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应向主管税务局备案,并需要提供:
1.“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表”(一式两份);
2.投资收益,应收股利明细帐或月度汇总表的副本;
3.与利润分配有关的证明材料,例如被投资企业董事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决议和公告。
的副本盖有公章,并提供正本以供验证。
符合条件的居民公司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免征公司所得税
申报信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申报表。
供参考的文件:1.被投资公司发行的股东名册和持股比例(如果企业在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公司的股份以获得股权,提供相关的会计凭证,则该公司的持股比例)和持股时间超过12个月的情况描述);
2.被投资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决议;
3.如果企业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获得被投资公司未分配的股利,股利等投资收益,还应当提供被投资公司的最新公司章程;
4.如果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则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并附有附表3“剩余财产的计算和分配清单”的《投资者共和国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复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某些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分配证券投资基金所得的收益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暂时征收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利,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免税的”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而不受控制的限制而获得的投资收益。 ,但不包括持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的投资收益少于12个月。连续持有公开发行,上市并流通的居民公司发行的股票少于十二个月的居民公司,应当将其投资收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以计算和征收公司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企业通过证券买卖债券。根据有关规定交易场所和银行间市场。股票,基金和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损失是企业本身扣除的资产损失。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应当以资产会计信息和原始证据以及内部批准证书等有关证据为基础。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