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两种税收的合并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公平的税收环境。
四个统一:一是内外资企业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适用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第三,进一步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方法和标准。第四,统一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新的税收优惠制度以优惠政策为基础,辅以区域优惠政策。
合并前,国内资本的33%和外资的25%,并且外资享有许多优惠的所得税政策,例如两个免税,三个半等。合并后,所有企业均为25%,所得税消除了对外资的偏爱。在所得税方面,国内外投资是公平的,为公平竞争创造了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