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4行“减少:弥补上年的亏损(请在表4中填写)”填入上年度公司所得税调整损益的年度报告。
2.上一年的损益调整是过渡帐户,而不是报告帐户。这是调整期初金额的一部分,该金额不包括在当期成本和费用中,而是包括在收取后的未分配利润中。它没有反映在所得税申报中,但是如果未分配利润的增加(例如收入的增加和成本的减少)未在上一年度的所得税中宣布,则必须在所得税申报中将其宣布为税收增加。现时阶段。
1.上一年的损益不能反映在今年的利润表中!顾名思义,上一年的盈亏如何反映在今年的利润表中?该帐户结转到当月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后无余额。
2.举例说明
B.结转往年的损益调整
如果有盈余公积,则需要调整盈余公积
C.进行此调整后,这笔钱将转到资产和负债的未分配利润的期末数(可以理解为在期初调整未分配利润)
根据您的陈述,您的公司应该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成立初期按固定税率申报所得税,收税率为收入的5%((不含销售税收入* 5%=应纳税所得额)。)这与您公司的费用和净利润无关,仅与销售收入有关,只要有收入,就必须缴纳所得税。所得税金额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累进税率计算。
您的所得税已经支付。由于征收所得税的方法是固定税率征收,因此无法按规定退还所得税。税务局允许您调整帐户,这意味着您需要进行所得税申报。没有转移的问题。只有使用税务审核来收取所得税的公司才可以调整其帐户。
一些企业询问如下:在2008年所得税汇兑期间,该企业由于某种原因弥补了
企业所得税,因为企业的“利润分配”为零,所以进行以下输入:
借:上一年的亏损调整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借用;今年的利润
贷款:上一年的损失调整
结果,在8月和9月,地方税务局补缴了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
附加费,这部分税费企业在上一年的亏损调整中列出。现在是2009年企业所得税交换
1.您的第二项输入有误,您应该这样做:借:上一年的亏损调整贷款: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只能是税后利润分配,不能从今年的利润中扣除补充所得税。
2.可以接受企业在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兑期间支付的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根据税法,2008年的汇兑前扣除额属于2008年的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规定,往年应扣减的各种项目的借方金额不能在以后的年度中扣除,
如果您做出以下规定,则在2009年所得税汇出时无法扣除某些税费:
扣除后,应税额应通过税收调整来增加。
3.如果当年遇到属于当年的费用,则是尚未通过汇款期的“先前年度亏损调整”,
“先前的年度损益调整”帐户反映了资产负债表日之后与事件相关的支出。
在所得税申报表中,没有“前一年损益调整”项,所有这些项均符合税前扣除规定对于
,在最终结算期间不会进行任何税收调整。然后汇款期间属于当年的费用
在付款期内重新提交给税务机关的财务报表的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
在12月31日的利润报表与公司所得税年度报告的利润一致,并且对该年度报告没有任何调整。如
如果您已经进行了所得税汇款,所得税汇款期已过,并且发生了当年的支出,则此
情况很少,那么您将进行补充声明,并且仍必须重新提交财务报表。这部分引起了很多
税款和税款只能用来抵消未来的税款或退款。提醒我,这是因为它已提交给国家税务机关
的财务报表在收款和管理系统中是连续的,因此它不能是仅包含纸质说明的年度报告,
是否可以去重新报告以保持一致性,信息是否永久存储在计算机收集和管理系统中,您不去
仅使用纸质说明重新提交,此后,在计算机的收集和管理系统中将不清楚。
还有一些企业可以弥补增值税的报销,并应主动向当地纳税,以支付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