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没有个人收入调整税。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86年《国务院关于调整收入的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暂行规定》以及1980年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个人所得税法》。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有偿的薪酬金额超过4,000元(包括4000人民币),并从必要的支出中扣除收入的20%,然后分别为20%和30 %是用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
张老师的个人所得税:4000 *(1-20%)* 20%*(1-30%)= 448(元)
因此,税额为4000-448 = 3552(元)
税收起征点是3500纳税=应纳税所得额全额*税率-快速扣除实际工资=应支付的工资-四金-已缴税的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应支付-四金)-3500扣除标准:税收
确实没有具体的时间,这可能取决于经济发展情况!请参阅下面的
税收发展年表
个人所得税
到1980年9月1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那时起,中国建立了个人所得税制度。
1986年9月,针对中国国内个人收入的巨大变化,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整税暂行条例》,规定了统一的个人收入调整税。公民的个人收入。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 {}}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税法第四条个人所得税免征“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2年1月1日,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摊了个人所得税收入。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届会议对修正《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进行了投票。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免税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08年对储蓄存款的利息暂免税的个人所得税
2010年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个人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