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每季度预缴一次,并于年底结清。
退还的税款越来越少。
结算和结算通常在次年5月31日之前完成。
您好,根据国税发〔2009〕79号《企业所得税清缴管理办法》第11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的预缴企业所得税少于本纳税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它应该是需要在结算期内清算企业所得税;如果预付税款超过应纳税额,主管税务机关应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或经纳税人同意缴纳下一笔税款办理退税。年度应付企业所得税。
第三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收,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准许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金和附加。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所指的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生产和经营程序的必要且正常的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预扣税的纳税人是非居民企业,您的公司是预扣代理人,并且您的公司为外国公司支付的税款不是您公司的支出,因此不能在您的公司税款之前扣除。
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退还。
根据《企业所得税清缴管理办法》第15条:
如果纳税人的预付税款少于全年应支付的税款,则应在当年年底后的4个月内结清应付税款。预付税款超过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或者在次年抵扣应纳税额。
退税的具体程序为:
(1)企业应一式三份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退税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2)将“退税申请表”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3)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县级以上县级税务机关批准;
(4)将批准文件退还给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5)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已批准的“退税申请表”填写“退税表”,并将其提交给国家财政部以供审查和退款。
扩展数据
《税收管理法》的退税制度有以下几点:
(1)纳税人应缴纳应纳税额以外的已缴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版
(2)如果纳税人在清算和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在同一时期增加银行的存款利息,并且税务机关应及时核对;
(3)如果从国库退还了国库,则应按照有关国库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将其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