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之三,有时间限制,声明月份
采购和销售合同均需缴纳印花税,而增值税则无需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交易会上签订合同的印花税支付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1〕1187号)第一条,签订合同时应缴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返回其所在地后应立即处理。关于此类合同贴花的扣税情况,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监督检查,并制定必要的税收管理措施。第二条规定,地方政府间不涉及省际关系的商品交易会,展览会的印花税征收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税务机关确定。
1.减量计划
印花税是根据合同规定的金额计算的。因此,为了共同利益,双方或多方都可以制定合理的计划,以非非法的方式从合同中扣除各种费用和原材料的金额。减少金额,从而减少合同的表观金额并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如果企业A和企业B要签订加工合同,则金额相对较大。由于加工合同的税基是加工或合同收入,因此此处的加工或合同收入是指承包商的加工费收入与合同中提供的辅助材料的总和。认为通过减少辅助材料的数量解决了该问题。具体方法是委托方自己提供辅助材料。如果委托方不能提供或不能单独提供,则委托方也可以提供。当然,此时的规划将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由双方签署购销合同,因为适用于购销合同的税率是0.3‰,所以低于适用于加工合同的税率0.5‰。只要双方提前转移了部分或全部辅助材料,加工合同和购销合同上应付的印花税总额将减少。第二步是双方签订加工合同。合同金额仅包括加工合同收入,不包括辅助材料的金额。
压缩量计划方法可广泛用于印花税计划。例如,在彼此进行易货交易的交易合同中,双方试图向彼此提供优惠价格...
1.压缩金额计划方法
压缩金额计划方法可以广泛地应用于印花税计划中。例如,在彼此的易货交易合同中,双方试图给彼此提供优惠价格,从而使合同金额下降到合理的水平。当然,必须注意限额,以免由税务机关进行调整,最终使税收负担加重,使所得得不到补偿。
其次,使用模糊量方法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签订各种经济合同的各方有时会遇到无法确定应纳税额的情况。中国印花税的大部分征税基础是根据合同中记录的金额和适用的适用税率确定的。如果无法最终确定计税依据,则纳税人的印花税应纳税额也无法确定。
为了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国家税,税法采取了一些灵活的方法。税法规定,某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税额。例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一定比例的销售收入收取的,或者根据其实现的利润来划分的;物业租赁合同仅指定月份(天)的租金标准,无租赁期限。对于这种合同,可以在签订时以固定的5元人民币贴花,然后在结算时根据实际金额征税,并给予邮票补贴。这为纳税人制定避税计划创造了条件。
模糊数量计划方法特别是指当经济方签订大量合同时,在可以明确定义的条件下有意不敲定合同中规定的金额,以实现少付邮票的目的。义务出于税收目的的行为。
示例:假设某个设备租赁公司希望与生产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由于租赁的设备很多,设备本身比较昂贵,每年的租金为200万元。这是因为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租金为人民币200万元,则两家公司都应缴纳印花税,其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额= 2000000×1‰= 2000(元)
此时,如果两家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仅规定了每天的租金数量,而没有具体确定执行租赁合同的期限,则根据上述规定,两家公司只需缴纳每张5元的印花税,其余将结算仅在完成时才付款,从而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当然,这笔钱将来必须要付,但是现在钱的时间价值是不用付的,这对企业是有益和无害的,并且计划非常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