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外国企业所得税-未分配利润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5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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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5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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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外国投者分配未分配利润并代缴企业所得税怎样做分录

借入利润分配现金股利或应付利润

应付贷款股息

派息

应付股息

贷款银行存款或现金

应付税款

上交所得税

借用税费

贷款银行存款

外商企业未分配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外国个人投资者和外国企业投资,税收政策一样吗?

不同。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 020号)规定:外国人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利和股利暂时为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非居民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利,股利和其他利息收入,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总收入应纳税收入金额;税率为10%。

是外国个人投资者的股息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外国投资,应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境内公司从境外分得未分配利润,在境内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第四条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利的优惠政策:1月之前的外国投资者2008年1月1日投资企业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的新利润在2008年及以后年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如果您的公司向海外股东(法人)分配2009年未分配利润,则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未分配利润以500万元直接转为资本的,也视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