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侯润芳)1月22日,记者从中国银行业协会获悉,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黄金租赁委员会”)近日发布了第一份自律条例。金融租赁业。公约-中国的金融租赁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自律公约》规定,为了不断提高实体经济中金融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并逐步降低售后回租业务的比例,租赁财产必须由承租人真实拥有并具有处置权。
据报道,“自律公约”主要在合规性,业务系统建设,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管理方面达成协议。其中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商业道德,行业自律原则,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制定发展战略计划,建立合理的定价体系,建立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立租赁财产等。评估和定价系统,减少售后回租业务的比例并加强对所有会员单位员工的自我约束管理和教育培训。
其中,《自律公约》第7条规定,定价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必须科学,严格。租金价格水平必须根据租赁项目的价值,其他成本和合理的利润确定。竞争。进一步完善房租,费用和押金的综合定价管理。定价策略应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反映租赁行业的特点和优势,遵循行业惯例,不得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变相增加客户的融资成本。
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利率和汇率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利率和汇率浮动标准,并继续遵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10条建议,为了不断提高实体经济中金融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并逐步降低售后和回租业务的比例,租赁财产必须由承租人真正拥有并拥有处置权。租赁物业的购买价格应具有合理的定价基础,并且不得违反会计准则作为参考,并且不得以低价购买。抵押,产权争议或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所有权不健全的财产,不得作为租赁买卖。
金融租赁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2007年银监会推动商业银行试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后,中国的金融租赁业务已逐步走上正轨,探索了健康,快速的发展道路。截至2018年9月底,全国共有66家金融租赁公司开业,行业总资产超过2.5万亿元。
《新京报》记者侯润芳编辑程波校对李立军
中小型企业经常由于财务问题而错过设备开发的机会。融资租赁是一个非常有效的解决方案。融资租赁是一种以融资为直接目的的信贷方式。它是表面上借来的,但本质上是借来的。常见的融资租赁方式包括直接租赁以及售后回租。今天,我们来看看买卖和回租。
销售和回租的概念
售后租回是指出售自制或购买的资产并租回给买方使用。它使设备制造商或资产所有者(承租人)获得所需的资金,同时保留使用资产的权利,同时为出租人提供获利的投资机会。
售后回租的特征
买卖双方可以在买卖过程中不受干扰地使用资产;
资产的售价和租金是相互关联的,资产出售的损益通常不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承租人将承担所有合同执行费用(例如维修费用,保险费用,税金等);
买卖人可以从买卖中获得应税的财务收益。
销售和回租的优势
增加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并振兴自己的固定资产;
灵活的融资基金,无限制使用资金;
节省的税款,例如直接投资税减免,加速折旧中的所得税减免,财务补贴等;
有助于全面考虑业务计划并改善业务的财务结构;
灵活的租金和付款方式具有低成本优势。
售后回租可节省大量税款
实例探究
近年来,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了中国的制造业技术改革项目。 A公司积极响应这一呼吁,并希望投资800万元购买新设备以扩大生产能力。A公司目前拥有一件已使用两年的旧设备,购买价为1000万元。根据直线折旧法计算,该设备目前的价值为800万元。在购买新设备之前,甲公司折旧前的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设备后,预计每年可增加折旧前的税前利润300万元。
一切就绪,仅需人民币!怎么做?
采用龙华金融租赁的“售后回租”计划,灵活安排租赁期限,并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振兴固定资产的计划是这样的!
A公司通过出售和回租将现值800万元的旧设备卖给了浪华金融租赁。租赁期限为6年,融资用于购买新设备。
A公司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80万元,总租金为1080万元。租期届满后,甲公司又支付人民币500,000元以恢复设备的所有权。
龙华的“售后租回”计划巧妙地帮助甲公司结合了租赁和投资信贷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甲公司节省了584万元的税收,增加了1,392万元的税后利润!
ps:为了简化会计处理,假设购买设备后,甲公司的利润水平是稳定的,折旧前的税前利润每年是平衡的。
有关龙华金融租赁最新融资解决方案的更多信息
在商业房地产的“出售和回租”模型中,开发商承担着三个不同的角色,即房屋卖方,承租人和出租人。因此,作为三合一纳税人,商业房地产公司需要单独执行会计处理。
商业房地产的“销售和回租”业务通常用于各种商业房地产的促销和促销。通常是指一种特殊的销售模式,其中开发商与买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向买方出售诸如商店和办公楼之类的财产。买方购买的商品房将由开发商租用并经营一定期限,开发商承诺向买方提供一定比例的租金回报。在这种模式下,投资者可以期待商业房地产的持续升值带来的投资收益,还可以享受稳定的租金回报,因此无需劳力就可以享受“低风险投资和高收益回报”。但是,在这种模式下,投资者还面临许多不确定的商业风险,包括许多与税收相关的风险。
1.税收政策不当导致的与税收相关的风险将房地产“出售和回租”与动产“金融租赁”混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第13号,关于融资销售和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出于融资目的向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出售资产,以及然后金融租赁公司的回租。承租人在融资销售和回租业务中出售资产时,资产的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所有报酬和风险不会完全转移。“买卖回租”通常将房地产出售给普通个人投资者,而不是出售给具有相应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也就是说,商业房地产的“售后回租”业务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13号规定的“融资租赁”业务有所不同。开发商向个人投资者出售房地产时,应当按照“房地产销售”的规定予以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13号关于不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因此,当商业房地产公司从事“售后回租”业务时,如果不能准确定义政策文件的适用范围,就很容易引起滥用税收政策引起的涉税风险。
2.使用租金支出来抵消购房并减少销售收入,从而错误地应用了税额计算基础,存在逃税和逃税的风险。
当商业房地产公司处理“售后回租”业务时,它们涉及收取购房付款和支付租金的经济业务。实际上,许多公司将两项经济业务合并为一项,即使用租金来抵消相应的购买价或预付款。众所周知,此举隐藏了逃税和逃税的巨大风险,这实际上降低了销售环节的税收计算基础和未来租赁环节的税收计算基础。在这种情况下,税法明确规定,这种售后回租业务应分解为两个经济业务,即销售和租赁,并分别征税。
3.当个人投资者收取租金时,开发商不会承担与预提和付款义务相关的税收风险。
在商业房地产的“售后回租”促销模式下,购买者通常是个人。这些投资者必须在获得租金收入的同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及其附加费,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于这种经济商业模式,商业房地产公司应履行其法定扣缴义务。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扣缴义务人应扣减但不扣减,应收税款不予应收,扣缴义务人应扣减未收税款的50%至3倍。精细。因此,如果商业房地产公司未能履行其预提义务,则将面临相应的税收处罚。
金融租赁是一种结合公司资产和金融资金的新型融资业务。它以“融资”的形式实现了“融资”的目的。合同法将金融租赁合同定义为出租人向卖方购买租赁财产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卖方和租赁财产的选择支付租金的合同。售后回租是一种特殊的融资租赁。
目前,中国的公司债券市场尚未真正形成,证券市场的上市和融资并不顺利,银行贷款受到信贷额度和行业政策等诸多限制。在这种情况下,融资租赁的售后租回业务为过渡期间的公司融资,振兴现有资产和优化财务报表提供了新的选择。同时,由于它类似于抵押贷款,因此可以充分保护债权,也受到金融租赁公司的青睐。因此,售后回租已成为融资租赁业务的普遍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合同解释”)于2014年3月1日生效。规定了回租模式的效力,合同的履行以及违约责任,为金融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本文结合最高法院的《金融租赁合同解释》,对金融租赁的售后租回模式进行简要的法律分析。
融资租赁合同的性质
尽管金融租赁既包含融资性质又包含租赁性质,但一方面与传统的融资关系不同,另一方面与传统的租赁关系不同。在这方面,学者在定义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性质时保留了几种完全不同的主张。支持者有更多的主张,包括特殊租赁理论,有条件分期付款销售理论,贷款交易理论,动产担保理论,独立交易理论等。每种主张都有其自身的原因,并且在金融租赁业的早期发展中存在争议。
当前,独立交易理论已被广泛接受。它断言,现代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是在市场要求的传统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基于销售合同和租赁合同之间的法律关系。在两种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发展了一种独立的,新的,独立的三边交易关系。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性质应以独立交易为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融资租赁是不可分割的,独立的关系,三种主体和两种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密切。融合在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不仅继承了买卖合同的性质,而且独立于买卖合同。融资租赁是一种独立的交易,结合了销售和租赁的两个属性,反映了融资担保的性质。其次,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的租赁付款不仅包括全部或大部分租赁融资成本,还包括出租人的合理利润。此功能突出了将金融融资与融资融为一体的特殊交易目标。中国的《合同法》将金融租赁合同视为一种独立且众所周知的合同,这证实了上述金融租赁是一种独立的交易方式,不同于销售,贷款,租赁,佣金等形式。。关于
销售和回租模型的争议
典型的融资租赁模型是直接租赁。目前,共有三方:卖方,出租人(买方)和承租人。但是,如果融资租赁的卖方和承租人相同,则会发生售后回租的情况。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其自有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出租人以实现其融资目的,然后再从出租人租回的交易方法。回售与卖方和承租人之间的“非典型”融资租赁类型相同。但是,在中国的融资租赁实践中,售后租回业务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对于某些租赁公司而言,售后租回业务占80%以上。
有人认为,售后租回合同是具有法律关系性质的抵押贷款,并不构成金融租赁合同关系,在此前提下,该合同被视为无效。这将给融资租赁行业的买卖合同和回租合同的有效性以及收回租金索赔带来很多法律风险。在售后租回交易中,租赁财产的所有权最初属于承租人,而卖方和承租人则合并为一个实体。它与传统的融资租赁交易中的三方不同,其性能与抵押贷款类似。抵押贷款与售后回租的共同点是有两个当事人,财产的存在为债权人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但也存在重大差异:首先,合同关系不同。抵押贷款通常包括两个合同: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售后回租包括两个合同:租赁购买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第二是权利的不同属性。在抵押合同中,债权人是抵押权人,在买卖合同中,出租人是所有者。第三,债务金额的构成不同。抵押合同的标的金额包括本金加上利息。在售后租回合同中,租金通常分为租赁项目的购买价格,成本和出租人的合理利润。
“金融租赁合同解释”以最终的字眼发布,解决了理论界多年的争议。《金融租赁合同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承租人将自己的财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通过金融租赁合同将出租的财产出租给出租人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仅依靠人民法院。承租人和卖方是同一个人,并且确定该卖方与融资租赁不构成法律关系。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关系包括三方:出租人,承租人和卖方,但法律并未明确禁止承租人与卖方相同的情况。因此,《融资租赁合同解释》将被售回。租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金融租赁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反映了法律规范对新交易模式的包容态度。
应当指出,尽管一些租赁公司已经与交易对手签订了“买卖回租”合同,但实际上不存在租赁,也不存在以租赁销售为主要内容的销售合同。这种类型的售后回租合同仅具有融资事实,而没有可熔的东西。它是典型的贷款合同,应视为构成贷款合同关系,而不是金融租赁合同关系。《金融租赁合同解释》第2条指出,“作为确定其不构成金融租赁法律关系的理由的租赁人和卖方不是同一个人”,以确认通常的买卖形式,同时避免“买卖回租”并且一般认为,融资租赁合同关系的绝对性反映了高超的解释能力。
融资租赁的销售和回租模型中的价格扭曲
如上所述,融资租赁有两种模式:直接租赁模式和回租模式。在传统的直接租金模式中,出租人根据租户的指示从特定卖方购买目标。此时,目标的售价是市场价格,没有价格失真的问题。在回租模式下,如果卖方和承租人相同,则可能会发生价格扭曲。
的回租融资租赁合同通常规定,当卖方(承租人)按时足额支付所有租金时,他可以重新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可以看出,这里的总租金包括销售合同的价格(融资金额)和租赁公司的利润(融资利息)。结果,卖方(承租人)经常以融资额的价格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买方(出租人)。一方面,卖方(承租人)关注所需的融资金额。如果销售合同标的的价格超过融资需求,则将需要承担过多的租金,这将增加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买方(租赁)(Person)重视租金中的利润率,其目的不是要真正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是要通过买卖合同实现将所有权临时转移给出租人的名字,这实质上是为了提供融资保证。因此,标的物的实际市场价格已成为双方无动于衷的对象。因此,在售后回租模式下的买卖合同中不难理解“高价低价销售”和“低价高价销售”现象。
融资租赁的“融资”基于“融解”。如果标的物的价值大大低于融资额(“低价高价出售”),则标的物的市值与融资额之间的差异就很大。此时的租金不由租赁公司的购买成本,费用和合理利润组成,而是主要由承租人所占用的资金和利息构成,这与融资租赁融资的本质不同。 ,实质上就是资金的借贷。根据《金融租赁合同解释》第一条,“对于实际上不构成金融租赁法律关系的金融租赁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其实际法律关系进行处理。”当标的物的价格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格时,不应将其视为融资租赁法律关系,而应将其直接视为更适合借贷的法律关系。
当然,如果融资金额仅略高于标的物的市场价值,或者如果租赁资产的价值由于使用或事故中的自然损失而低于融资金额,则这种情况还是合理的,应该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融资租赁合同解释》第二十二条对租赁物的价值低于融资额的情况作出了相应规定。 “出租人要求按照本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终止金融租赁合同,同时要求收回租赁物和赔偿。人民法院应当赔偿损失。前款规定的损失赔偿范围是承租人的未付租金和其他费用总额与收回的租赁财产价值之间的差额。租赁期届满后出租人拥有的,应当赔偿损失。范围还应包括金融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财产的残值。 ”
“高价值和低销售额”情况下的案例分析和解释
作者分析了“低价值和高销售额”情况对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影响。实际上,“高价值低销售额”的情况更为普遍。 “高价低价销售”可以使租赁公司的融资得到更加充分的保护。作者将结合法院判决分析这种情况对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有效性的影响。
武汉海事法院在南京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安徽恒顺方舟船业有限公司之间就一项销售合同的民事判决中([2014]沪海法商字第00777号)。一艘船:
根据武汉海事法院的判决,租赁项目的价值高于融资金额(“高价值低价销售”),并不影响金融租赁法律关系的确定。高价值和低价销售为租赁公司的资金回收提供了更高的保障,融资金额与融资紧密结合。对于高价值和低销售额的情况,在租赁期结束时,通常会同意承租人有权以名义价格回购租赁的房地产,或者总租金本身包括回购价格。从此交易过程来看,承租人先“低价卖出”,然后又“低价购买”,而不会损害承租人的利益或其他人的利益。实际上,大多数售后和回租业务都是这样做的。对于承租人而言,低价出售可以提高融资效率并节省融资成本。尽管承租人在出售标的物后将失去再融资的可能性,这有点不公平,但是法院应尊重商业合同的自主权,并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并且没有禁止商业合同的自主权的情况下,确认商业合同的自主权。损害第三方利益合法性不得以明显的不公平为由利用公共权力来调整合同的余额。
金融租赁公司的12种主要商业模式
金融租赁是中国的新兴产业。它是设备融资模式,设备销售模式和投资方法的创新。它不仅在各个交易实体之间实现了权力,责任和利润的新平衡,为客户提供了新的融资方式,而且成为了补充交易实体优势和分配资源的机制。和平衡的税收金融工具。
随着金融租赁业的发展,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逐渐增多,但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基于以下12种类型,其中前5种是基本模式,后5种是基本模式。 7是创新模式。
1.直接融资租赁
直接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选择购买的租赁项目。出租人对租赁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后,将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租户没有所有权,但享有在整个租赁期内使用的权利,并负责维修和维护租赁的物品。
适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和大型设备;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直接融资租赁操作流程:
(1)承租人选择供应商和租赁项目;
(2)承租人向金融租赁公司申请金融租赁业务;
(3)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和商业谈判;
(4)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5)金融租赁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销售合同”以购买租赁财产;
(6)融资租赁公司将在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用作支付供应商的贷款;
(7)供应商将租赁的财产交付给承租人;
(8)承租人按时支付租金;
(9)在租赁到期且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金融租赁公司将租赁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
2.售后回租
售后租回是一种租赁模型,在此模型中,承租人将自制或购买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从出租人中出租并使用。租赁过程中,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被转让,承租人仅具有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双方可同意,当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将继续租赁或承租人将以协议价格回购租赁资产。这种方法有利于承租人振兴现有资产,可以迅速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以满足市场需求。
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有新投资项目但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资产迅速增长的企业。
售后租回操作流程:
(1)原始设备所有者将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
(2)金融租赁公司将购买价格支付给原始设备所有者。
(3)原始设备的所有者(作为承租人)从金融租赁公司回购了出售的设备。
(4)承租人(即原始设备的所有者)定期向出租人(金融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3.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类似于银团贷款。这是一种学习税收的金融租赁,专门从事大型租赁项目。它主要由租赁公司作为骨干公司领导,为大型租赁项目提供资金。
因为它可以享受税收,运营标准,良好的总体收益,安全的租金回收和低成本的优势,因此通常用于为飞机,轮船,通信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租赁提供融资。
4.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指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金融租赁。第一出租人也是客户,第二出租人也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客户的资金或出租标的物,并根据客户的书面委托,与客户指定的承租人一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对象的所有权属于客户。出租人仅收取佣金,不承担风险。这种委托租赁的主要特征在于,它允许没有租赁权利的公司以“借款权”经营。
5.转租
指与对象具有相同对象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业务中,前一个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也是下一个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也称为转租人。次级出租人从其他出租人租借了租赁对象,然后将其转租给第三方。次级出租人的目的是收取租金差额,租赁财产的所有权属于第一出租人。转租至少涉及四方: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和第二承租人。转租至少涉及三个合同:购买合同,租赁合同和转让租赁合同。
6.结构化共享租赁
结构性共享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供应商对承租人的选择和指定以及出租财产的选择,从供应商处购买租赁财产,并将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同意其中,租金是根据租赁物业投产后产生的现金流量计量并约定的,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分担租赁项目收益的一种租赁方式。租金的份额包括购买成本,相关费用(例如资本成本)以及出租人应分摊的项目预期收入水平的一部分。
通常适用于通讯,港口,电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远洋运输船以及其他合同金额大,期限长且收益期望高的项目。
内容
简单的融资租赁
结构化共享租赁
租赁对象
设备
项目中的设备
租赁动机
最终获得的装备
最终使项目成功
财务
贷方从银行借长期和短期贷款
资金不会回收
银团贷款,战略投资者融资,提供可转换债务融资的投资银行等。
资金可以回收
的还款方式
固定期限,固定本金,浮息但固定利差
在双方约定的日期,按或有租金偿还
全面使用金融工具
很少与其他金融工具建立联系
可转换债券,股票的发行和上市
资金安全
要求第三方提供担保
不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是有全面的规避措施
法规和服务
对承租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一般的了解,没有硬性规定
从头到尾提供服务或充当服务中介,包括商业计划,组织,商业模式,品牌,人力资源,财务咨询等。({})表1结构性共享租赁和简单融资租赁的比较
7.风险租赁
出租人以租赁索偿和投资的形式将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以获取租金和股东权益收益作为投资的租赁回报。在此交易中,租金仍是出租人的主要收益,通常占总投资的50%;其次,设备的残值回报率一般不超过25%左右,这两个回报率相对安全可靠。剩下的部分是在双方同意的一定时间内,以固定价格购买承租人的普通股。这种商业形式为吸引高科技和高风险行业的投资开辟了新渠道。
出租人将设备融资租赁给承租人,同时获得与设备成本相对应的股东权益,实际上是一种新型的融资租赁,其中承租人的股东权益为用作出租人的租金。同时,出租人作为股东可以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决策,从而增加了对承租人的影响力。
风险租赁为租赁方带来了一般融资租赁无法带来的收益,从而满足了租赁方对风险和收益的不同偏好。({}}(1)对承租人的好处
1.更好的融资渠道。风险租赁的承租人是风险企业。银行由于经营历史短,资金短缺,一般不愿放贷,因此融资渠道较少,一般渠道的融资成本较高。风险租赁可以成为重要的融资手段。
2.转移风险。也就是说,部分股东权益风险转移给了出租人。即使出租人的股东权益无法获得收入,出租人也无权要求其他赔偿。如果使用抵押贷款,银行通常会要求公司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一旦公司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将很难保证公司的生存。风险租赁中的租金支付义务仅仅是“保证”租赁设备,而承租人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小。
3.提高投资回报率。公司经理人的报酬往往基于投资收益率,而风险租赁的使用会相对减少公司的投资,从而提高收益率,从而使经理人获得更高的收益。
4.减少控制。与传统的风险投资相比,风险资本家并不寻求对资产的高度控制和对投资对象的管理。即使他们派代表到风险委员会进入董事会,他们也没有寻求投票权,这使得一些公司更喜欢风险资本。({}}(二)给出租人的好处
尽管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服务存在一定风险,但出租人可以获得足够的利益来弥补这些风险:
1.更高的回报。如果承租人经营状况良好,则出租人可以获得较高的股东权益回报,比平均租赁交易收入高5%-10%,甚至更高。
2.灵活处理福利。出租人从承租人处获得股票期权。承租人成功运作并上市后,出租人可以将其出售为现金,也可以持有股票以获得股息收入。
3.即使承租人破产,出租人也可以通过处置租赁设备获得一定的赔偿。而且,一般来说,风险租赁中有多个出租人,而且承租人的破产不会给出租人带来非常大且难以承受的损失。
4.扩大出租人的业务范围,增强其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风险租赁
传统融资租赁
金融租赁公司的作用
租户+经理
租户
出租人的义务
提供设备,参与承租人公司的重大决策并提供咨询服务
提供设备
拒绝购买承租人的股份
有权认购或放弃认购(获得相应的补偿收入)
没有
债务融资+股权融资
债务融资
租金+设备处置收入+股票期权
出租
租金期限,租金计算方法和租金还款方法
灵活(灵活,可协商)
不灵活(根据需要严格)
出租人是否参与了承租人的决定
是
承租人
成长型公司,主要是处于创建和发展阶段的公司
成熟的企业
风险等级
更大
较小
包含三个阶段:注资,偿还租金和回报。向注资阶段注资的方法与向常规融资租赁注资的方法相同;在租赁偿还阶段,将项目现金流量按一定比例分配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例如,出租人将70%分配给出租人承租人保留30%。
返还阶段是指在完全扣除租赁费用后,出租人享有一定的资本返还期,而返还率与现金流量成比例。返回阶段结束,租赁项目的所有权从出租人转让给承租人,整个项目融资租赁结束。融资租赁中的结构性参与类似于众所周知的BOT方法。
结构性参与金融租赁
出租人的角色
租金+营业收入
租赁到期时的租赁处置
租赁持有人
返回出租人
表5:结构化参与式融资租赁和风险租赁的比较
12.销售租赁
制造商或分销部门使用财务租赁方法通过自己或受控的租赁公司促销产品。这些租赁公司依靠母公司为客户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的许多方面。卖方和出租人实际上是一个家庭,但属于两个独立法人。
在这种销售型租赁中,租赁公司充当融资,贸易和信贷的中介机构,并自行承担收回租金的风险。通过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租赁公司采取融资租赁的方式,与制造商合作推广产品,可以减少制造商应收款和三角债的发生,有利于分散银行风险,促进商品流通。
商业模式
原因/结果
与直接融资租赁之间的区别
范围
直接融资
租
承租人难以融资
/
采购固定资产和大型设备;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售后租回
承租人的流动资金不足
卖方和承租人是同一实体
流动性不足的企业;投资项目新,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资产快速增长的企业
杠杆租赁
租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租户“以低成本获得高利润”
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委托租赁
使不拥有租赁的企业能够“借用”
出租人不是实际资本或设备供应商
与直接融资租赁相同
分租
使首次出租人可以用不足的资金开始为租赁业务融资
有两个或多个出租人
结构化的
共享
出租人和承租人分享项目收益
租金是根据租赁财产投产后产生的现金流量来计量和商定的。
通讯,港口,电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远洋运输船,以及其他合同金额大,期限长,收益预期好的项目
风险投资与融资租赁的结合
租赁交易,出租人以租赁索偿和投资的形式向承租人出租设备,以获取租金和股东权益收益作为投资收益
高科技,高风险行业
捆绑式融资租赁
风险分担
承租人的首付不少于租赁价格的30%,制造商在交付设备时获得大约30%的付款,而租赁公司的融资强度几乎为30%。
为经营租赁融资
供应商促销
在计算租金时,请保留超过10%的残值。在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可以选择续订,取消或租赁租赁项目。
项目融资
保证了项目本身的财产和利益。项目融资租赁合同与出租人签订。出租人无权索取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入。租金只能通过项目的现金流量和确定收益
通信设备,大型医疗设备,运输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的经营权
没有固定的租赁协议,但融资回收是根据承租人的现金流量折现计算的;因此,没有固定的租赁期限;出租人除租赁收入外,还获得部分营业收入
销售租赁
制造商或分销部门通过其自己或控制的租赁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来促销其产品。卖方和出租人实际上是一个,但属于两个独立的法人。
融资租赁知识测验
什么是节税租赁?
“免税租约”(也称为“免税租约”)是国外流行的租赁市场。节税租赁的市场是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或其他非营利性公益项目。之所以称其为节税租赁,是因为这些项目是由政府自己投资的。从根本上讲,是使用纳税人的钱。如果在操作中支付非免税利息,税收将会增加。这样做是没有意义的。因此,这些物品免税。当这些项目通过租赁融资时,它们称为节税租赁。除了免税的含义外,还有一系列严格甚至繁琐的法规需要监管。就对这种观点的描述而言,目前在中国还没有关于减税租约的讨论。其他人则称租约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税租约的好处,这是对租约功能的一般描述。
什么是共享租赁和结构化共享租赁?
分拆式租赁或结构共享式租赁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就固定租金和或有租金达成了协议。那么,就前者而言,这是最常见的租赁交易,而后者绝对不是任何租赁交易,而是一项投资活动。因此,我们必须认为这绝对不是租赁的任何种类,类别或创新,而仅仅是租赁和投资的结合。
什么是实物租赁?
租约的对象必须是实物,这应该是一个基本概念。而且,既然任何租赁财产都必须是有形财产,那么有形租赁的期限有什么意义?它不是买卖商品或借钱的代名词吗?无论如何,实物租赁不能是任何类型的租赁。
在欧洲,美洲和日本,有知识产权租赁。因此,租赁货物不一定需要是实物。这是租赁开发中的一项创新。实际上,只要有产权保护,就可以在中国实施。
融资租赁的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是一种金融租赁,这意味着根据项目投资者的要求和安排,杠杆租赁结构中的资产出租人为购买项目资产提供资金,然后将其租赁给承租人(项目投资者)。 )融资结构。
资产出租人和融资贷款银行的收入和信用担保主要来自结构的税收优惠,租赁费用,项目资产以及对项目现金流量的控制。基于杠杆租赁的项目融资模式是项目融资中的一种模式创新,具有显着的税收优势。通过“二二八”杠杆效应,吸收项目中的资产折旧和利息减免,充分享受税收这样做的好处是在出租人(项目发起人),承租人和贷方之间实现双赢。
该模型结构设计巧妙,融资安排复杂,适用于大型项目。中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但在完善的法规,政策和经验方面,与美国,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仍存在一些差距。
I.杠杆租赁结构分析
与其他项目融资模式相比,杠杆租赁项目融资模式参与者更多,管理复杂,并且项目结构需要关注项目的税收结构,因此也称为结构融资模式。通常由参与者的4个部分组成:
①由“权益参与者”组成的合伙制结构(在美国也可以使用信托基金结构)作为项目资产的合法持有人和出租人; ②“债务参与者”; ③“项目资产租赁“人”,项目的发起人和实际投资者; ④“杠杆租赁管理人”。
在杠杆租赁项目的融资中,通常有四个参与者:
1。至少两个“股权参与者”的合伙企业结构(在美国也可以使用信托基金结构)作为项目资产的合法持有人和出租人。合伙制结构为杠杆式租赁结构提供股权资金(通常为项目建设成本或项目购买价的20%-40%),安排债务融资,并享受项目结构的税收优惠(主要来自项目折旧的税收减免)和兴趣)),对租赁的项目基于杠杆租赁分析,对资产的项目融资模型收取租金,获得应收债务,税金和其他管理费用后的相应股权投资收益(该收益通常代表对项目融资的预定投资)回报率)。
2。“债务参与者”(数目取决于项目融资的规模)。债务参与者是普通银行和金融机构。债务参与者以不求助于权益参与者的方式为资助项目提供了绝大多数资金(通常为60%-80%)。
3。“项目资产承租人”。项目资产的承租人是项目的发起人和实际投资者。项目资产的承租人通过租赁协议,从杠杆租赁结构的权益参与人中获得使用项目资产的权利,并支付租赁费作为使用项目资产的报酬。由于结构中充分考虑了股权投资者的税收利益,因此与直接拥有项目资产的融资模型相比,项目投资者可以获得较低的融资成本。
4。“杠杆租赁经理”相当于一般项目融资结构中的融资顾问,主要由投资银行担任。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很复杂。基本法律协议包括:项目资产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协议;项目资产出租人与债务参与者之间的贷款协议;项目资产出租人,债务参与者和承租人信用担保协议;股权参与者之间的合伙关系结构协议;杠杆租赁管理人和项目资产出租人合伙代理协议:杠杆租赁管理人和债务参与者-债务管理协议;杠杆租赁经理与项目资产租户的现金流量管理协议。
其次,分析租赁融资的税收优势
1.加速折旧
加速折旧是各国普遍采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所得税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常见的加速折旧方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新投资资产通常需要加速折旧政策。在杠杆租赁项目融资模型中,股权参与者形成非企业合伙结构。通常,他们只需要支付购买设备所需资金的20%以上即可经济地拥有设备所有权,并享受与100%设备投资相同的税率。治疗。通过全面加速资产折旧和扣除收入,享受节税的好处。出租人通过收取较低的租金将部分收益转给承租人。
2.债务利息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债务(利息)成本是在税前支付的,而权益成本(利润)是在税后支付的,因此,如果公司希望向债权人和股东支付相同的收益,则实际上需要产生更多的利润。这就是债务的税盾效应。在杠杆租赁项目融资中,出租人通过安排债务资金来投资项目资产,并在每个阶段支付利息。这些利息可以从税前扣除并享受税收优惠。大多数项目发起人是利润驱动型或低边际税公司。许多从事杠杆租赁项目融资的机构股权投资者,例如银行,保险公司,大型工业和消费品公司,通常都是典型的高边际税率纳税人,无法充分享受减税优惠。杠杆租赁安排可使双方受益。
3.利息预扣税
利息预扣税是一国针对其管辖范围内非居民所收到的利息收入征收的税,通常为贷款利息的10%至30%。预扣税是设计项目结构时的重要考虑因素。贷方关注的问题是如何确保所收取的利息收入不会受到利息预提税的影响或最小化。
III。杠杆融资模式与一般租赁融资模式的比较
第四,杠杆租赁的步骤
1.未来,承租人应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出租的技术和设备,并向租赁机构提交下列文件以提交租赁委托:①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②用户的商业登记证和有关会计报表; ③填写租赁委托书,并按国家批准的权限加盖申请人和批准单位的公章; ④保证承租人履行租赁机构认可的担保单位签发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的保证。
2.租赁机构审查上述文件并向用户提供初步租金估算。在租赁机构审查,批准,确认并商定项目的收益,企业还款能力以及担保人的保证资格后,该项目将在同一部门成立。正式接受委托。
3.与用户确定租赁条件,制定租赁预算计划,签订租赁合同,并用经济担保人的印章确认担保。
4.出租人从贷方获得长期贷款,且贷款金额通常超过租赁项目价格的50%,其中租赁资产作为抵押,租金支付作为担保,或两者兼而有之。
5.出租人使用贷款和自有资金从卖方那里购买所需的设备,与此同时,供应商交付并由用户检查并接受。
6.通知租赁企业租赁合同已正式开始,租赁企业根据租赁通知的规定及时支付租金。
7.在租赁期满时,租赁企业可以对租赁设备做出以下选择:以象征性的价格购买,更新租赁或将租赁设备退还给租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