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博士:所得税(因为它与本年度的季度所得税和利润分配无关)
Cr: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结转时:Dr:本年度利润
Cr:所得税
支付时:Dr:应付税款-应付税款
Cr:银行存款或现金
一楼肯定是错的,二楼是不完整的,仅此而已。
让我谈谈所得税的制定:
季度:不提,预付款,账面利润的25%
年度:按25%的比例收取和提取,应于12月到期=全年预交付
提取
借:所得税
贷款:应纳税企业所得税
注意:尽管所得税提取是基于“今年的利润”,但会计分录与“今年的利润”无关,但是您错了在
年末,将“今年的利润”转移到“利润分配-未分配的利润”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所得税”主题在年底通过“利润分配”进行分配
借款:利润分配预提所得税
贷款:所得税
“利润分配应计所得税”最终转移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预扣所得税”
因为您不确定应该实际支付多少所得税(建议您重新计算),所以未列出以下数字,仅列出了应填写的内容:
降低2010年的额外所得税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到2011年底,在完成2011年所得税后,将“上一年度的损益调整”余额转移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并且不再对此预扣所得税
对冲业务中的企业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2006年2月,中国发布了新的公司会计准则,包括“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第24号-套期保值”,“第37号-金融工具的列报”。》和其他具体准则,使用“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主题的说明,系统地指定了包括期权在内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衡量,展示和披露的原则和方法。
通常的情况是,通过签订远期外汇合约,进口商对冲其以外币计价的应付账款,或对冲以外币计价的应收账款。在核算过程中,应同时确认因汇率变动引起的基本合同和衍生合同的汇兑损失,并相互抵消。远期合同以远期汇率记录,而基本资产或负债以即期汇率记录。在对冲期间,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之差产生的汇兑损益被视为对冲成本,并计入当期净损益。
对于年度对冲,将汇兑损益计入损益的年份与两年中企业A的应纳税所得额直接相关。这表明现金流量可以套期保值,但由于收取时间晚于预期,存在跨年度情况,入境不合理,也导致企业所得税多缴。
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