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滞纳金一般从应交所得税之日起计算*五分之一;
应在第五行中填写,金额应填写在“特殊业务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应税毛利率
在房地产业务改革和增加后,预售产品时会预收房款。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将不含增值税的营业税作为企业所得税预评估的基础。
例如,如果一个地级市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第三季度收到预付款1000万元,那么纳税人应在第三季度预付企业所得税:
1000万元÷(1 + 11%)×10%×25%= 22.25万元(毛利率按国税发[2009] 31号规定计算)。
如果属于某个旧房地产项目,且该项目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1日之前,则可以选择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并预缴企业所得税:
1000万元÷(1 + 5%)×10%×25%= 23.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