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此问题的先决条件:
总收入无法准确计算。应税收入率为20%,成本率为1-20%,因此,收入是从成本中反向计算的:(120 + 40)/(1-20%)。应税收入=收入*应税收入率=(120 + 40)/(1-20%)* 20%。
应付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所得税率=(120 + 40)/(1-20%)* 20%* 33%(2006年所得税率为33%)
在2011年4月15日之前,完成自我在线声明和纸质材料报告。提交的材料如下: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一式两份;
2. 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申报,则应签发双方签署的代理合同。随附中介机构发布的报告,其中包括税收调整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
4. 2010年第一季度用于预付公司所得税的付款函副本;
5.复制“小额税收年度清算申报表”;
6.企业所得税核销的评估表和企业所得税核销的说明表一式两份;
7.“ 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款接受表”的副本;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填写批准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