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范围是农产品的初级加工。从外部购买的农产品销售不是从事农产品初级加工的项目,因此不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条件。
1.申报增值税时,不含税。
2.从减免中转为营业外收入的部分应缴纳所得税。
3.如果将免税农产品的销售小范围地推广给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将不扣除,销项税额将按规定计算。
不允许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根据增值税暂行规定,免税农副产品是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业生产者取得的产品。对于属于农产品范围的外包农产品,其税率为13%(一般纳税人),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