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购买固定资产对本月的所得税没有影响,只是增加了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而从下个月开始的折旧费用将增加,从而减少所得税
一次性计入成本会影响当期利润,因此减少了当期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在折旧中以及理论上在折旧后分期计入成本。
当前的合格固定资产,即取得的进项税,可以从成本和固定资产中扣除,因此对增值税没有影响,仅对特定时期的所得税有影响。
扩展数据
由经营租赁租用的固定资产,其所有权不属于企业,没有提及折旧费,也不能作为企业资产记录在“固定资产”帐户中,只能注册在帐簿中。租赁期内发生的租金支出列为“营业支出”。
金融租赁固定资产有所不同。它们是企业在租赁公司资金的帮助下购买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企业负责固定资产的维护,保险和折旧。支付的租金包括在固定资产价格中,该价格实质上是租赁公司提供的有形资产的贷方。
因此,其性质属于信用类别。企业必须在租赁期内分期退还租金。通常,租约到期。当企业支付最后一次租金或支付少量转让费时,租赁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企业,并成为其自己的固定资产。
处置车辆
借款:固定资产清算
借:累计折旧
贷款:固定资产
获得收入(包括税收)
借:银行存款(或股票现金)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
交税
贷款:应付税费
应付税款包括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等。
增值税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单征收增值税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1)对于出售二手物品和二手物品的一般纳税人,如果采用简单的方法将增值税征收4%并减半,则应根据以下内容确定销售和应纳税额: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 4%)
应纳税额=销售额×4%/ 2
(2)对于出售二手固定资产和二手商品的小规模纳税人,请根据以下公式确定销售金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 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分别根据城市建设税税率和3%税率,并根据实际支付的增值税计算和缴纳。(城市建设税率:城市为7%,县镇和建制镇为5%,而不是城市,县镇和建制镇为1%)
结转损益
1)净收入
贷款:营业外收入
2)净亏损
借款:营业外支出
处理车辆的净损益,并在公司总利润之前支付公司所得税。
这是用于处理所得税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下,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付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所得税资产-初始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此期间应付的所得税是基于利润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根据每个期间的资产和负债的暂时差异而获得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基之间的差额。这就是为什么资产要缴纳所得税!
在确认企业应支付的当期所得税时,有必要确认企业的当期净收入。折旧费用是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从而影响公司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在会计实践中,每个纳税企业都必须按期计提折旧。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金额的因素有四个:固定资产的原值,估计的净残值(比率),估计的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考虑四个因素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1.折旧基础。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通常是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即固定资产的原始账面价值,这也是影响折旧规模的基本因素。
2.固定资产净残值。
固定资产净残值是指在扣除估计的清理成本后报废固定资产时可以收回的估计残值。 《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执行细则》规定,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比例为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残值率的,应当向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备案。
3.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会直接影响每个期间应计提的折旧。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时,不仅要考虑固定资产的有形损失,还要考虑固定资产的无形损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先计入了要补偿的费用和支出,减少了上期的企业所得税额,也达到了递延纳税的目的。增加净残值对所得税产生相反的影响。
4.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通过不同的折旧方法产生的折旧金额,每个会计期间或纳税期间所包含的折旧金额将有所不同,从而影响企业每个期间的营业成本和利润,并最终影响公司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