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缴所得税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如果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免征企业所得税,则企业应将获得的政府补贴视为投资接受,即政府收到的补助资产与投资资产有关。税收处理提供了估值,并可以计算折旧或摊销;该政府补贴资产的价值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殊用途金融基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70号)1.企业从企业所得税中取得的应计收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金融资金总额,可以视为非应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
(1)企业可以提供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支付文件;
(2)分配资金的财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对资金有特殊的资金管理方法或特定的管理要求;
(3)企业应分别核算资金和资金产生的支出。
因此,如果企业获得奖金,并且满足上述条件,则可以视为企业所得税的非应税收入;否则,需要将其计入总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资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视为非应税收入: 。中等扣除:
1.企业可以提供指定资金特殊用途的资金支付文件。
2.分配资金的财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对资金有特殊的资金管理方法或特定的管理要求。
3.企业应分别核算资金和资金产生的支出。该通知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如果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符合上述要求,则可以申请非应税收入。
展开信息: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民国境内实施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1)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 (三)民营企业; (4)关联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
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货物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是指以生产经营收入为应税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及其他创收组织征收的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
参考:搜狗百科_公司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