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款,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没收财产的罚款,罚金和损失;银行贷款是银行按照规定收取的罚款利息,不是行政罚款,可以扣除税款。
1.企业所得税银行收取的财务顾问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2.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款:管理费-财务顾问费
贷款:银行存款
3.在企业所得税结算和支付期间,管理费用中产生的顾问费实际上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并按实际金额扣除。
当公司支付员工薪水时,它是个人所得税预扣代理人,但实际上,这笔钱在银行转帐时由银行预扣到国库中。如果是自雇家庭,则应由付款方扣留。如果未预扣,则应报告给税务机关付款。因此,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如果不履行预提责任,税务机关将予以处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保险费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6号)规定:根据规定,缴纳的存款保险费,按照存款保险费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规定计算,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允许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险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允许扣除公司所得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险费=保费基数×存款保险费率。
溢价基数是基于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额。
3.允许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存款保险费,但不包括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