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是企业委托银行将资金借给其他企业以获得利息收入的投资。
分别设置“委托贷款”帐户,并设置“本金”,“利息”,“减值准备金”
收到的利息:借款:委托贷款利息
贷款:投资收益-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
到期未收到利息。
借款:投资收益-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
贷款:委托贷款利息
答: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的贷款,金融企业(受托人)根据确定的贷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等,发行,监督使用,协助收回贷款。由委托人决定,风险由委托人决定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委托贷款应视为短期投资,应按期计提利息。但是,如果应收利息到期,则停止计提利息,确认利息收入。应写回。,并在参考书中记录退还的利息金额;当扣除利息收入的利息以后收回时,该委托贷款的本金予以扣除;委托贷款的投资收益只有在能够收回本金的情况下才能确认。在期末,企业委托贷款应根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设立“委托贷款”和“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具体帐户处理如下:
(1)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
借款:委托贷款-本金:银行存款(2)借款利息:委托贷款-利息贷款: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接收从银行转出的贷款利息(已扣除相关税金)借款:银行存款贷款:委托贷款利息(4)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银行存款贷款:委托贷款本金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5)委托贷款损失准备:委托贷款投资收益损失准备:委托贷款损失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