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将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正式确认!
一,更改工资税政策
1.工资和税金的起点从3500增加到5000
2,个人税的税率没有变化,税率水平也发生了变化:
注意:快速计算扣减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的:
此级别的快速计算扣除额=下一级别的最高应纳税所得额×(下一级别的税率-下一级别的税率)+下一级别的快速扣除
3.增加税收的多重扣除。由于具体细节仍需国务院确定,因此今天的计税基础是扣除支出后的金额。
第二,税收计算
最新的税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金额-5000)*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要在Excel中批量计算各个税项,有以下几种方法:
,1,Vlookup函数方法(单元格C13)(())= IFERROR((B13-5000)* VLOOKUP((B13-5000),C $ 3:E $ 9,2)-VLOOKUP((B13-5000),C $ 3:E $ 9,3) ,0)
2,查找功能方法(单元格D13)(())= IFERROR((B13-5000)*查找(B13-5000,C $ 3:D $ 9)-查找(B13-5000,C $ 3:C $ 9,E $ 3:E $ 9) ,0)
3,建议使用Max函数方法(单元格E13)(())= 5 * MAX(0,B13 * {0.6; 2; 4; 5; 6; 7; 9)%-{30; 142; 482; 782; 1182; 1782; 3482})
4,最大数组公式方法(单元格F13)(())= MAX(0,(B13-5000)* D $ 3:D $ 9-E $ 3:E $ 9)
注:输入公式后,按Ctrl + Shift +输入三个键进行输入,并自动在两边添加括号以计算成功。{(}){= MAX(0,(B13-5000)* D $ 3:D $ 9-E $ 3:E $ 9)}
新税可以节省多少税?
三,退税
必须有很多学生想知道如何根据税款冲销应纳税额。公式如下:
F22单元格公式:
提示:关注
今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一项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1980年颁布以来,这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七次改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抵免费和税率申请的通知》,为使纳税人能尽快享受减税优惠。 ,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纳税人的实际工资和薪金所得减去支出后,统一按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
问答
1。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何时生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案的决定已于2018年8月3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1月1日起, 2019年从今天起生效。
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奖金,从2018年10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将首先执行新的税法过渡期政策。
2。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纳税人的实际工资薪金以每月5,000元的基本扣除额扣除,并应用新的税率表。
适用于工资和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不同收入群体的减税
纳税人获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按月基本扣除额5,000元和新的营业所得税税率扣除。被申请;被应用。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
3.在2018年,如何从个体企业主,私营企业的独资和自然人投资者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工商企业主,独资经营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者,2018年获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应按纳税所得额的前三个季度计算。那一年。第四季度应交税额是根据前三个季度确定的税率和前三个季度实际营业月的权重计算的。第四季度应纳税额按照税率和第四季度计算计算实际工作月的权重。
的详细信息如下:
(1)计算每月(每季度)的预付税款。
此期间的应纳税=累计应纳税-累计应纳税
应付税款累计= 10月1日之前的应付税款+ 10月1日之后的应付税款
10月1日之前的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正案之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正案之前规定的快速计算扣除)×10月1日之前的实际营业月÷累计实际营业额月数
10月1日之后的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正后的税率-税法修正后的快速计算扣减)×10月1日之后的实际营业月数÷累计实际营业额月数
(2)计算年度税收结算和付款。({}}应付税款退还金额=年度应纳税额-已支付的累计税款
全年应纳税额=前三个季度应纳税额+第四季度应纳税额
前三个季度的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正案之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正案之前规定的快速计算扣除额)×前三个季度的实际营业月÷实际全年营业
第四季度的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x税法修正后的税率-税法修正后的快速扣除数)×实际营业额第四季度的月份÷实际运营月份
3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在这一点上,新的税法经过七次大修正式开始!确定
的起点是每月人民币5,000元
新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在每个纳税年度减少6万元人民币的支出,依法确定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减税有利于中低收入
根据新税法,此修正案之后,一些个人税的税率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分别将3%,10%和20%的三个低税率级别扩大了,将25%税率已降低。三种较高税率水平的30%,35%和45%保持不变。
可抵扣多种费用
将来会计算税款。除了基本的费用扣除和诸如“三险一金”之类的特殊扣除外,还增加了特殊的额外扣除。新税法规定,特殊的额外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重大疾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养老金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新的起点和税率将从10月1日开始实施
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最新起点和税率将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新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按月收入5,000元及依法确定的专项扣除和其他扣除,抵减纳税人的薪金和工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额是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收益)按月转换后计算的,没有额外的扣除额。
谁可以申请2019年安徽公务员考试?
1.谁可以注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和《 2018年安徽省公务员录用公告》(以下简称“招生公告”)规定的申请者可以申请考试。
2.谁不能注册?
(1)因罪行而受到刑事惩罚的人和因公职被开除的人;
(2)被发现在各级征募公务员期间严重违反了雇用和其他纪律行为的人;
(3)根据《公务员法》被解雇的公务员和管理单位的职员不到五年;
(4)参照《公务员法》的公务员和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已辞职(包括辞职,解雇等)。自注册之日起,在该机构工作但未完成其工作少于五年的人员;
(5)现役士兵;
(6)全日制普通学院和大学的非应届毕业生。即: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习,非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和应届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则无法基于获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7)为根据《公务员法》管理的公务员和机构(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
(8)在其他情况下根据法律不允许被雇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此外,申请人不得在《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情况下申请职位。
《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如果公务员有婚姻关系,直接血缘关系,三代人之间的血统关系以及近亲婚姻关系,则他们不得在两个人的同一器官内任职各方直接在同一领导下。职位或具有直接领导关系的职位,不得在其中一个担任领导职位的机构中从事组织,人员,纪律检查,监督,审计和财务工作。发言人说:「公务员招聘考试是职业竞争考试。在《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下,一旦该职位申请并被接受,将立即形成回避关系,因此上述职位无法申请。
根据财政部网站信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抵免费和税率申请的通知》。通知指出,纳税人于2018年10月1日(包括(五)实际工资及以后取得的工资收入,按5000元/月扣除;纳税人应于2018年9月30日(含)之前减收其实际工资和薪金收入规定得到执行。
明确通知有关工资和薪金的费用和税率扣除的问题;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之后的工资实际扣除额为5,000元/每月实施,应税额根据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计算。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之前收到的实际工资和薪金收入的扣除,应按照税法修改前的规定执行。
△数据图:山西太原第一银行的工作人员正在计算货币。中国新闻社张Yun摄
关于个体企业主,合伙企业的独资企业和自然企业投资者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收入的税收方式的问题;
-对于2018年第四季度从个体企业主,私人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独资和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合同租赁经营者获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应按照支出的扣除额执行用5000元/月。前三季度费用削减将按3500元/月实施。
-个人企业主,独资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应当采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前三名应付款。季度应纳税额和第四季度应纳税额,其中前三个季度应按照税法修正前的税率以及前三个季度和第四季度实际营业月的权重计算应纳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第二(税法修改后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营业月的权重计算。具体计算方法:
1.计算每月(每季度)的预付税款。
10月1日之前的应纳税额=(累计应税收入*税法修正案之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正案之前规定的快速计算扣除)* 10月1日之前的实际营业月÷累计实际营业额月数({}} 10月1日之后的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正后的税率-税法修正后的快速计算扣除)* 10月1日之后的实际营业月数÷实际营业总额月数
2.计算年度结算税。({}}应付税款退还金额=年度应纳税额-已支付的累计税款
全年应纳税额=前三个季度应纳税额+第四季度应纳税额({}}前三季度的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正案之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正案之前规定的快速计算扣除额)*前三季度的实际营业月份÷实际全年营业({}}第四季度的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正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正后的快速计算扣除)*第四季度的实际营业月数÷整体的实际营业月数年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独资所有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人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蔡瑞[ 2011年第62号),于2018年10月1日废除。({}}含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工资和薪金)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II(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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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国勇
编辑:郑应环
今天,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之后,宣布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发表评论的截止日期是2018年7月28日。草案建议将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与财政部发布的信息相比,该修正草案增加了新版本的税法实施时间表和新的7级税率间隔详细信息。
从10月1日起,预计将实施新的税收收集点
根据草案,该修正案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实施前,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薪金为月收入减去支出5,000元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余额。
这意味着从2018年10月1日起,预计纳税人将根据新的个人税收起征点纳税。
薪金,手稿,劳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综合症税首次出现
本税法修正草案将首次包括四种收入综合症税,包括工资,薪酬,劳动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草案规定,居民个人的总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减去6万元的支出以及依法确定的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为基础。
特别扣除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及居民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特别扣除额包括儿童教育,继续教育,重大疾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费用。
非居民的工资为应税所得,按月收入减去5,000元计算;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按收入计算的。该金额是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草案还提供:
营业收入是根据总收入减去每个纳税年度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得出的应税收入。
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支出减少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收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是指扣除财产的原始价值和合理费用后,根据所转让财产的收入余额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股息,或有收入和其他收入,每个收入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从稿件报酬中获得的收入金额是所收到收入的70%。
个人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对教育的捐赠和其他公益慈善事业中,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特别加计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有关财政,税务部门决定。
首次扩大较低税率的步骤,以阐明新版本7税率的详细信息
此外,草案还扩大了降低税率的步骤,并首次澄清了第7级税率详细信息的新版本。草案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率:
综合收入,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附在税率表中);
企业收入须缴纳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附税率表);
利息,股息,股息,房地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附带收入和其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
将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适用于工资收入)修改为: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适用于综合收益)
系列
年应纳税收入
税率(%)
1
3
2
10
20
4
25
5
30
6
35
7
45
△本表中的年度应税所得,是指根据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收益,并从每个纳税年度的收益中扣除60,000元,并进行特殊扣除和扣除。特殊添加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和其他扣除额。
将个人所得税税率表II(来自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修改为: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适用于营业收入)
△本表中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从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中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
尽管税率文件的数量与前一个相同,但是税率步骤已发生了很大变化。 3%,10%和20%的三步税率已大大提高。 25%的税率步骤有但是,三个较高的税率分别为30%,35%和45%。
添加了“第8条”反避税规定
草案还添加了“第8条”与反避税相关的规定。具体来说,税务机关有权在下列情况之一中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税收调整:
(1)个人与其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并且没有正当理由;
(2)由居民控制,或由居民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并在实际税负明显较低的国家(地区)建立的个人,不需要合理的业务运作,也不会将可归属于居民的利润。分配或减少分配;
(3)个人通过实施其他没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得不当的税收优惠。
时间: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16:00
地点:人民大会堂广西厅
内容: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回答。记者就本次会议通过的法律等问题提出的问题。
[中国人网]
今天下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网站的独家文字输出,实时图片和文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闻局局长何绍人]
下午好,记者们。欢迎来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闭幕会议刚刚召开,常设委员会171名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以167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获得通过。投票通过了电子商务法。会议以171票赞成,通过了《土壤污染控制法》。会议以157票赞成,2票反对,11票弃权获得投票。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今天的会议是关于这三个法律的特别新闻发布会。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7位客人回答关于这三个法律的问题。七位嘉宾是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席尹中清先生,财政部副部长成丽华女士,国家税务总局审计长刘丽坚女士,王先生。财政部税收司司长兼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简凡。邓勇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经济法办公室副主任杨鹤庆先生,行政法办公室副主任张贵龙先生。在与电子商务法有关的问题中,请问尹中青同志和杨鹤庆局长回答与《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的问题。请让张桂龙主任回答有关个人所得税法的问题。请联系程立华副部长,首席审计长刘立建,王建帆主任,邓勇主任和杨鹤庆主任共同回应。请在下面提问。
[CCTV社交和法国频道记者]
询问有关税法草案修订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在征求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一次审查之后,我们可以看到,第二次审查5000元的起点实际上并没有大规模修改。我想问这个主要是因为什么样的考虑?第二个问题是该草案的第二次审核草案增加了从劳务,薪酬和特许权使用费中扣除20%收入的标准,我想问一下这是出于什么考虑。谢谢。
[程立华]
谢谢中央电视台记者的提问。人人都说,降低成本的基本标准的提高是法律修订的重要组成部分,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最后,基本成本降低标准确定为每月5,000元,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考虑到城市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和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了基本成本降低标准,即5,000元。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的数据,2017年中国城镇职工人均消费支出约为每月3900元。根据过去三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年均增长率,2018年人均消费支出约为每月4200元。确定的基本成本削减标准为每月5,000元,这不仅涵盖人均消费支出,还体现了一定的远见。
其次,此修正案除了基本减少费用外,还增加了一些特殊的额外扣除额,从而扩大了低级税率的范围。大多数纳税人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减税股息。中低收入群体受益更大。根据基本减除费用到每月5000元的计算,法律对城市就业的修正后,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中所占的比例将从44%降低到15%。
第三,在税法审查过程中,根据各方意见,增加了两个扣减项。一种是针对老年人的特殊额外扣除,另一种是允许支付三种类型的收入,例如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税收是在扣除费用的20%之后计算的,因此纳税人的费用扣除中有相当一部分会进一步增加。月收入低于2万元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可以减轻50%以上。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从今年10月1日起享受减税奖金,这是工资和税项的基本扣除标准。工资将提高到每个每月5,000元,并根据新的税率表计算税款。从明年1月1日开始,将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三种收入与工资薪金相结合,以计算税款,并将实行额外的特殊扣除。
应该注意的是,5,000元的标准不是固定的。未来,将结合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和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自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对基本费用减免的几项调整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
自实施个人所得税法以来,基本成本降低标准经历了三项调整。第一次是在2005年,从每月800元增加到每月1600元。第二项调整是2007年,它从每月1600元增加到每月2000元。第三次调整是在2011年,从每月2000元调整到3500元。这次,修改方法从每月3500元增加到每月5000元。这是央视记者问的第一个问题。让我在下面回答您的第二个问题。
在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查和咨询的过程中,一些成员,专家和公众提出了一些建议,允许纳税人从稿酬中扣除相关费用和其他收入。通过了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根据上述提议,现行税法已进行了调整,以允许在扣除成本的20%后对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征税,即根据原始收入折让20%。同时,为了鼓励创造力,在扣除稿费的20%的基础上,再给予70%的折扣。这两个因素加起来,稿件收入实际上相当于5.6%的税额计算。也就是说,我们手稿收入有100元,缴纳的税额为56元,大大减轻了税负。
[光明日报记者]
我的问题也与税法有关。我想请首席审计师刘立建。刚刚通过的关于修改税法的决定,建议从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目前只有30天。时间太紧了。如何确保该措施按时实施?
[刘丽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有必要使改革发展的成果对所有人来说越来越公平,这指出了改革的方向。个人所得税改革。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增加个人所得税的起点,增加对子女教育,重大疾病的医疗,合理减轻负担等特殊费用的扣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将对人民的承诺付诸实践。10月1日将实施两项过渡政策,以增加工资收入的起点并应用新的税率表。新的税率表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收入,这将使大多数纳税人可以提前享受改革奖金。从现在到10月1日,只剩下30天了。时间真的很紧。税务机关将全力以赴做好一切准备。
[新华社记者]
对不起,尹中青主任,电子商务法的要点,特点和重点是什么?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能否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谢谢。
[尹中青]
感谢您的询问。刚刚通过表决的《电子商务法》文本共七章89条,主要规定了电子商务运营商的五个部分,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商业推广和法律责任。在我的个人总结中,我认为这次通过的电子商务法具有八个亮点。
首先是严格范围。由于电子商务是跨时间和跨域的,因此电子商务法严格限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调整范围,并限制了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信息网络提供的新闻,信息,音频和视频节目,出版和文化产品的内容服务不在本法律的范围之内。
第二是促进发展。由于电子商务是一个新兴产业,因此电子商务法首先将支持和促进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扩大了电子商务的空间,促进了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的深度融合。实体经济,在管制中发展,在管制中发展。因此,法律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发展和鼓励创新的制度性规定。
第三个亮点是谨慎。当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其普及率和变化迅速,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在立法中,有必要解决电子商务领域的突出问题,并为未来的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电子商务法不仅强调开放性,而且更加注重前瞻性。它主要鼓励创新和竞争,同时考虑到标准化和管理的需求。这为我们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奠定了体制框架。
第四个重点是平等待遇。电子商务是技术中立的,格式中立的和模型中立的。在立法过程中,各方在不歧视,不歧视的原则下,逐步规范了电子商务的市场秩序和在线秩序。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对线上线下的商业活动一视同仁,促进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
第五要点,均衡的保证。这些年来的实践证明,在涉及电子商务的三个方面中,最弱的是消费者,其次是电子商务运营商,而最强大的是平台运营商。因此,电子商务法以平衡的方式保护了电子商务的三方。合法权益适当增加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义务,并适当加强了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保护。该系统设计基于我国的实践,体现了中国特色,体现了中国智慧。
第六项功能是协调监督。根据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电子商务法根据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完善和创新了协调监督制度和专项制度。法律要求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征的协作管理系统。各级政府必须根据职责划分职责。我们尚未确定哪个部门是电子商务的主管部门。根据现有的分工,每个人都负责促进,监督和管理电子商务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监督的实质在于法律,合理性,有效性和适度性。原则上既不是任意加强监督,也不是放松监督,而是宽容,适度,合理,有效的。
第七个特征是社会共同治理。电子商务立法利用互联网的思想,充分发挥市场在分配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各方参与到电子商务市场的治理中,并充分发挥作用。某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运营商和电子商务运营商促进社会共同治理模式的形成,例如公司自治,行业自我监管,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
最后一个亮点是法律的融合。电子商务法是电子商务领域的一项基本法,但由于其颁布时间相对较晚,因此其中一些系统受到其他法律的约束,因此电子商务法尚不能全面。在电子商务立法中,解决了电子领域中的特定问题以解决其特殊问题。总体而言,它可以处理电子商务法律与某些现有法律之间的关系,着重于其他法律未涵盖的问题,并弥补当前的问题。法律制度存在缺陷。例如,它与当前的市场准入商业法律制度有关,并与数据文本中的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有关。在争端解决中,它符合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税与当前的税收征管法和税法相关。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它与国际规范相关联,例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电子合同公约》。当然,该法律的内容是广泛的,并且可能还有其他特征。我认为这八个方面的特征或重点对我们理解和实施电子商务法很重要。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有关税法的问题。我想请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说,这项税法修正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是引入了特殊附加扣除的概念。财政部将如何执行相关措施?谢谢。
修订后的税法规定了六个特殊的额外扣除项目。根据税法的授权,国务院接下来将对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特殊附加扣除的实施是一种新尝试。对纳税人的申报和税收以及税务机关的征收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旨在简化程序并简化操作。最初考虑为特殊的额外扣除设置一定的限额或配额标准,这不仅保证纳税人可以方便地纳税,合理地扣除了相关费用,而且反映了政策的公平性,从而使大多数纳税人可以实际享受减税奖金。谢谢。
[北京青年报记者]
我们发现,最近一些严重损害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电子商务平台应对此类事件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电子商务法是如何通过的?谢谢。
[杨合庆]
关于记者朋友提出的问题,我首先要在此强调,对于任何从事任何商业活动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应该是第一要务。我国的每一项立法都是如此。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安全放在首位。刚刚通过的电子商务法也遵循了这一思想,并在保护人们的人身安全方面做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电子商务运营商的义务角度提出要求。例如,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必须满足保护人身安全的要求,并遵守环境保护要求。或提供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的商品或服务。电子商务经营者需要取得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还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对于平台运营商,法律要求他们在平台上验证和注册运营商的真实身份,地址,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并通过平台服务协议和服务商明确双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交易规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义务。
如果消费者受到人类伤害,则第二个方面是电子商务法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首先,如果电子商务运营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确保个人财产安全的要求,则他们应按照电子商务法,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如果平台知道或应该知道平台运营商出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护人身安全的要求,并且未采取必要的措施,则应与平台共同承担责任。平台中的运营商。另外,根据第三方面,根据《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电子商务平台不能提供经营者的身份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平台上,他还必须承担预付款的责任。
在第四方面,每个人也非常关注如何对电子商务平台的失败负责以验证平台中的运营商的资格或未能满足的责任。消费者的安全保证义务。。刚刚通过的电子商务法规定,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关于这个问题,常设委员会成员在常设委员会的审议过程中也密切关注了这个问题。常设委员会的一些成员建议,他们将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常设委员会的一些成员还建议,考虑到电子商务平台未履行其审查平台中运营商资格的义务,或者消费者未履行其安全保证义务,因此有必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并依法进行。确定。经过研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还对常务委员会提出了修正案,将其改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这里应注意,如果平台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将构成共同侵权,并应与平台运营商承担连带责任。另外,《电子商务法》除上述民事责任外,还规定,平台有违法行为的,还必须依法承担行政,刑事责任。谢谢。
[彭博新闻记者]
我们注意到,个人税在财政收入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修订后,我不知道纳税人人口中将有多少人继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担心税收吗?减少基数会影响未来的财政收入吗?我们知道中国有些声音。我们认为直接税制改革应加快步伐。我想知道我们在这方面是否有进一步的考虑,以继续加速直接税制改革?谢谢。
[王建帆]
谢谢你的问题。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案被扣除了5,000元。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六个特殊的额外扣除额。原始税法规定了一些特殊扣除。当然,这六个特殊额外扣除并非全部人们可以享受其中的全部六个,也可以享受其中的一些。然后再加上特殊的5000元扣除额,实际上,纳税人数量与原来的3500元扣除额相比,大幅下降。郑部长刚才向您介绍了经修订的纳税方,即我们的纳税人占城镇职工人数从目前的3500元,我们占纳税方的44%,将来会下降到15%左右, 然后纳税人急剧下降。
当然,虽然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中所占的比例与某些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较低,但在全部税收中,去年的个人税收已占8.2%,这是相同的像之前一样。相比增加的份额。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们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国家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收入分配结构。将来,越来越多的人将能够进入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行列。这也是发达国家的经验。将来个人所得税对税收的贡献可能会增加。就改革趋势而言,结合综合和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下一步需要进一步推动。税制完善后,无论是综合收益的范围,扣除项,其他税种,我们都会作相应的调整。当然,这取决于收集和管理条件的改善,在各个方面的支持条件也应与此相匹配。。我相信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税收将逐步朝着规范的,全面的,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这无疑将在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第二个问题是增加直接税的比例。毫无疑问,在过去的几年中,在完善税制和促进税制改革的过程中,这一直是税制发展的方向。从营业税到增值税的转变,包括深化增值税改革,并将标准增值税率从17%降低到16%。通过税收改革,许多纳税人实现了减税。通过改革,增值税的相对比例将随着税制要素的改革而调整。另一方面,我们正在促进其他直接税制改革,这将有助于增加直接税制的比例。
[法律记者,法律网络记者]
提出有关特殊额外扣除的问题,这也是这项税收改革的重点。社会各界都很高兴看到将来可以扣除儿童的教育,养老金和住房租金,但我们也更加高兴关于如何扣除这些项目,我想请税务机关如何具体说明这些受欢迎的举措。谢谢。
利华部长刚才提到,下一步将是指定六种特殊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法规出台后,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简化经营,国家税务总局将研究制定。配套的操作方法。在特定操作中,有以下注意事项。
可以在声明后进行扣除。只要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就可以享受抵扣。最小化信息提交并简化报告时的征税流程。相关材料和凭证不应该报告给税务机关。二是提前享受。个人还可以向单位提供特殊的附加扣除信息。每月缴纳工资,代扣代缴税款时,单位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扣除,使每个人都可以享受每月预缴费的改革奖金。第三是退税不扣除。如果您不向单位告知相关信息,或者您不喜欢或没有享受预扣和预付款流程,则无需担心。您可以在第二年结清帐户后申请退税。快速,方便,安全的退税服务。第四是多方信息共享。在这项个人税制改革中,税务部门将与多个部门共享第三方信息,检查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并尽量减少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快乐之路”。谢谢你们。
[中国日报记者]
我们一直特别关注环境问题,并询问有关刚刚通过的土壤污染控制法的问题。我想问一下这项立法的意义和必要性。谢谢。
[张桂龙]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5月举行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会议上提出,要使人们饮食和和平生活。该法律是旨在确保和实现人民能够和平生活和工作的法律。土壤污染与空气污染和水污染有很大不同。一种是隐瞒。空气和水污染相对直观,可以被人类感知,但是土壤污染只能通过仪器采样和检测来感知。第二个是磁滞。土壤中存在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不会在今天或今天出现。国际经验只能在十年或二十年后才能显现出来。第三个是累积的。污染物的积累多年来发挥了作用。还有另一个原因。原因不同。除了人为排放外,大气沉降和土壤的相对较高的本底值还会增加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因此,迫切需要这样的法律。在我国以前的法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也对土壤污染的防治提出了一些要求。但是,这些要求更加原则化,分散且集中在预防上。那么如何处理土壤中现有的污染呢?它也需要加以规范,因此需要特殊的法律来规范土壤污染的控制。
制定这项法律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落实党中央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决策和部署,二是完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三是为我国开展土壤治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扎实推进“净化土地防御”。谢谢。
[检察官日报记者]
问尹钟清主任,刚通过的电子商务法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并希望尽快引入。为什么前后经过四次试验才出来?立法应如何反映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谢谢。
根据立法法,我国的法律通常要经过三项审判,而电子商务法要经过四项审判。自此次电子商务法的提出和通过以来已经过去了五年,其中起草了三年,两个常务委员会的两次会议已在两年内进行了审查。我是电子商务法起草小组的副组长。在过去的五年中,我参与了电子商务法的起草,修订和审查,主要是经过四次审查。首先,与其他法律相比,电子商务法律非常复杂。它涉及面广,规模大,是新事物,许多事物不准确,发展日新月异。中国更加谨慎。
从起草点讲起,我只是谈到了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事实上,我认为这项立法过程具有三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该法律草案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务委员会起草的。 2013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财政委员会领导国务院十二个部门组成起草小组。现在看来,如果不是由财政和经济委员会领导,则该法律尚不为人所知。为什么?因为国务院有关部门没有主管部门,所以没有人负责,也没有部门负责。在这种情况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法律草案的起草是有利的。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广泛吸收了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以及本地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以共同开展这项工作。我们首先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然后分别起草了大纲,然后起草了草案,然后合并了。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充分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以便可以相对迅速地起草该法律草案。
经过两年的审议,在常委会举行了两届会议之后,包括李占枢主席在内的张德江主席对此给予了极大关注。经过四次会议,我们充分促进了民主,广泛听取了意见。我们在这次评论中很少见。对该法律进行了四次审查,并进行了三次公开招标。初审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征求了意见。在第二次审判之后,公众再次征求了意见。第三次审理后,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消费者的意见。我认为,民主在这方面得到了充分的促进,人们的意见得到了广泛听取。在整个修订过程中,各方的意见都发挥了作用。您可以根据法律程序提出如何更改它的建议。常设委员会将在审议过程中进行修改。
第三,根据科学法规的要求,对该草案进行了广泛的修订,共进行了四次审核,尤其是在前三次审核中,包括两次国际研讨会。由于电子商务法在世界范围内具有示范法和惯例,因此实际上在该国的某些地方已经制定了一些措施,尤其是一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也具有内部业务规则和程序。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行了细化和总结,然后总结出一些共同之处。在修正案的中间,何清局长刚才也说,您可以看到我们进行更改的频率。第10条更具争议性,其意见涵盖草稿,调查和四个审议。但是在中间,因为他们充分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所以他们开始主张所有人都要进行注册,但是电子商务平台和一些运营商认为没有必要进行工业化。和商业注册,因此它们是最终修订版。我们逐渐将注册作为一般原则,但用“但是书”将其排除在外。首先,我们排除了个人出售的自产农副产品的注册,然后就无需在家庭中注册手工艺品。也无需注册熟练工人的便利劳动服务活动。在第三次审核之前,无需注册即可添加其他零星的小额交易活动。这充分发挥了电子商务工具的作用,并为工人,生产者,消费者满足生产和销售的便利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这是一个初步而完善的过程。
第38条也有第二段。电子商务平台的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造成的商品或服务,如果对消费者造成损失,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最初写了连带责任,这次提交的草案已改为相应的补充责任。作为常务委员会委员,我不同意。为什么?因为怎么称呼它为“相应的补充责任”?但是,在大家发表意见之后,最终将其更改为“相应责任”,并删除了“补充”。它看起来不像两个词,但是从共同责任到相应的补充责任再到相应的责任,游戏就体现在中间。因为起初是平台运营商提出的,他们认为过于严格的连带责任,而对相应的补充责任却过于轻率。最后,定稿时改为“相应责任”,这样更加平衡。此外,关于实施绿色发展,常设委员会的许多成员也提出了这一建议。在获得批准时,第65条增加了各级政府的责任,以促进电子商务的绿色发展。第52条也规定介绍了快递物流服务提供商使用环保包装材料的规则。这是在线购物过程中包装过多的问题,这提供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好方法。
在整个电子商务法的起草和审查过程中,它更好地反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立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充分发挥了领导作用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同时,它还执行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该法律草案的起草和审查过程广泛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在审查和博弈过程中达成了更多共识。可操作性。我认为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过程值得总结。
[路透社记者]
我想问一下这种减税措施,包括提高门槛,是否有针对个人的减税具体数字?它将如何促进消费?
谢谢你的问题。这项税收修正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和亮点是门槛的提高。正如我刚才所说,门槛已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也就是每年6万元。一美元增长之后,总体上每年可减少税收约3200亿元。第二个问题是增加征税点。这包括新建立的特殊附加扣除。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亮点。在增加了这六个特殊额外扣除后,公众的税收负担和减少是收入的增加。就个人而言,当他们的收入增加时,可以用来鼓励他们消费,扩大我们的消费需求并推动我们的经济增长。谢谢。
[成都商报记者]
我的问题也与税收有关。郑部长刚才提到新税法实施后一年可以减税多少。我的问题是,哪些收入群体减税最明显?对于这群年收入超过一百万的人来说,减轻税负又如何呢?还有一个问题。关于45%的边际税率,我在审查和讨论过程中看到了一些建议。当前的45%边际税率是否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在下一次税制改革中,会否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事情变了。还有另一个问题。关于额外的特殊扣除,郑部长和其他负责人已经发表了很多意见。我的问题是回应社会提出的重点问题。他们提到,特殊的额外扣除实际上是一定程度的。增加了单身人士的税负,甚至提到了单身税的概念。新税法实施后,已婚和受过教育的人在特别减免方面是否会享有更多利益?谢谢。
您很好地利用了这个机会,并提出了三个问题。税收负担的概念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减税的幅度是一个概念。另外,减税额是另一个概念。减少的金额不等于减少的金额。这两个都不完整。相应。你为什么这么说在扣除5,000元的费用后,还会加上其他特殊的扣除额。当然,具体的额外扣除额将在以后确定。确定后,确认后,税率为44%税率已降至15%,低于该税率的人不必纳税。对于他们来说,减税是100%。有一些,例如我们,我当然不方便告诉您我一个月有多少,您还可以猜测,仍然处于征税行列,但是我扣除了特殊的额外扣除额,扣除了基本扣除额,然后我们减轻负担的幅度也比较大。郑部长刚才介绍说,按月薪水平,减税率可以达到50%以上。此外,对于高收入群体,这一调整实际上提高了费用扣除标准,并增加了特别额外扣除额。对于打工仔,有些人的年薪确实更高。他也喜欢这些扣除。他享受了扣除额之后,当实行原定的成本降低标准3500元时,部分适用45%税率的收入必然会落入低税率,因此他必须减税。因此,随着基本成本标准的提高,大多数薪资和纳税人都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税费。
第二个问题,您刚才提到了单一税的概念。单打税可能是从您自己的角度来看的。例如,我单身,我没有结婚,并且我没有孩子,因此孩子教育项目可能不可抵扣。我刚才也介绍过,这六个特殊的额外抵扣并非对每个人都可用。例如,租金和抵押贷款利息,这两项只能取一项,即租金扣除或抵押贷款扣除。那么其他事情,例如继续教育,您是单身,您还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严重的疾病,希望每个人都健康,不一定要扣除,但是如果您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这与身份无关。
另外,我还要介绍一个。目前减少开支的标准是5,000元。程部长此前提到,该账户是根据人均消费支出计算的。即使是单身人士,也有一个负担因素。所有扣除额必须扣除。因此,我们在新税法中进行了此类更改。这些单身人士或有家庭的这些已婚人士,我认为他们有机会扣除他们。这就是我要向您报告的内容。
边际税率为45%的问题。45%的税率,我们仍然必须全面考虑这个问题。这项法律修订案采取了多种措施,以提高扣除费用的标准,并设立了特殊的额外扣除额,包括调整税率水平。这些综合措施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因此这些人适用45%的税率也有减税措施。当然,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仍然很大。因此,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的设计,包括最高边际税率的设计,也必须考虑到调节收入分配的要求。当然,随着税收征收和配套条件的不断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综合税制将考虑综合征税的范围,扣除范围以及税率结构,包括税率水平。这将被考虑在内。
[央视记者]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邓勇(Deng Yong)表示,这项税收改革建立了一个全面的分类税收模式。税务机关将如何确保新税收制度的顺利实施?谢谢。
[邓勇]
谢谢你的问题。应该说,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是历史性的变化。我们的税制已从分类改为全面的分类税制。在此税收体系稳定落地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将进行三项“全力以赴”确保新税制的实施。
首先是全力以赴完善税收征管体系。也许所有人都还注意到,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创造了制度创新的六个方面。第一个是创建自我声明,第二个是纳税人识别号,第三个是反避税条款,第四个是它是部门信息共享,第五是部门协作管理,第六是税收抵免的使用。目前,我们正在努力制定配套的征收管理制度和方法,以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全力以赴建立税收服务担保体系。第一个方面是尽一切努力宣传和咨询税法,以便纳税人能够掌握和实施新的税制。在第二方面,我们将竭尽全力改善我们的税收服务,简化纳税程序,优化税收程序,减少数据提交,并使新税收制度的红利易于在每个纳税人手中实施。第三方面是建立功能强大,稳定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使纳税人可以通过多元化,便捷的税收渠道更轻松地享受新税收体系的红利。谢谢。
[何绍仁]
这次新闻发布会已经结束,谢谢所有来宾,并感谢您的媒体朋友。
广播到此结束,谢谢!
编辑设计:云南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