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根据国务院最新发布的[2015] 11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5年3月15日,软件企业批准双软认证中的认证被取消。
但是,企业仍然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给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软件行业中,一旦实际税负超过3%,就会退还增值税。
软件和硬件应分开计算。
实施增值税即付即用政策的软件生产企业退还的税款被企业用于研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被视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也不属于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确定新的中国软件制造企业后,将从获利年度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在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
国家规划和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果当年不享受免税待遇,将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实际发生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