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类)应由已批准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填写。
1.应税收入
验证方法分为总收益验证和成本验证,企业的税率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总收入*应税收入率=应税收入
或总成本/(1-应税收入率)*应税收入率=应税收入
2.应付所得税
=应税收入* 25%的税率
如果符合小型获利企业的标准,则可以扣除税收减免
3.应纳税额
=应付所得税金额-预付企业所得税金额
根据您的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款纳税申报表(B类)》,说明如下:
1.表头项目:
1.“税收期”:纳税人报告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季度(月)的最后一天。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的报告。
2.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第1行“总收入”:根据总收入验证应税收入率并填写此行的纳税人。填写今年获得的总收入。
第2行“由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填写由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如果您没有明确说明,请检查“企业所得税支付方式的评估表”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第3行“应税收入”: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税收入=第1行“总收入”×第2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第4-10行为空白,即:请勿填写。
第11行“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
第12行“应付所得税金额”
(1)批准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报告计算结果:
根据总收入评估应税收入的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第3行“应税收入”×第11行“税率”
第13行“所得税减免额”:填写当期实际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额,第13行≤第12行。包括减免税过渡期的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以及经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如果没有,请不要填写)
第14行“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当年的累计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第15行“可提供的(可退还的)所得税金额”: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付(返还)所得税额=第12行“应付所得税”-第13行“所得税减免”-第14行“预付所得税额”;当第15行≤0时在此行中输入0。
根据国家规定,填充方法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款纳税申报表(B类)》,其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