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计划,对策和安排规避与税收有关的风险,控制或减轻税收负担,并实现公司的财务目标。启示:有助于提高公司财务和会计水平;它帮助纳税人最大化其经济利益;它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它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有利于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
长期以来,税收筹划一直被视为神秘的地区和禁区。这是无法接受的。它是在1990年代中期从西方引入中国的。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税收环境的逐步改善,中国企业对税收筹划的渴望不断增强,对企业税收筹划的认识不断提高,理论研究也在不断深化。 。但是总的来说,中国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普遍的,水平也不高,还没有形成理论体系。主要原因是过时的概念,税法的建设和宣传滞后,以及某些税收筹划者和收税人的素质低下。许多企业领导者尚未意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他们的概念和操作非常奇怪。人们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仍然存在一些误解。企业甚至税务部门经常将税收计划与避税和逃税混为一谈。一些税务官员对税收筹划存在很大的分歧,认为税收筹划最终会减少税收,损害国家利益,给企业增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国税收筹划的发展。现阶段,税收筹划在中国企业中的实际应用主要是税收筹划。纳税人在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运用税收筹划,通过解决税收案件,可以减轻法律范围内的税收负担,增加税收负担。收入目的。尽管有些公司参与了投资策略的税收筹划,但它们并不普遍。
税收筹划的基础是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所有利益,并在众多纳税人的案例中选择最佳方案,以使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企业所得税是中国的主要税种。对于企业来说,它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计划讨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首先,从固定资产折旧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涉及三个问题: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期的估计以及净残值的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在这三种方法中,加速折旧方法可以使前期折旧更多,而在后期减少折旧。这样,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前期应纳税所得额将减少,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将增加,从而使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额减少。在后期支付更多的所得税,即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相当于获得了无息贷款;就工作量法而言,如果前期的工作量较大,则其效果与加速折旧法相似,并且还可以使企业在初期缴纳较少的所得税。多交所得税。因此,我们可以将折旧方法的选择用于税收筹划。国家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照财政部针对部门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在商业实践中,对于符合金融系统要求并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快速技术进步的电子生产企业,造船工业企业,生产“主机”的机械公司,飞机制造企业和汽车制造业而言,国民经济。财政部批准的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和其他特殊行业企业,机械设备应尽量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限法。适用于乘用车,货车和专业车队的大型设备,如果他们前期工作量大,而后期工作量少,则应尽量利用工作量法,以达到早期少缴税,多缴税的目的。后期。确定折旧方法后,应首先估计折旧期间。
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有某些规定,但规定的期限是灵活的。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可以选择尽可能短的折旧年限,使企业在上一期间有较大的折旧,并获得递延所得税收益。其次,净残值也应估算。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之前,应估计残值,并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残值的比例应在原值的5%以内,由企业确定;
由于特殊情况,如果需要调整残值的比例,则应将其报告给税务机关备案。因此,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应尽量估计残值净额,以使企业的总折旧较大,而每个期间的折旧金额较大,这样企业在折旧期间支付较少的所得税。
2.从库存评估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包括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价格继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的方式可以减少公司期末存货的成本和当期销售商品的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和减免所得税;除此以外,另外,对于接近年末的销售收入,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延迟收入的确认时间,并延迟确认收入。本年度至下一年。例如,对于分期销售商品,可以约定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入在合同订立的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入确认推迟到下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