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季度指的是四个,五个,六个和三个月,该季度的收入减去该季度的相关成本和支出等于利润
2.无法弥补损失,只有在结清年终所得税时才能弥补。
3.需要季度预申报来填写季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如果6月开户时该季度有利润,则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所得税
付款后
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
贷款:现金(银行存款)
如果亏损,您无需进行会计分录
1. 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是按月或按季度预先支付的。
企业应在本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预付的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和预付税款,无论其盈亏如何。
企业应在年度结束后的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并结清退税款。
企业在提交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时,应按照规定附上财务和会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纳税人在规定的报告期内无法报告,则可以向税务机关报告以批准并推迟申报。
2.纳税申报的准备工作:
(1)做好年底的盘点工作,检查企业的资产和索偿要求,并及时准备材料以供主管税务机关审批需要批准的财产损失,并年内发生的财产损失主要包括:
①;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或人为管理责任等不可抗力,导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库存,金融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现金流失;
②;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产生的坏账损失;
③;库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由于永久或重大损坏而造成的长期投资和已确认的财产损失(请注意充分利用每个项目的永久或重大损坏);
④;因被投资单位的解散和清算而产生的投资损失(不包括转让损失);
⑤;可以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各种资产的估计损失;
⑥;因政府计划的搬迁,征用等造成财产损失;
⑦;国家规定允许不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之间直接借款损失。
⑵检查是否有应计费用和应计费用,并在12月及时进行补充应计,以确保应计和应计都应计。
①;检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并弥补折旧和摊销费用。
②;检查福利费和员工教育资金的拨备。这两项费用是法定费用,可以根据应税工资的比例在税前扣除。它们是企业的股权,应计入。如果工会资金没有支付,则不作任何准备。
(3)检查上一年的所得税申报信息(最好建立一个税收调整分类帐),以查找与当前税收申报有关的事项。主要包括:
①未发现的损失;
②税收调整事项,例如未摊销的启动费用,广告费用等。
⑷整理年度帐目,整理今年发生的税收调整,并注意它们。如果可以通过帐户处理,最好在年度结帐之前进行处理。
⑸注意其他税项的“合并结算”。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详细分类帐目的过程,在此期间发现的其他与税务相关的问题也应处理。如销售中遗漏的增值税;未按已交增值税额缴纳的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未及时申报的印花税。结算企业所得税后,税务机关还将检查并处理与税务有关的问题。
⑹在当年进行预付款申报时,应尽可能进行税收调整,而不进行税收调整。尽管税收调整不构成逃税,但这样做的好处是:它可以及时记录并反映税收调整事项。二是及时反映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⑺对于无法及时调整税收以进行预付款申报的事项,应养成及时记录的习惯。
⑻与公司所得税有关的主要税收法规,连同最新的此类税收法律,必须每年至少阅读一次。
⑼当处理某些事项与主管税务机关的理解或税务机关内部人员的理解不一致时,建议采用安全的方法。
3.付款方式:
公司所得税是每年计算的,但是为了确保及时,平衡地存储税款,公司所得税应在年度末和月底(每月或每季)分期支付。纳税人提前缴纳所得税的,应当按照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额预缴。如果难以按实际金额提前缴纳,可以缴纳前一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也可以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其他分期预付所得税的方法。一旦确定了预付款方式,便无法随意更改。
第四,纳税期:
每月或每季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并在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预缴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应在季度末后的15天内预缴,然后年度申报应在年末的45天内进行。税务机关应在5个月内解决和解问题,并将退还更多款项。
五,纳税地点: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本地支付。所谓“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管理的实际所在地。
如何填写每月(每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付款纳税申报表(类别A)?
1.此表格
适用于通过审计征税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和在中国设立机构每月(每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纳税人填写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月的最后一天(季度)。
年中开始营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纳税期限”是从当月(季度)开始到该季度最后一天的日期,应报告为从下个月开始正常。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的全名。
3.填写各列
1.纳税人的“根据实际付款额”第2行-第9行:填写“当前期间的金额”列,数据为每月(季度)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金额”列,该数据是纳税人属于该季度(或该月)最后一天的当年1月1日起的累计数字。纳税人的当期所得税退款(退款)是“累计金额”第9栏“补偿(退款)所得税”的数据。
2.“根据前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预付款”第11至14行的纳税人和“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付的预付款”的第16行的纳税人:填写那个报告该表中“当前期间金额”的第11至14和第16行的数据是从该月的每月(季度)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第四,填写报告
该表的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是从第1行到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预付款申报方法分别填写,包括由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施真正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9行;预付上年每月或每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在第11至14行填写;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付税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16行。
2.第二部分是从第17行到第22行。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写第18至20行;分支将填充第20至22行。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报告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成本(费用)。
3.第4行“总利润”:填写会计制度计算的总利润,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填写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估计利润。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6,第7行“所得税减免额”:填写当期享受的所得税减免的实际金额,包括过渡期的税收优惠。税收减免,小型获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的优惠。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而“此期间金额”列未填写。
8.第9行,“应缴(可退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予补偿(退还)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则不会填充“当前期间金额”列。
9.第1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10.第12行“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当前应纳税所得额。
季度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4每月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行,第13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缴所得税。
12.第14行“应付本月(本季度)的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月应付本月(季度)的所得税。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第16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税务机关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
第18行,“应由总部共享的所得税金额”:根据此表的第一个月(第1至16行),填写汇总纳税人总部的预付所得税金额以本月或本季度为基准机构按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
(1)根据总纳税人总部的实际预付款:第9行×总公司应分摊25%的预付款比例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预付总行额份额的25%
(3)纳税人总部总帐,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其他方式预付:总行的16×25%由总部总摊
15.第19行“中央税收分配的收入税额”:根据此表(第1-16行)的第一个月(第1-16行)填写纳税人总行总部本月或季度的金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
(1)根据总纳税企业总部的实际预付款; 9号线×中央财政集中预付税率25%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税收入的平均月额预付款的总纳税人总行:第14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预付款率的25%
(3)通过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付的总纳税人总行:第16行×中央政府集中分配的预付税率的25%
第20行,“分支机构的所得税金额”:根据预付款表的第一个月(第1-16行)(第1-16行)填写纳税人总行总部本月或季度的所得税金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股份的预缴比例计算。
(1)根据总纳税企业总部的实际预付额:9行×分行所占预付比例的50%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款的总纳税人总行:第14行×分行所占预付款比例的50%
(3)纳税人总行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预付的税款:第16行×分行所占预付比例的50%(分行应填写总行申报的第20行)分行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根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
第18行第22行“所得税的分配”:根据当前总行申报表“该分支机构的所得税额”的第20行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此表的第21行“分配比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