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无偿划拨的固定资产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稳岗补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提问时间:2020-04-29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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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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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划拨给企业的科技资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一般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收到有关政府扶持资金时,可以参照以下几种方法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款:补贴收入

另外,您可以参考以下信息: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

示例:1月1日20 * 1,政府为A公司(同日结算)分配了500万元人民币的财政拨款,这需要购买1台大型科研设备;自我控制。在2月1日20 * 1,企业A购买了大型设备(假设不需要安装)。实际费用为480万元,使用寿命为10年。2月1日20 * 9,A公司出售了该设备。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实际上在20 * 1月1日收到了财政拨款,并确认了政府补贴:

(2)设备购于2月1日20 * 2:

1.处理余额。需要结余或部分结余的,应当从“递延收益”中扣除待结余;不需要上交的余额应记入当期营业收入:

2.分配递延收入。从2月20日* 2开始,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期:

(3)20 * 9月1日,出售设备,转售递延收入余额: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政府给的财政补贴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关于特殊用途金融基金企业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简称《实施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特别关于使用财政资金处理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如下:

1.企业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资金,应计入总收入,视为非应税收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收入金额从总收入中扣除:

(1)企业可以提供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支付文件;

(2)分配资金的财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对资金有特殊的资金管理方法或特定的管理要求;

(3)企业应分别核算资金和资金产生的支出。

2.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支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支出形成的资产,其计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扣除折旧和摊销。

3.企业处理了符合本通知第1条规定条件的非应税金融资金后,五年之内(60个月内)未发生任何支出,也未将其退还给财务部门或其他支出资金在获得资金的第六年,应将政府部门的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总额中所包含的财政资金支出。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26条

企业的以下收入是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利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27条

企业的以下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

第28条

符合要求的小型且盈利的公司将按20%的减免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29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决定减免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份额的部分。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免征费的,必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30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的以下费用: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

(2)为国家鼓励安置残疾人和其他就业者而支付的工资。

第31条

国家需要以关键方式支持和鼓励的从事风险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可以根据投资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扣除应税收入。

第32条

无偿划拨固定资产需要缴纳税吗

公司A和公司B均为国有独资公司,其投资者为地方政府。为促进行业管理,当地国资委发布了股权转让文件,将其在B公司的股权免费转让给A公司,使B公司成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乙公司已经经历了工商变更的程序,例如股东变更。A公司免费获得国资委分配的股权涉及哪些税收问题?

公司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规定,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免费获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接受捐赠收入,并根据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由于国资委是政府部门,因此它不属于企业,组织和个人。甲公司获得国资委分配的自由权益不属于捐赠收入。

根据以上分析,甲公司获得国资委分配的自由权益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总收入范围,因此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企业年报会计准则执行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 60号),捐赠和债务免征企业按照会计准则,符合确认条件,通常应确认为当期收入。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其控股子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捐赠,则从经济本质上判断,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投资应视为股权交易,相关的利润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A公司获得了国资委的股权自由转让,从经济实质来看,它属于国资委对企业的资本投资,并计入资本公积。

A公司的会计分录是:

借款:长期股权投资-公司B

贷款:资本公积

B的会计分录是:

借入:实收资本-国资委

贷款:实收资本公司A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账户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企业实施“两条规则”并激活新的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储备”如果两项的总和大于原始的贴花资金,将添加额外的补贴邮票。

因此,甲公司将分配的股本分配至资本公积,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总额将增加。当公司A激活新帐户时,这两个总额如果它大于原始的贴花资金,则额外的部分需要补贴邮票。

那么,免费收购公司A在公司B中的股权是否是公司合并?是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函字[1988] 25号)“由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国有或集体企业合并。 ,其中合并单位的资产是根据总资金计算得出的对于贴花,接收单位不再补贴合并资金的邮票,而是补贴合并资金的邮票吗?

《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和国有企业合并资产管理局暂行办法》(天教经[1989] 38号)第1条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的行为,导致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更改其法人实体。未通过购买实施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受本办法的约束。第四条规定,企业合并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承担债务的类型,即资产和债务相等时,合并方在承担合并方债务的前提下接受资产; 2.购买类型也就是说,合并投资购买合并方的资产; (三)吸收股份,即合并企业的所有者将合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权益进行合并投资,并成为合并企业的股东; 4.举行形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获得控制权并实现合并。

因此,甲公司从国资委免费收购乙公司的股权不是企业合并,也不适用国税函字[1988] 25号的无补贴规定。

如果甲公司可​​以获得特殊批准文件,则类似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免征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增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有资产转让”(国税函[2001]10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国有资产自由转让中国国家建筑工程总公司增加资金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函〔2011〕No。 226),可以免除资本公积金的增加征收印花税。

假设在公司A收购公司B的股权时,从经济上确定它不属于国资委的资本投资,公司A应将其确认为当期损益。甲公司取得的国资委股权转让文件涉及乙公司的股权转让。《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产权转让文件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和分割所形成的文件。国资委转让文件不是财产转让文件,也不应该是基于财产转让文件的贴花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