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帐款不需要个人所得税。
无论应付帐款过账多长时间,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转入营业外收入帐户,则应使用当期利润进行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第6条第9款所述的其他收入企业所得税法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至第八款规定的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盈余收入,逾期未退还的包装押金收入,真正无法应付的应付款以及坏账损失处理后收回的应收款,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因此,公司确实无法偿还的应付款应计入总收入,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