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务局网站下载所得税结算软件,安装后按照提示步骤填写报告,并经过验证后报告
财税〔百2019〕13号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即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纳税年度-2021。公司在2018年度结算和支付中仍沿用原来的税收优惠政策版本,只能享受2019年预付款申报表中财税[2019] 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公司所得税结算和支付的具体操作过程为:
根据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填写公司所得税结算和清算申报表
打印企业所得税结算报告表
持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您提交给税务局的其他相关材料,并在加盖公章后,前往特别经理批准特别报告。
批准后,使用您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您最好去税务局询问您需要提交哪些信息,这样可以节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