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况下,企业需要出具保证报告:(1)企业资产损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企业资产损失或金融企业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时,应当附有中介机构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或金融坏账损失的鉴定报告。纳税人未按规定提交核查报告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开发产品完成后的年度纳税申报完成后,就开发产品的实际销售毛利润与预售毛利润之间的差额提交保证报告。纳税人未按规定附加与税收有关的证明报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接受专项检查。(三)当年亏损额在十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应当附有年度亏损保证书。(4)弥补当年亏损的纳税人,应当附上弥补亏损的年度亏损金额的核查报告。如果上一年的损失金额附有验证报告,则不得重复。(五)本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应当附有当年所得税结算和缴纳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