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生产企业合理避税

提问时间:2019-11-2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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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1-2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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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依据《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宣告国家对一些白酒生产企业的避税行为吹响“

B

消费税是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征收的,体现为强制性税种,当选为1。

应税 消费品_税率 消费税

请高人提供一些制酒业的相关税务知识或帐务处理注意事项,

1.实行从价与白酒相结合的税法,保持现行对食品白酒价格按

出厂价征收消费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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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高手指点一下避税技巧 -

关于消费税计划的具体讨论

(1)减税计划

税法规定,如果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可以根据当前的生产配额扣除。购买,进口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所缴纳的消费税。此外,允许从税收中扣除的应税消费品仅限于从工业企业购买的应税消费品,从商业企业购买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税商品不得扣除。因此,企业应尽可能以出厂价从制造商那里购买应税消费品。这不仅可以避免商业企业额外支付费用,而且可以实施减税制度,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应注意,可从税收中扣除的消费品的使用应符合税法的范围。例如,如果您使用购买的应税烟草生产卷烟,并使用购买的应税化妆品生产化妆品,则可以实施减税制度。对于通过购买应税酒精生产的白酒,不允许对已征税的汽车轮胎的消费征税。

(2)将应税消费品用于

税法的其他方面,规定纳税人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除了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之外,出于其他目的,在转让时征税。其他方面涉及非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在建工程,管理,非生产组织,提供劳务以及礼物,筹款,赞助,广告,员工福利,激励措施等。 ,这些方面应视为被视为营业税。在计算消费税时,应税销售有三种选择:1.纳税人当月生产的同类型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二)当月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或者上月或者最近一个月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数; 3.应税价格的构成=(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这三个价格中的哪一个对公司最有利?这是一个示例:

假设摩托车制造商A仅生产一种类型的摩托车。一个月内,将向摩托车拉力赛车手提供100辆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这属于上述“礼物”行为,应缴纳消费税。

假设A月份生产的摩托车每辆的销售价格为5,000元。然后

应税销售额A1 = 5000×100 = 500000(元)

假设A以每辆5,000元的价格销售400辆汽车,以每辆5500元的价格销售400辆汽车。那么

应税销售额A2 =(400×5000 + 400×5500)÷800×100 = 525000(元)

假设摩托车的生产成本为4,500元/辆,成本效益比为6 %,消费税率为10%。则

应税销售额A3 = 4500×(1 + 6%)÷(1-10%)×100 = 530000(元)

由上计算可知:A3> A2> A1。这表明只有在第一种情况下,企业的消费税才被支付得最少。这就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应有明确的价目表,清晰的会计记录,以免混淆会计记录和增加额外的税负。

(3)规划具有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税法规定,纳税人也应征收具有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在不同税率下的销量应分别计算。如果未单独核算或以不同税率出售的应税消费品构成一揽子消费品,则适用税率较高。这要求企业改进会计处理,并以不同的税率对应税消费品进行单独核算。如果要使用包装销售方法来达到促销效果,可以考虑销售税率相同或相近的消费品。如果您可以销售不同品牌的化妆品,并且将护肤产品(消费税的税率8%)和化妆品(消费税的税率30%)放入一组销售中,则将大大增加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同样,以25%的税率出售食用白酒和以10%的税率出售药用酒也是不经济的。除非企业从包装销售中获得的收入远远大于消费税及其他费用的增加,否则企业要实现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