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利用环节税收政策

提问时间:2020-03-05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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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5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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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19年4月1日后购进农产品如何适用增值税加计抵扣_纳税人

19年4月1日以后购买的农产品如何应用增值税抵扣

问:我们公司是罐头食品制造商,也是一般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罐头产品的税率调整为13%。我的公司如何对购买的农产品应用增值税减免政策?

答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7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和根据以下规则扣除进项税额:(1.除本条第(2)款的规定外,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并取得一般纳税人签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专用进口增值税支付凭证的,该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簿上显示的增值税为进项税;如果使用小规模纳税人以简单的税率计算方法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则可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进项税额的扣除率为11%;取得(出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买发票的,进项税额按照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买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购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2)在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试点期间,纳税人以17%的税率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的商品,保持了原来的扣除额。第4条规定,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规定,如果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则原先适用11%的抵扣率,扣除率调整为10%。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以百分之十六的税率购买用于生产,销售,加工的农产品,应当以百分之十二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第6条规定,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的公告”(税收部海关总署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对于10%的扣除率,扣除率调整为9%。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农产品,其税率为13%,应按1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第5条规定,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国税总局:统筹研究房地产交易环节与保有环节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对政协提案的回应指出,在推进房地产税制立法和改革的过程中,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和控股环节的税收政策进行了全面研究,发挥税收职能的作用,创造良好的税收,以减少工业用地的闲置,为实体经济的转型和升级服务的环境。

全文如下:

已收到您关于振兴低效土地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答复如下:

土地(如劳动力,资本和技术)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资源短缺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您关于促进低效率的工业用地激活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目前,工业用地转让主要涉及多种税项,例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和其他税项。每种税收类型的征税目的,税率设计,征税对象和征税基础都不同。专注于房地产交易构成了完整的税收体系。无论转让工业用地还是其他不动产,都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缴纳有关税款。转让交易中税收政策的应用并没有区分土地类型,也没有根据“房地产税标准”征税。

在1980年代后期,由于缺乏计划的土地供应和相对大量的租赁,工业用土地的土地转让价格很低,缺乏科学的开发和利用计划也影响了土地利用的效率。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整土地增值收入,保护国家权益,国家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增值税,超过-地面建筑物和其他附建物(收费)。税率由扣除项目的金额确定。如果增加价值,将多交税款。如果价值较小,则应少缴税款。此外,土地增值税是根据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的增值税额和规定的税率征收的。因此,土地增值税的四级累进税率只是名义税率,纳税人的实际土地增值税负担远低于名义税率。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安排,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的成本,了解工业用地税收负担的​​实际情况。 ,认真考虑各项建议,促进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的立法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将协调研究房地产交易环节和所有权环节的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职能的作用,为减少闲置工业用地和服务房地产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经济的转型升级。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

北大光华:各环节税负过重 建议推出REITs税收优惠政策

1月24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研究组发布了第四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研究报告《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税收研究》(以下简称“报告”)。

在之前的研究中,北京大学光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研究团队估计,中国标准化公开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市场的潜在规模应在4万亿至12万亿元之间,市场前景广阔。

报告指出,优惠的税收政策是欧美国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在中国现行税制下,房地产交易和营业税负担比较重,客观上限制了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回报率。

北京大学光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研究小组建议:“有关部门应借鉴国际经验,充分考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税收中和原则,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来推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特别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大规模发展。中国的房地产租赁房地产投资信托。”

REIT的运作过程通常可以分为设立,持有和退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本身是金融产品,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所涉及的税种相对简单,主要是印花税和所得税。

《报告》指出,如果中国将来采用“公共基金+ ABS”模式,则将有多个层次的实体,例如证券投资基金,特别计划和项目公司。它的基础资产属于房地产,而交易则与商业行为相对应。有许多种税收和更高的税率。不同的控股结构,资产和时间将有不同的税收处理,这更加复杂。

可以从建立,持有和退出三个方面来分析具体情况。《报告》指出,从实际的角度来看,与房地产投资信托相关的国内税收问题主要存在于企业经营的建立和持有中。他们沉重的税负将严重影响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发展。

具体而言,北京大学光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研究小组通过一个简化案例指出,如果房地产资产价值增加40%,则涉及高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而总税负不超过物业交易价格的21%;从税收构成的角度来看,土地增值税(43%)和所得税(24%)是重组过程中的主要税收。如果发起人认为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融资行为,那么这种融资的一次性税收成本显然太高了。此外,营业期间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房地产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也较重。

因此,北京大学光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研究小组建议,应为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建立和运营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而言,它可以为针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资产重组活动提供税收支持,进一步提高税收透明度,反映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商业性质,减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的税收负担,并反映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优惠税收待遇。

【关注】企业享受增值税减税一揽子优惠,需要把握五个环节_政策

跟着我们

自4月1日以来,已实施了一系列的增值税减免政策,这些政策有很多变化,影响范围很广。那么,公司如何在确保合规的基础上最大化减税和减税的收益?接下来,我将分析企业各个方面需要注意的细节。

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会影响到整个机构。为了进行政策调整,企业之间必须相互协调,为整个过程做准备。企业在消化政策的同时,要从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加强合同与会计管理,规范纳税申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充分享受减免税费和奖金等细节入手。避免税收风险。

所有员工晋升

解释税收政策详细信息

全面推进企业内部政策,以便所有业务环节和业务职能部门中的关键职位人员充分了解政策的变化。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六份“繁重的”文件,包括1份政策文件,3份收集和管理文件,1份服务文件和1份工作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具体政策法规,怎么做。总体而言,政策文件众多且详细,影响范围也很大。这就需要有针对性的政策传播,以便企业内各个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可以对由增值税变更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做出充分的预先判断。

特别是对于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财税部门可以统一组织或委托税务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向全体员工发布政策公告,以确保相关人员了解该增值税政策的细节。改革。必要时,还可以制作内部手册,以提供有关关键链接和关键业务的场景类型和问答提示。

上下链接

参与所有方面

这一轮增值税改革比仅在2018年降低税率更为复杂,涉及的业务范围更广。建议公司从细节上加强联系并优化税收管理。

增值税改革将影响企业的购买,销售,合同签订,会计,纳税申报,战略投资和管理决策等。企业的所有部门必须做好准备。

具体来说,在采购链接中,您可以协商合同采购业务的价格或提前实现采购以确保进项税的稳定性。在销售链接中,如果确定了总价和税金,则可以考虑在一定程度上,业务点被延迟采用新税率,从而提高了公司利润。对于具有价格倒置,出口退税和初始购买业务的实体,他们应注意使用进项税额抵销退税的可能性,并进行实际的公司税。负面评估和优化管理;具有可抵扣进项抵扣额和抵扣额的企业,应着眼于政策的实施期限,预先判断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获得时间,并为过渡期做准备。同时,企业还应在执行期内对合同进行梳理,并作相应调整。

作者认为,这一轮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实施并不是增值税改革的结束。增值税还将进行新一轮或几轮政策调整。在此基础上,建议企业增加“如果由于国家税制改革而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则该合同应采用最新调整后的税率,并以原税率计价。合同不应由于税率的变化而改变。“变更”以确保交易双方都可以享受减税奖金。

平稳过渡

添加财务会计科目

这项增值税改革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项增值税改革将国内客运服务纳入扣除范围,调整了房地产分期扣除政策,并增加了针对特定行业的扣除政策。因此,建议公司增加过渡科目的数量并准确计算输入的增值税。

对于增值税业务较为复杂的公司,建议增加进项税的明细。在过渡期内,您可以添加对应于13%或9%的进项税抵扣率的过渡期科目。对于出口退税公司为了准确计算出口退税额,建议在过渡期内增加出口退税的过渡对象数量,以反映出口退税率的变化。对于生产和生活服务业,要求新的科目准确计算和增加学分如何将进项税额减少10%,并注意有关部门的会计要求,以便及时进行政策调整。

特别是,公司需要注意以下事实:当前的房地产分期付款扣除政策已更改。企业应及时将已分期扣减的房地产从“应抵扣进项税”明细表调整为“进项税”。分解主题,以便可以正确应用扣除政策。

法规声明

应该遵循这些更改

增值税减税政策的实施带来了一系列增值税退税变化。

企业应准确了解纳税申报单的变化,并及时调整“申报书”等材料。特别是由税务部,财政部组建的企业,要做好部门之间的数据收集和数据比较工作。

根据最新的增值税政策,在2019年4月1日之后,以原始税率(16%或10%)出售的企业及其收入应列在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并附上对应于第3栏中的新税率(13%或9%)。进项税申报明细中添加了“当期使用的客运服务税收抵免凭单”列,公司需要进行计算和报告。

对于生产和生活服务企业,他们应准确掌握“ II。列”中应报告的内容。 “关于增值税申报表(IV)的补充信息”中的“扣除额”,同时,它准确匹配企业的会计。此外,表格刚刚进行了调整。当前,没有任何列可以与其他形式的审计进行比较,这需要公司的注意。

在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新增加的房地产公司应分期扣除“应抵扣进项税”中所包括的部分,并应向“增值税声明附件”数据2中的“其他”列。

加强内部控制

报销系统需要微调

在这一轮增值税改革中,与员工直接相关的变化是,允许购买国内客运服务的公司扣除进项税。

根据最新的增值税政策,企业应及时调整报销系统,以使员工能够准确填写报销凭证,完成报销,减轻会计和报告压力,并提高政策应用的准确性。

已实现财务共享和会计信息的企业应更新其会计逻辑,当员工提交与“客运服务”相关的报销申请并填写相关事项时,请列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凭证选项,例如飞机票或火车票,运输票或飞机票。同时,应针对相应的会计逻辑匹配,并自动生成相应的可抵扣进项税,并应单独核算增值税发票的可抵扣部分。“扣除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券”。

对于手动报销的公司,应在“旅行费用报销表”中添加其他字段,例如旅行账单类型和相应的金额,以供财务人员执行会计和报告。

企业需要注意会计链接。企业发生的“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不包括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支出。

【政策解读】农产品增值税免税、模式、税率/征收率及抵扣_征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动物的种植,收获,饲养和捕捞,并符合《国家印发税务总局公告》的单位和个人。 (财税[1995] 52否)用于自产农产品。

1.农产品是指通过种植,育种,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农产品的税收范围包括:

植物包括人工和自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主要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食物

谷物是各种主食植物果实的总称。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小麦,大米,玉米,高粱,小米和其他杂粮(例如大麦,燕麦等),以及通过碾磨,脱壳和其他工艺加工的谷物(例如面粉,大米,棒子面,炉渣等)。

诸如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食皮,米粉等的食品复制品也属于该商品的应税范围。

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以谷物为原料加工的各种熟食不包括在此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2)蔬菜

蔬菜是药草和木本植物的统称,可用作副食品。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各种蔬菜,真菌和一些可用作副食品的木本植物。

经过干燥,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加工的蔬菜,例如腌制蔬菜,咸菜,咸菜和咸菜,也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

罐头蔬菜(罐头食品是指包装在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中并用排气管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适用于此商品,无需缴税。

(3)烟草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和经过简单加工的烟叶。该货物的税收范围包括晒干烟叶,空烤烟叶和初烤烟叶。

①太阳烤烟叶。指使用太阳能在露天晒干的烟叶。

②风干烟叶。指在干燥室中自然干燥的烟叶。

③初烤烟叶。指由烟农直接治愈的烟叶。不包括来自专业再烘烤工厂的再烘烤烟叶。

(4)茶

茶是指从茶树中采摘的新鲜叶子和嫩芽(即茶绿色),以及最初通过吹干,捏合,发酵和干燥等过程生产的茶。该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红茶(例如红茶,绿茶,乌龙茶,白茶,红茶等)。

(5)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食用的水果,例如水果,干果(例如荔枝干,龙眼干,葡萄干等),干果,坚果和甜瓜(例如瓜,西瓜,哈密瓜等)。 ),以及胡椒,胡椒,大料,咖啡豆等

通过冷冻,冷藏,包装和其他过程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该商品的应税范围。

水果罐头,果脯,蜜饯,油炸坚果,坚果和碾碎的园艺植物(例如胡椒粉,胡椒粉等)不在此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6)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传统中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由上述药用植物制成的中药饮片也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中成药不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7)石油厂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于提取油料的各种植物(例如油菜籽(包括芥菜),花生,大豆,向日葵种子)的主要产品,例如根,茎,叶,果实,花朵或胚芽,和蓖麻子,芝麻,亚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从中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厂也受此商品的税收管辖。

(8)纤维厂

纤维植物是指使用纤维作为纺织品,造纸或绳索的原料的植物,例如棉(包括籽棉,皮棉和棉),麻,黄麻,洋麻,麻,麻,亚麻,罗布麻,大麻大麻,剑麻等

棉短绒和大麻纤维经脱胶和干燥(洗涤)后的大麻也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

(9)糖厂

糖厂是指主要用于制造糖的各种植物,例如甘蔗,甜菜等。

(10)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树木,灌木和竹子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和天然橡胶。林产品的税收范围包括:

①日志。它是指将砍伐的树木从其芽,梢或皮上去除后锯成一定长度的树木,灌木和木节。

锯材不受此商品的税。

②原始的竹子。它是指将竹枝切掉的枝,枝或叶,并将其锯成一定长度的竹子。

③天然树脂。指木本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例如松节油,桃胶,樱桃胶,阿拉伯树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橡胶)。

④其他林业产品。它是指除以上所列林业产品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例如笋,干笋,棕榈竹,棕榈服装,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盐水中的笋也包括在此商品的应税范围内。

竹笋罐头不包括在此商品的税中。

(11)其他植物

除以上所列植物外,其他植物还指所有种类的人工生长和野生植物,例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小麦秸秆,豆类,马铃薯,藻类等。 。

干花,干草,土豆干,藻类干植物,农产品废料等也都属于该商品的税收范围。

2.动物

动物包括农场和自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主要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饲养和捕获的鱼,虾,螃蟹,螃蟹,shell,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和海洋哺乳动物。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鱼,虾,蟹,t,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海洋哺乳动物,鱼苗(蛋),虾苗,蟹苗,贝类苗(幼苗)和经济保存和包装的水产品,例如冷冻,冷藏和腌制。

鱼,虾,蟹,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如鱼干,虾干,虾干,扇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和珍珠,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

煮熟的水产品和各种水产品的罐头不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2)家畜产品

牲畜产品是指通过繁殖饲养,获取和捕获的各种牲畜和家禽。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

1

牲畜,家禽和爬行动物,例如牛,马,猪,绵羊,鸡,鸭等。

2

兽类,家禽和爬行动物的肉类产品,包括整或分开的新鲜肉,冷冻或冷冻肉,咸肉,内脏,头,尾,兽蹄,家禽和爬行动物和其他组织。

各种野兽,家禽和爬行动物的肉类生产品,例如培根,腌制肉,培根等,也属于该商品的税收范围。

各种罐头肉和熟肉产品不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3

蛋制品是指各种家禽和爬行动物的蛋,包括新鲜蛋和冷藏蛋。

加工过的咸蛋,松鸡蛋,咸蛋等也属于此商品的征税范围。

罐头鸡蛋不包括在此商品的税收中。

4

新鲜牛奶是指各种哺乳动物的牛奶以及通过加工步骤(例如纯化和灭菌)生产的牛奶。

用新鲜牛奶加工过的各种乳制品,例如酸奶,奶酪,奶油等,均无需征税。

(3)动物皮

动物皮是指从各种动物(兽,鸟和爬行动物)直接鞣制而成的生皮和兽皮。

将生皮和薄片用清水,盐水或防腐化学物质浸泡,剃刮,剃毛,脱毛,干燥或熏蒸而不晒黑,也应征税。

(4)动物毛绒

动物绒毛是指尚未洗过的各种动物的头发,羽绒和羽毛。

水洗羊毛和羊绒不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5)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除上述动物以外的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和昆虫的其他组织。

①茧。包括新鲜和干燥的茧,以及蚕p。

②天然蜂蜜。它是指收集的原始天然蜂蜜,新鲜蜂王浆等。

③动物树脂,例如虫胶。

④其他动物组织,例如动物骨骼,贝壳,动物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子等。

2.农产品直接销售或生产加工后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政策

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外包农产品(蔬菜和一些活的肉和蛋制品除外)以及单位和个人生产和加工后出售的外包农产品仍被包括在“农产品”“,”所列农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3.种子和幼苗分配免征增值税

自2001年8月1日起,批发和零售种子和幼苗免征增值税。

IV。蔬菜流通免征增值税

自2012年1月1日起,从事蔬菜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用作副食的草药和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真菌和一些可用作副食的木本植物。主要品种是指财税[2011] 137号附件中蔬菜的主要品种。目录“实施”,包括块根蔬菜,地瓜,洋葱和大蒜,卷心菜,芥末,卷心菜,叶类蔬菜,瓜类,茄类水果,豆类,水生蔬菜,多年生和杂类蔬菜,食用菌, 豆芽。

通过选择,清洁,切割,干燥,包装,脱水,冷藏和冷冻过程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

罐头蔬菜不包括在免税蔬菜范围内。蔬菜罐头是指通过对蔬菜进行加工,罐装,密封,灭菌或无菌包装制成的食品。

五,某些生肉和蛋制品免征增值税

自2012年10月1日起,从事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一些鲜肉和蛋制品的流通均免征增值税。

不含增值税的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绵羊,鸡,鸭,鹅及其全部或分开的新鲜肉,冷冻或冷冻肉,内脏,头,尾,骨头,蹄,翼和爪。

免增值税的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和鹅蛋,包括新鲜鸡蛋,冷藏鸡蛋以及与蛋壳分开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六。专业农民合作社增值税免征政策

自2008年7月1日起,将农民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销售给农民合作社被视为免征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农产品的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会成员出售的农用薄膜,种子,幼苗,杀虫剂和农用机械不享受增值税。

VII。 “公司+农民”业务模式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民”业务模式从事畜禽养殖,即公司已与农民签订了提供牲畜养殖,饲料,兽药的合同和疫苗(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民将牲畜和家禽的幼苗喂入成品中,然后将其交付给公司进行回收。该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商业模式下,收集和转售牲畜和家禽的纳税人是销售自己的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

VIII。种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0年12月1日起,以以下生产和经营模式生产和销售种子的种子生产企业为销售自己的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应根据《农业生产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增值税征收。

1.种子生产企业使用自己的土地或租赁土地雇用农民或工人进行种子育种,然后经过深加工(例如干燥,脱粒和空气筛分)出售种子。

2.种子生产企业向父母提供亲本种子,以委托农民进行育种并从农民那里恢复过来,然后经过干燥,脱粒和空气筛分等深加工,出售种子。

IX。粮食购销免征增值税

1.自1999年8月1日起,以下谷物购销业务免征增值税:

(1)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出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2)其他谷物企业因经营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①军粮:是指按照价格计算的军品供应价格提供给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军粮票和军粮供应证; ②relief灾食品: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根据the灾食品优惠券(证明),按规定销售价格提供给需要帮助的受害人的食品; ③水库口粮:是指县以上县人民政府根据口粮配给口粮票(证书),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水库移民提供了谷物供应。

2.对于由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和草场补贴的粮食,凡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粮食,均免征增值税。

十,动物胚胎行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人工合成的牛胚胎属于“农产品税收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第52号)第2条第5款所指定的动物“其他动物组织”,并且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该过程属于农业生产,应由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人造牛胚胎免征增值税。

十一项适用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

2017年7月1日之前: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1%

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0%

2019年4月1日以后:适用增值税率为9%

征费:3%

12.农产品减免率

自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将适用的农产品税率从13%降低至9%。每次降低税率,农产品的扣除率也作了相应调整。与以前一样,第39号财税公告也阐明了两个方面:第一,一般规定,伴随税率调整,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扣除额同时从10%调整为9%。第二是特殊规定。考虑到农产品深加工行业的特殊性,允许纳税人根据纳税人为生产或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商品而购买的农产品的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以下是有关10%扣除率的一些解释:

1.关于10%扣除率的适用范围

根据规定,抵扣税率的10%限于纳税人为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收商品而购买的农产品。此外,按照批准的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用批准的扣除政策的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的扣除率是销售商品的适用税率。

2.根据10%的扣除额,纳税人需要获得哪些证明?

可以享受三种农产品减免政策的法案类型:

首先,农产品购买发票或销售发票必须是农业生产者对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的普通发票;

第二步是获得一般纳税人签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进口证书;

第三,从以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批发和零售阶段销售免税农产品而发行的免税发票,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所发行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都不能用来计算进项税额。 。

3.纳税人何时增加农产品进项税

纳税人应按照农产品减免的一般规定购买农产品,并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在获取农产品的过程中,如果将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商品,税率为13%,则将增加1%的进项税。例如,当五月份购买一批农产品时,购买时抵扣了9%的进项税;当它在6月收到时,被确定用于生产税率为13%的商品,并在6月额外增加了1%的进项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总局2019年第39号海关公告)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7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刷发行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肉,蛋制品分销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民”经营模式的纳税人出售畜禽销售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行业增值税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 1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粮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发〔2001〕131号)。

四力战疫情 同心促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举行在线访谈解读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措施

3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举办了以“四军爆发流行病集中发展”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就流行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与网民进一步互动。采取措施帮助企业恢复工作并恢复生产。。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亚林出席了活动并回答了网民的提问。

采访开始时,任亚林首先对大多数网民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介绍说,自新王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贵州省税务局全面贯彻了金平总书记发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了党中央,国家的决策安排。理事会,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坚决确定“流行病是一种命令“控制,预防和控制是责任”,着眼于实施优惠政策,加大“非接触式”税收管理,数据服务力度和防疫力度,充分发挥税收“四项优势”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出台了20项支持抗击流行病防治措施的斗争,启动了“促进全省1000家企业恢复生产和恢复销售的扶持行动”,为赢得抗击疫情做出了贡献争取贵州税收的斗争。目前,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我省已顺利实施。纳税人纳税工作顺利有序,全省税收制度具有扎实有效的防疫工作。在

互动中,任亚林表示,“四军”是税务部门发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用于实施金平总书记在流行病预防和控制方面的实习。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现阶段决策和部署具体措施的阶段。支持预防和控制流行病,协助企业恢复工作,恢复生产和转售以及促进纳税人付款的一般要求。贵州省税务局为支持防疫工作而采取的20项措施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减税减费,简化税收的征收和管理,优化税收服务以及对社会保障缴费的紧急保护。纳税人可以减轻他们的后顾之忧。({}}减税政策措施:

一个是增值税。防疫医疗服务,交通防控关键材料,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基本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重点企业增值税退还等相关领域免征增值税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保留的税收抵免在预防和控制捐赠方面免于“三税两费”,并提供各种水平的增值税进项税抵免,例如邮政,电信和现代服务以及诸如生活服务的医疗服务。

第二是公司所得税。“一次性扣除”用于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关键材料和设备,“全面扣除”相关的公益捐赠和直接捐赠,“合理支出和资产损失的可抵扣扣除”,针对“三项新的研发费用,政府补贴和捐赠的收入为“不含税”,损失由“延长期限”弥补。

第三是个人所得税。有针对性的免税措施,并推迟了年度结算和付款,以使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人员感到温暖和舒适;同时,实行全额减税,以简化票据的提供,并使捐助者放心有保证。

第四,财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对于那些受到流行病影响的人来说,中小企业确实很难缴纳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以申请定期减免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第五,外部付款备案管理。在海外购买口罩和其他防疫医疗用品时,海外佣金和国际运输费用无需缴税。 2020年,电子归档将得到全面实施。

六是优化进口税收政策。捐赠用于防疫工作的进口材料,依法免征进口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

简化的税收征收和管理措施:

一种方法是简化税务中止和注销的处理。对于实行固定配额的工商户,由于疫情的影响,不能正常营业,可以申请停业登记。如果由于疫情的影响,对承诺​​期内无法完成的免税登记材料的“承诺制度”容忍度应依法扩大。

第二个是延迟纳税申报和纳税的处理。如果由于流行病的影响而无法申报纳税,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延期。如果确实难以按时缴纳税款,则可以申请最长3个月的递延税款。

第三是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定期以固定配额经营但生产和经营受到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体户可以申请调整配额,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配额,或简化关闭程序。

第四是优化实物税收程序。对于确实需要到现场处理实名事务的纳税人,他们将通过检查注册证,身份证明文件等方式进行验证,并且暂时不会进行“刷脸”验证。

第五,实施“无风险,无检查”。前一个时期的税收检查被暂停,特别是医院,制药业以及阻碍该流行病的农副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评估,案例选择和检查。同时,依法查处了假冒伪劣医疗产品的生产,销售,ing积库存,抬高价格等违法行为。

要优化税收服务:

第三是实施“一次性运行”服务以进行离线税收管理。对于那些必须离线支付税款的人,请实施“一次性运行”服务。打开预约电话征税,为无法在线处理的约会提供离线服务,并一次性通知相关事项。

第四是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我们为疫情的预防和控制以及受疫情影响的行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通过电话调查和发放调查表,我们可以及时收集需求,以帮助公司解决问题和帮助他们;依法保障对生产和销售防疫医疗卫生设备,用品和药品的纳税人发票的需求。

第五,加强政策跟踪和有效性服务。跟进并及时掌握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情况,突出税收政策在防疫工作中的应用。

第六,扩大信贷共享并促进融资服务。充分发挥“贵州税收信用云”的作用,支持银行和金融机构向纳税人提供除D级信用以外的税收相关信用贷款。

及时调整和支持用于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社会保险费的收取和支付:

一种是扩展并动态调整社会保障缴款期限。到2020年,该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体征收期暂时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动态调整新生儿的覆盖时间。该政策规定的新生儿动态入学90天,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由​​我省各市(州)医疗保险局和税务局调整。

在采访结束时,任亚林强调,协调预防和控制流行病并支持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是税务部门的主要政治责任。现在是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发布重要指示和指示,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和恢复生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全省税收制度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职能,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和销售。 。省局成立了一个领导小组,在党委书记,厂长钟有子的指挥下,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各级税务机关迅速采取行动,在各级实施,巩固了职责。

接下来,该省的税收制度将以“四军”为主题,主题是“战争疫情,促进发展,全面服务小康社会”,并继续开展“民税春风的便捷”,继续深化税收体制的“税收服务下放”。改革,优化税收经营环境,全力支持抗击流行病和恢复生产经营,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决打赢预防流行病,帮助贵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抽出时间弥补您遭受的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司司长卢世玉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与劳动税司司长谢学刚参加了在线采访,重点扶持防疫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和生产的措施。问题已得到详细解答。

摘录自在线互动热点问题:

问题1:我们公司是一家医用口罩制造商,成立于2019年,目前拥有M级税收抵免。被省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为防疫重点保障材料生产企业。我公司能否享受防疫重点保障材料生产企业的退税政策?这项政策有什么要求?

答:是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有关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和财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以下简称第8号公告) )规定了流行病防控的重点保护原料生产企业可以每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返还增值税抵扣额。

防疫重点保障材料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门确定。该政策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最后期限将根据流行情况另行宣布。

此政策不受《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和海关总署2019年第39号行政公告)和本期末《关于完善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了增值税退税的退税条件,对企业的税收信用等级没有要求。其次,只要在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门,任何名单上的任何人都可以享用。第三,无需计算输入扣除率。

问题2: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中,我公司隶属于重点防疫材料生产企业。新购买的相关设备,主要生产保护材料也独立于疫情生产。是否允许其他一些材料计入当期成本并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答案:为了有效应对疫情并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能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0年第8号公告,该公告着重于防治疫情。疫情,以及新配备的相关设备,用于材料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允许将其计入当期成本,并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问题3:在流行病期间,可以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向员工支付公司购买的口罩的费用吗?

答案:贵公司购买口罩的费用可以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

问题4:2月初,我们公司购买了一批医疗用品,例如口罩,无菌酒精等,这些都是由红十字会免费捐赠以抗击该流行病的。我的公司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吗?如何制定相关政策?如何开票和申报?

答:是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和行政部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公告) 9)第3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家庭通过县级以上的社会公益组织和人民政府及其国家机构捐赠商品,用于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或者直接捐赠给承担防疫工作的医院,以免费捐赠应对新的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免于疫苗接种。9号公告第3条中的“货物”不限于医用防护材料。

根据“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您的公司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部)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您的公司在“税率或费用率”列中开具普通发票,则应在“税率或费用率”列中填写“免税”字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纳税人应遵守与关于发布关于冠状病毒新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关于捐赠关于冠状病毒新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九条)按照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可以不办理免税备案手续,申请免税声明,但应当备妥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将来使用。参考。您的公司已获得红十字会发出的捐赠接受通知书,可以证明您公司的未付捐赠,因此可以用作未付捐赠的证明。请保留您的捐赠笔记,以备将来参考。

问题5:我是一家餐馆公司。由于该病的流行,几年前预订的一些宴会已取消订阅,所购食材也无法出售和变质。我可以将其扣除为公司所得税之前的损失吗?

答案:食品成分属于餐饮企业的库存。如有恶化,可以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前法人资产减免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相关事项保全信息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要求企业丧失资产,仅需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所得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和税收调整的详细清单”将不再报告资产损失的相关信息。有关信息将由企业保留,以备将来参考。

问题6:对受该流行病影响的困难行业中的企业有哪些政策支持?怎么做?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以预防和控制肺炎的税收政策公告》(财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第4条,通过流行大型困难工业企业在2020年遭受损失的最长结转期限从5年延长到8年。

包括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在内的棘手行业的企业(指旅行社和相关服务以及旅游景点的管理)分为四类,并根据目前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20年困难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必须占总收入的50%以上(不包括非应税收入和投资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的第10条,那些受到流行病影响的人受影响更大。困难行业企业适用延长结转亏损期限的政策时,应当在结清企业所得税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关于延长结转亏损期限的政策适用说明》。并于2020年支付。

问题7:我们公司是一家制药设备制造和安装公司,专门从事药物提取和浓缩设备的制造。如果我公司现在可以申请防疫重点保护材料生产企业,是否可以享受有关的防疫工作?政策?

答案:根据财政部《关于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以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的规定,是防疫的关键保护材料制造企业名单由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门确定。如果贵公司被省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门确定为防疫重点保护材料生产企业,则可以享受有关的防疫政策。

问题8:由保险公司直接捐赠给防疫特派团医院的团体医疗伤害保险(保险是为医务人员提供的)可以享受财政部第9号公告第9条的免征增值税的规定2020年打折吗?

回答:根据《增值税营业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 36号附件1,以下简称36号文),纳税人免费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公益事业服务或者,如果是针对普通大众的,则不视为销售服务,也不征收增值税。

保险公司免费为负责防疫工作的医院提供保险服务。它们不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的商品捐赠范围,但可以根据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用于公益事业。或免费向公众提供服务,增值税不视为销售。

问题9:支持对主要材料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性防疫减免政策。如果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获得设备,可以采用一次性扣除政策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肺炎球菌疾病预防和控制以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税收征收和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规定防控重点保护材料生产企业适用一次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在优惠政策的管理上,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减免设备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规定。 ”(SAT公告2018年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6号公告规定,购买包括以货币或自建的购买方式,不包括融资租赁。因此,通过融资租赁获得的设备不能一次性扣除。

问题10:如何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第1条申请优惠的一次性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和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流行病防治重点为确保原料生产企业实行一次性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设备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法规执行情况。纳税申报时,企业应当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行中填写有关信息。

问题11:扩大生产能力的企业一次性购置税前抵扣政策的设备购置价值上限为500万元,向流行病重点保障材料控制企业购置设备是否限制在500万元以下?预防和控制?

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防疫关键保护材料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而新购置的有关设备,不论单位价值是否在500万元以上,均可扣除一次税款。

问题12:我的单位是一家餐饮公司。疫情爆发后,我们为社区医务人员提供免费餐点。此外,我们还以优惠的价格提供“爱心餐”服务。我们的业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和控制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第5条为纳税人提供了生命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执行。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的日常需求而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包括文化和体育服务,教育和医疗服务,旅游和娱乐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居民的日常服务及其他生活服务。

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围。因此,贵公司向人们提供的餐饮服务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此外,在流行期间,贵公司还向医务人员提供了免费餐点。免费提供餐饮服务,以达到公共利益或一般大众的目的。无需将销售视为增值税。

问题13:如果我无法获得发票,是否会在税前扣除公司购买的防护材料,例如口罩,防护服,消毒剂等?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如果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应税增值税项目,另一方已经完成了税务注册。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将发票(包括税务机关根据规定开具的发票)用作税前扣除凭证;另一方是不需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规模零星业务的个人。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或收据以及内部凭证将用作税前扣除凭证。凭证收据应包含相关信息,例如接收单位的名称,个人名称和身份证号,支出项目以及收据金额。

问题14:在这种流行病的指定医院中,与新的冠状肺炎相关的支出,例如:人工成本,消毒成本,新的特殊渠道,CT病房的关闭等,是否应单独列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计算哪些?还清75%的研发费用吗?

答案:与指定医院的爆发相关的支出,如果属于研发支出的范围,则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受到研发支出减免政策的约束。无法应用超额抵扣政策。因此,就目前的政策而言,指定医院在劳务成本,消毒成本,新的专用通道和CT切割室的支出可以扣除税款,作为与生产和经营相关的费用。企业。

问题15:“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支持的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捐赠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第9号公告)捐赠现金和用于通过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的社会公益事业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付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物品的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全额。我在第一季度提交公司所得税时可以申请此政策吗?

答案:企业可以在包括第一季度申报在内的预付款申报中扣除,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应行中填写年度纳税申报中相应的捐款扣除额,并保留相关信息备查。

问题16:“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预防和控制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第1条,第2条和第3条提到的物品和商品有特定范围吗?

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企业和个人只需通过合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捐款,或直接向负责的医院捐款用于防疫工作,这些捐赠的目的是应对新的冠状肺炎流行,您可以享受全部扣除政策,而不会限制捐赠材料的具体范围。

问题17:我们公司为员工购买了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口罩,酒精和其他防护用品,并在购买时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输入的这一部分是否适用于“为了集体利益”,并且不能使用?免赔额?

答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贵公司在流行期间购买的口罩,酒精和其他防护用品用于恢复该企业的工作和生产,劳动保护用品在特殊时期内,已取得合法有效的税收减免。对于凭证,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

问题18:如何通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捐赠?我可以捐赠给任何政府部门吗?

答案: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的捐赠税收的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第9号公告),企业和个人采用公益事业县级以上社会团体或人民政府及其国家机关捐赠现金和物资用于冠状病毒新感染的肺炎流行,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因此,无论是哪个政府部门(例如民政局,卫生局等),只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国家机构,捐赠人都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通过捐款全额扣除。

问题19: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文件第1条提到的“公益社会组织”是什么意思?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的第12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组织”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

问题20:我的工厂正在生产无纺布。由于疫情,对口罩的需求猛增。召回员工的工资是正常工资的5倍,并积极联系前员工开始工作。区政府为我的工厂开办了一家工厂。补贴。这项补贴需要增值税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抵扣券确认期等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应与其销售有关。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的收入或数量有直接联系的,应当按照规定计算并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其他情况下获得的税收补贴收入不归为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增值税。地区政府向您的工厂发放的启动补贴与工厂销售商品或服务的收入或数量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您无需为此补贴计算和支付增值税。

《贵州日报》当代媒体记者朱梦一({}}编辑周婷

编辑许元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