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是在开曼避税岛,阿里腾讯避税

提问时间:2020-05-2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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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05-2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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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全景)经济观察员陶陶·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避税天堂。福利会终止吗?根据开曼群岛政府宣布的《经济实体法》:曼恩政府执行《经济物质法》,要求在当地注册的实体从事特定活动,例如公司,合伙企业和其他实体,应具有足够的商业实体,否则他们将面临罚款甚至取消。胡林是一家大型互联网公司的税务经理,近年来一直关注开曼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情况。 “我们的注册不是为了避税目的,而是为了在海外上市,建立一个结构,还必须建立一个结构。”胡林向记者强调。他对上述已发布的“经济实质性法案”感到乐观。他认为,与其他行业相比,《开曼经济实体法》对纯控股平台有最低要求,并且绝对多数公司都满足此要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清认为,《开曼经济实体法》最有可能的结果是,公司在海外合规的成本增加了,税收筹划的难度增加了,但对结构并不重要。实际上,长期以来,各国在使用纯避税天堂时增加了一些束缚。例如,行业中一些著名的避税案例,无论是苹果,谷歌还是星巴克,都没有使用开曼群岛或英属维尔京群岛作为利润转移的主体。爱尔兰,卢森堡和荷兰是税负明确的欧洲国家。开曼注册的工业企业的母公司专门根据《经济实体法》聘请了外部专家团队。该研究的最终结论是,受《开曼经济实质法》监管的可能性较小,风险可控。建议保持现状。根据叶永清的观点,《经济实体法》的核心:《经济实体法》的核心是,经营实体的核心创收活动与所获得的收入(税款)相匹配。开曼群岛对非持股实体的经济实质要求是以适当的方式指导和管理在开曼群岛的相关活动;开曼相关活动的相关收入水平应满足:开曼支出中足够的运营支出;开曼群岛有足够的办公空间(包括营业场所,仓库,资产和设备);开曼群岛有足够数量的全职雇员或其他合格人员;开曼群岛的核心创收活动。 《经济实体法》规定的豁免条件包括:开曼国内企业(不属于跨国集团,
德勤在4月中旬分析说,受经济实质性法案影响的相关行业是银行业务。配送和服务中心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资金管理业务;总部业务;控股公司业务;保险业务;知识产权业务;航运业务。胡林的公司从事控股公司业务,胡林认为,在开曼注册的大多数公司都属于这一类。叶永庆说,如果对经济实质不满意,开曼市税务局将向有关单位发出两条通知。第一次通知的内容包括确定结果,理由,罚款金额,罚款的支付日期,实体采取的措施以及期限,上诉权等;并发出第二次通知。发出两次通知后,没有达到实质性的经济要求,税务局有权考虑申请注销有关实体。为什么要去开曼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都是世界知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和“避税天堂”,对中国公司而言更是如此。从事国际税务业务的税务人员向记者承认,他以前从事国际税务管理业务,经常与公司打交道。他发现许多中国大型公司,特别是海外上市公司将在开曼或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胡林工作的互联网公司就是这种情况。胡林告诉记者,在开曼或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分为几类:控股平台或控股结构;收取特许经营费的实体;还有一些金融机构,例如信托。第一种类型的上市公司控股结构主要是由于控股平台的设计,即VIE,VariableInterestEntities,字面翻译为“可变利益实体”,在中国被称为“协议控制”,在国外是指注册上市该实体与国内业务运营实体分离。海外上市实体通过协议控制国内业务实体。该业务实体是列出实体的VIE(可变利益实体)。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公司基本上都是开曼公司。对于没有避税作用的控股公司,成立的公司并非出于避税目的。开曼对控股公司业务的经济实质要求的经济实质远低于其他“相关活动”。这也是胡琳乐观的原因。第二类注册公司是收取特许经营费的主体。这样的主体通常是使用特许权使用费以在低税率地区保持利润的跨国公司。
造成税收损失。胡林认为,如果一家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税,那么它实际上应该从开曼转移到低税率和容易扣除所得税的国家,例如爱尔兰,泰国和荷兰。在开曼实施实质性经济法案并不是单独的事件,而是全球反避税背景下的案例之一。叶永青认为,对于世界范围内使用离岸结构的纳税人而言,颁布经济实体法是风向标,因为避税功能和避税天堂的业务功能逐渐分离。实际上,不仅是经济实体法,已经实施的CRS信息交换,而且各国的反避税规则都在加速这一进程。叶永青说,虽然最初的意图是对避税天堂而不是避税天堂实行统一的监管要求,但开曼岛等岛国毕竟不是香港。是否有主管人员和办公空间?在哪里做决定?相关的核心创收活动是否已经发生,实际上是如何发生的?除非从根本上否认像开曼群岛这样的离岸司法管辖区的存在,否则所谓的经济实质原则注定是提高门槛和促进信息透明度的适当工具。这些离岸地点的价值实际上并不完全在征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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