商品。根据税率或征费率计算的税额和增值税。小型纳税人公司通常将增值税的难点集中在实际支付的增值税中。实际上,在采购过程中支付的所有价格都是包含增值税的价格。只要有采购,就要承担增值税。采购过程所承担的增值税不需要小型纳税人公司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税。可以扣除一般纳税人在采购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并根据销售环节中的不含税值和采购环节中的不含税额来计算税额。这将导致小规模纳税人支付比正常人更多的钱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较重。

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的​​比较分析

假设以相同的购买价格为M(不含税)的商品购买,毛利率为10%,则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计算如下:

1.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购买增值税负担= M×3%,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增值税负担= M×(1 + 10%)×3%,实际税负= M×3%×(1 + 1 + 10%)= M×6.3%

普通纳税人可以获得可从进项税额中扣除的3%的特殊增值税发票。实际税负= M×(1 + 10%)×16%-M×3%= M×14.6%。

实际上,由于普通纳税人可以在采购过程中抵扣进项税,因此他们通常不会在采购过程中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另一方面,一般纳税人不仅可以在采购过程中扣除增值税,购买固定资产,劳务和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因此,普通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远低于14.6%。

2,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负担= M×1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增值税负担= M×(1 + 10%)×3%,实际税负= 19.3%

普通纳税人仅在扣除进项税后才支付增值税,实际税负= M×10%×16%= M×1.6%

此外,一般纳税人可以从购买固定资产中扣除进项税,可以从购买服务的进项税中扣除抵免额,其实际税负低于1.6%。

小额纳税人的“税收红利”

商业改革后,所有行业都被纳入了增值税范围。与营业税率为5%相比,原来的营业税征收行业在营业改革后提高了其税率。明显的行业是建筑和运输。。这意味着,小规模的纳税人如果购买相同的服务和服务,将支付更高的增值税。增值税的增加主要是为了一般纳税人的利益,但实际上将增加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全面改革增值税,也意味着全面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增值税改革后,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抵扣固定资产,这将鼓励企业投资固定资产,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值税上投入更多,则会增加负担。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扩张投资时,将考虑将其业务转变为一般纳税人。在中国,小规模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具有良好会计核算的一般纳税人。实际上,税务机关不会检查公司的会计核算是否正确。只要企业注册,它将成为一般纳税人。这使得小规模纳税人在采购过程中难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

税制改革后,国家提高了增值税起征点,这不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实际上,“税收红利”都没有专门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国家鼓励纳税人注册为一般纳税人,以促进征收管理,但这将增加税收成本。许多小规模纳税人规模小,管理水平低,会计制度不健全或根本没有会计制度,将大量纳税人以混乱的会计方式注册为一般纳税人会造成税收困难。和管理。我之前提出的真正解决方案是直接免除小规模纳税人,废除小规模纳税人制度。这是对小型企业的实际税收红利。

小型企业选择的困难

税制改革后,一般纳税人可以扣除进项税项,并增加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难道不是让小企业更容易注册为一般纳税人吗?当然不是,这取决于企业的具体情况。由于中国有许多非常小的经营实体,例如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的数量仍然比普通纳税人大得多。结果,如果小规模纳税人被注册为一般纳税人,他仍将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普通发票,甚至在许多情况下也无法获得发票,并且仍将承担过多的税收负担。可以看出,作为一个小企业,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普通纳税人,从中国目前的税收环境来看,减轻税收负担都是困难的。一方面,国家鼓励企业家精神,但另一方面,它并没有为小企业计划一个优越的税收环境,使小企业边缘化,导致许多小企业在成立数年后耗尽能量并死亡。在享受公共百舸争流的成功注册的公司,这是可悲的不受管制的业务取消的寂寞。

建筑业"营改增"后涉税问题全面梳理,这篇最全!

编者注

自2016年5月1日在建筑行业实施“企业对企业改革”以来,已有两年多的时间。在此期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试点问题发布了一系列补丁文件。每个人都能更好地理解,掌握和应用财政和税收政策。在建筑业“业务改革”之后,我们全面梳理了与税收有关的问题。希望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

建筑服务的分类是什么,相应的税率或征税是什么?

序列号

服务名称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征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费率

1

工程服务({}} 10%/简单3%

3%

2

安装服务({}} 10%/简单3%

3%

3

维修服务({}} 10%/简单3%

3%

4

装饰服务({}} 10%/简单3%

3%

5

其他建筑服务({}} 10%/简单3%

3%

注:自2018年5月1日起,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税率将调整为10%。

政策摘要: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 36号《关于全面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的有关规定。

2在什么情况下,建筑服务适用或选择适用“简单”税收计算方法?

1.以通关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以解除合同形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建筑方不购买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购买辅助材料并收取劳力,管理或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为项目A的供应提供建筑服务;

供应项目是指由项目承包商采购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和电力的建设项目。

3.旧建筑项目的建筑服务;

旧的建设项目是指:

(1)如《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所述,合同开始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建设项目;

(2)对于尚未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合同上注明的建设合同日期应为2016年4月30日之前。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

注:年度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不超过12个月的连续营业期内应支付的累计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增值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和发票销售额。,检查并弥补销售,并通过税收评估调整销售。

对于以扣除额出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称为“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其应税销售额是根据扣除前的销售额计算的。纳税人的无形资产销售和不动产转让不包括在年度应课税活动的应税销售中。

5。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商为建筑物的基础,基础和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购买全部,部分钢材,混凝土,砖石材料和预制构件的,应当采用简易税法计算;

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具体应税行为。

政策摘要: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 36号《关于全面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根据财税[2017] 58号《关于企业改革和增加建筑服务等试点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发;

3.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

三种建筑服务如何以不同的税收计算方法计算税收?

(1)根据简化税法计算应纳税额:

1.应交税费=(全价和超出价格的费用已支付的分包付款)÷(1 + 3%)×3%

2,进项税额不能扣除

(II)一般税法的应纳税额计算:

1.应交税费=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2.当期销项税=总价和价外支出÷(1 + 10%)×10%

注意:自2018年5月1日起,一般税率计算方法的税率将调整为10%。

政策摘要: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 36号《关于全面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的有关规定。

建筑服务如何使用不同的税款计算方法申报税款?

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应预先向提供建筑服务的地点的国家税务主管机关缴纳税款,并向代理机构的地方国家税务主管机关报告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的时间和方法确定交税。

1。如果适用一般税收计算方法,则应预付税费=(全价和超出价格的费用已支付的分包付款)÷(1 + 10%)×2%

2。如果使用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进行税收计算,则预付应纳税额=(全价和超出价格的费用-已付的分包付款)÷(1 + 3%)×3%

但是,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无需提前缴税,他们只需要向机构所在的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申报税收位于。

注意:自2018年5月1日起,一般税率计算方法的税率将调整为10%。

政策摘要: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发布《跨县(市,区)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公告2016年第17号);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有关规定;

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的有关规定。

五项建筑服务,我需要纳税吗?

根据财税[2017] 58号的规定,建设企业不对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商预收的项目资金承担项目税款。

政策摘要:

根据财税[2017] 58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设改革试点政策及其他业务改革和试点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六家公司拥有大量进项税抵免额。他们仍然需要为建设项目预付增值税吗?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另行规划的城市)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或出售或租赁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单独列出的城市)的房地产)作为机构所在地,并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税款计算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预付税额且相差较大时,国家税务总局应通知发生建筑服务或房地产所在地的省级税务机关,并暂缓征收一定的预缴增值税。一段的时间。

政策摘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启动增值税改征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

七家公司同时具有一般税项和简化税项。什么是进项税减免?

采用一般税法的纳税人,他们还从事简化税法和增值税免税项目,无法划分不可抵扣进项税额,也无法计算不可抵扣进项税额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无法扣减的进项税费=当期不可分割的进项税总额×(根据当期简化税法计算的应税项目销售+增值税免税项目销售)÷现时阶段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上述公式,根据年度数据清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

政策摘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启动增值税改征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

当建筑工地预先缴纳增值税时,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同地区的跨省建筑单位应报告从他们所支付的建筑工人的薪水和工资中扣除的全部和全部扣除额。实施了全部从业人员全部预提的详细申报的,执行项目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不得批准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省异地项目中建筑工人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管理问题”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2号的有关规定2015年。

从事建筑业务后,它是否“附属”于集团中的其他公司?

与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后,建筑公司授权集团中的其他纳税人(以下称为“第三方”)通过内部授权或三方协议向承包商提供建筑服务,第三一方直接与承包商沟通。如果承包商支付了工程款,则第三方应支付增值税并向承包商开具增值税发票。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的建筑企业不得缴纳增值税。缔约一方可以使用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

因此,如果组中的公司互相协助进行项目,而实际的施工方是纳税人,并且发票直接由承包商签发,则该发票不属于“锚定”或“分包” 。

政策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业务改革和征收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1号

自产商品销售10次,而建筑和安装服务则是混合销售?

在提供建筑和安装服务的同时出售板房,机械设备和钢结构等自产商品的纳税人不属于混合销售。商品销售和建筑服务应分开核算,并适用不同的税率还是收率。

政策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业务改革和征收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1号

11电梯销售公司,出售电梯并提供安装服务时该如何纳税?

一般纳税人在出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根据适用于A项目的简单税款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政策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业务改革和征收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1号

在选择一种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时,十二个建筑服务需要征税?

1.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按照规定计算税率或采用简化的税率计算方法,应实行一次性申报制度。

2.纳税人应根据简化的税收计算方法在首次纳税申报之前,向该机构所在的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纳税人应在备案后提供其他适用的建筑服务,或选择采用简化的税率计算方法,并且将不予记录。纳税人应保留备案的其他适用服务的完整信息,或者根据备案信息的范围选择适用简化税法,以供参考;否则,不得采用简化税法征税。

4.如果纳税人在适用的县(市)之间提供建筑服务,或选择采用简单的税法计算方法,则应将税款上报给组织所在地的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并且无需提供施工服务所在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的文件。

政策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税额计算方法备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发布第43号公告。

在第13个建筑工地建造的临时建筑房屋的进项税额可在2年内抵扣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租赁融资的房地产以及在建筑工地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进项税额不适用2年抵减。

政策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5号公告发布的《房地产分期抵扣进项税暂行办法》的公告的有关规定。

14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工资是“劳动力”还是“工资”?

企业因雇用季节性工人,临时工,实习生,再就业退休人员和接受外部劳务派遣劳务而产生的实际支出,应分为工资薪金和员工福利支出,并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提供扣除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额。在计入工资和薪金的情况下,可以将企业的工资和薪金总额的基数用作计算其他相关费用扣除的基础。

工资和报酬有什么区别?

1.工资和薪金被分类为非独立的个人劳动活动,即通过就业以及在机构,团体,学校,军事单位,企业,机构和其他组织中的就业获得的报酬。

2.劳务报酬的收入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能并提供各种劳务的报酬。

3.工资和报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具有雇佣关系和雇佣关系,而后者则没有。

因此,如果移徙工人与企业有雇佣关系,则显然是工资,否则是劳动报酬。

政策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某些税收处理问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第15号公告。

十五,我公司如何对出租的建筑设备缴纳税款?

纳税人将建筑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有操作人员,应按照“建筑服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0%;

仅在没有操作人员的情况下将建筑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的纳税人被分类为“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6%;

注:自2018年5月1日起,建筑服务税税率将调整为10%,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将调整为16%。

政策摘要:

1.根据财税[2016] 140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辅助服务等;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 36号《关于全面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的有关规定。

在什么情况下16家建筑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建筑业中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商品或其他应税增值税活动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需要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并通过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开具。

2.对于月销售额超过30,000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90,000元)的建筑行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商品或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添加。对于特定税种的发票,它们由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签发。

3.如果建筑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为其出售的房地产出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则他必须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

政策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增值税征收和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有关规定。

17家建筑服务企业在开具建筑服务发票时有什么特殊规定?

在提供建筑服务时,当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税务机关开具发票时,应在其中注明进行建筑服务的县(市,区)名称和项目名称。发票的备注栏。

政策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税收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第18个园林绿化项目购买的苗木和花卉可以扣除进项税吗?

1.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并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单时,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单上注明。增值税金额为进项税。

2.如果按照简化税法计算并支付增值税并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扣除率为10 %用于计算输入税。

3.如果获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置发票,则进项税应按照农产品购买价格或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买发票上所示的10%扣除率计算。

注:如果最初适用11%的抵扣率,则从2018年5月1日起,抵扣率将调整为10%。

政策摘要: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 37号《关于统一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的有关规定。

国外的建筑项目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该项目的海外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摘要: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 36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全面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试行)的跨境应税活动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29号公告)

如何确认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时间?

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和收到销售款项的日期或收到销售款项的收据;如果是首次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日期。

销售收据是指纳税人在出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完成后所收到的付款。

获得销售收据的日期是指书面合同中确定的付款日期;如果尚未签订书面合同或付款合同尚未确定付款日期,则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之日或财产所有权变更之日。。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项目承包商从应付项目付款中持有的抵押押金和保证金。如果未开具发票,则纳税人实际收到抵押存款和保证金的日期为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

政策摘要: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 36号《关于全面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根据财税[2017] 58号《关于企业改革和增加建筑服务等试点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发;

3.根据《关于对外提供建筑服务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的有关规定。

有21个建筑服务业的一般服务纳税人选择根据简化的旧项目税收计算方法来缴纳增值税。如果使用时间少于36个月,可以更改为一般税收计算方法吗?

做出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某些应税行为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将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应用于税额计算,但是一旦选定,则在36个月内不能更改。因此,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选择对旧项目采用简化税法缴纳增值税。如果税款少于36个月,则不能更改为一般税收方式。

政策摘要: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的有关规定。

有22名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总公司为其子公司的建筑项目购买商品,支付服务费用或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导致购买商品和获得特殊增值税的实际支付单位发票。如果采购单位名称不一致,可以抵扣输入的增值税抵免额吗?

根据相关规定,从供应商处获得的用于分支机构购买商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部统一支付。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5〕No.1)第(3)条有关规定的情况。 192),则可以扣除输入的增值税。

因此,分支机构购买的商品从供应商处获得的特殊增值税发票应由总部统一支付。如果购买商品的实际付款单位名称与发票上注明的购买单位名称不一致,则可以抵销已扣除输入增值税。

政策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关于对诺基亚公司统一付款方式的增值税扣除增值税的增值税问题的答复”(Guo Shui Han [ 2006] 1211)。

有23家建筑企业提供跨地区的建筑服务,而且不同地点的城市建筑税率的预付款与当地的不同。我该怎么办?

1.纳税人提供跨地区的建筑服务,以在缴纳增值税的地点预缴适用的城市维护和建筑税率以及教育附加费率。

2.当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所在机构申报增值税时,其税基基于实际支付的增值税金额,并基于适用的城市维护和建筑税率以及教育费机构所在的位置。附加费率是在现场计算的,以支付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政策摘要:

根据财税[2016] 7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和教育附加费补充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自24年5月24日起税率下降,如何确定应纳税额?如何开具发票?

如果应纳税额在2018年5月1日之前,则应按原始税率计算增值税和开具发票;否则,应按新税率计算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提供施工服务。收到项目进度付款时,增值税税款将在收到项目进度付款之日发生。例如,建筑单位A和B的建筑公司签署了项目合同,该项目已经开始。 2018年4月28日,建设单位甲批准了4月份的工程进度付款900万元。根据合同,90%的付款率是4月30日。乙公司每天支付项目资金810万元,乙企业向建设单位A开具发票810万元。则企业B的应纳税额于2018年4月30日发生,金额为810万元。

2.在提供建筑服务时,如果甲乙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付款日期,则增值税义务将在书面合同中确定的付款日期发生。例如,如果施工单位A与施工企业B签订了施工合同,书面合同规定应于2018年4月25日支付施工款300万元,那么能否收到施工款,企业B将在4月25日承担纳税义务。金额为300万元。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更有必要在合同中规定计量方法和时间。例如,施工单位A与施工单位B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书面合同规定,应按月计量项目付款,并应在发出月度计量订单后的10天内以80%的比例支付项目付款。2018年4月30日发布的4月计量表显示,乙公司4月份完成项目金额3000万元。 5月8日,建设单位甲公司向乙企业支付工程款2400万元。同一天,B企业向建设单位A付款。发票。乙公司的纳税义务于2018年5月8日发生,金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如果在10天内仍未收到项目付款,则应按约定的时间确认应纳税额,即5月10日产生应纳税额2,400万元。

3.如果未签订书面合同或未确定付款日期,则增值税付款义务将在建设项目完成并接受之日发生。例如,2017年7月15日,建筑单位A和B的建筑公司签署了项目合同。合同规定,企业B在建设期间预付工程款,不指定具体的付款日期。 2018年5月15日,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间,施工单位A未付款,企业B垫付了1000万元资金,未向施工单位开具发票。乙公司的纳税义务于2018年5月15日发生,金额为1000万元。

4.如果首先开具发票,则增值税发票应在开具发票之日发生。例如,建设单位A和B的建筑企业签订了项目合同,并要求B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而无需经过任何结算程序。乙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开具发票3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乙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承担应纳税额300万元。

政策摘要: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 36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全面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根据财税[2017] 58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建设改革和其他试点改革试点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8] 32号的有关规定和《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25年5月1日之后,一般纳税人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算税收?如何发行特别票?

1.在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前,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计算方法如何收敛?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8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转让登记后,将从下一个转让登记期开始(纳税人的季度备案将从下一季度开始;纳税人的月度备案从纳税人将从下个月开始)),税款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简化税款计算方法;当前的过户登记期限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

[示例]符合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第18号公告规定的一般纳税人,并于2018年10月15日申请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税收计算的规定,自2018年11月(含)起,按照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简化税收计算方法计算税收。

2.一般纳税人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何发行特别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公告,第6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在重新注册后继续使用现有的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一般增值税发票外,转注册纳税人如果在注册日期之前已经批准了特殊增值税发票,他们还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特殊增值税发票。

政策摘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8] 33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束 -

工程师请注意“路桥网络”(ID:zgluq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