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应该是付款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贷款:现金/银行存款
首先,您必须去银行开一个减税账户,然后去税务局备案。将来,您只需在线上声明即可将其提取。他会自动从银行扣除钱,因此您必须确保减税帐户中有足够的钱。充电。
如果是公司,则按月申报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无论您是否有收入,都必须申报。报告期通常在每月15日之前。。
公司所得税按季度预付款支付(因为您要查询增值税,所以我认为您的公司所得税也应以国家税支付)。通常是在该季度(4月15日)之后的每个月的15日之前7月15日等)。
如果是自雇或独资经营,则是个人所得税,每月支付一次。这是地方税。另外,地方税必须支付城市建设和维护费,教育附加费以及地方教育。附加费等请咨询您公司的高管,以查看他为您公司批准的税种。他要求的任何东西都必须报告,因此请务必清楚地咨询第一份声明。
示例:也被视为销售,但是公司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我们可以总结以下几点:
1.被认为是不同的销售情况。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到企业所得税的认定销售额与增值税的销售额有所不同。主要区别在于:以增值税出售的商品是自产,加工和购买的;和企业所得税主要具有仅对自产产品被视为销售的问题。此外,增值税作为销售行为的扩展范围也比企业所得税的扩展范围大。对于相同的行为,公司应区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不同处理方式。
2.注意所得税的处理时间。根据上述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资产处置的所得税处理规定。如果1天后仍未进行税收处理,则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3.员工福利被视为销售会计问题。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福利核算的自产商品和委托商品之间存在差异。个人福利被理解为用于个人消费,货物被发送给个人雇员,并且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以获取收入。如果用于集体福利(例如员工食堂或浴室),则不会在会计中视为收入。
增值税与公司所得税无关。公司所得税和增值税适用于不同的征税对象,没有双重征税的问题,两者概念不相同。
1.公司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款。这是对企业收入的部分税。也就是说,国家通过税收直接参与企业纯收入的分配。它是一个这种直接税,企业所得税的承担者是本身具有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2.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增值征收的税。尽管增值税是由生产商或运营商收取的,但从税收角度来说,这是一种间接税。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的最终增值税是消费者。
由于增值税实施了基于特殊增值税发票的扣税系统,因此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更高级别的会计处理,并且需要准确计算销项税,进项税和应纳税额。
但是,实际情况是许多纳税人无法满足此要求。因此,《中华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根据业务规模和合理核算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规模纳税人。
扩展数据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91号令):发生增值税的义务有:
(1)应税销售发生的日期,收到销售收入的日期或获得销售收入的凭证;如果首先发出发票,则为发出发票的日期。
(2)进口货物是海关进口之日。增值税预扣义务发生的时间是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发生之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实施办法》附件一第45条第(2)款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办法
如果纳税人采用预付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和租赁服务,则其应纳税额将在收到预付款之日发生。在此示例中,公司A已收到付款并开具了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是开具发票的日期。
2.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无论是收款还是支付,均视为当期收入和支出。
不属于当期收支,即使在当期已收付款,也不会被视为当期收支。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1.关于确认租金收入: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提供使用固定资产,包装物或其他有形资产使用权的企业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在承租人按规定支付租金之日确认。在交易合同或协议中实现收入。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租赁期为一年,且租金是一次性支付的。
根据《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的收支相抵的原则,出租人甚至可以在租赁期内将上述收入分期计入相关的年收入中。在此示例中,合同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期,并且按照权责发生制,应将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分配到每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