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是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从月收入中扣除支出3500元后的工资和薪金所得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说明:工资和薪金收入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薪金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住宿或接受津贴。与就业相关的收入。
(1)根据有关税法,法规,按照应纳税额发生的实际时间领取工资,并按月收取。
(2)因此,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期间不同于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会计期间。例如,3月的工资在3月初支付,2月的奖金在3月中旬支付。这两项都是税法规定的从3月起的应纳税所得额,在4月的申报期内应纳税。
(3)申报时请注意填写税法意义上的“申报期”,否则系统将自动计算滞纳金。
希望能帮助到你!
根据我多年的税收经验,我的答复如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今年1月发放的4,000元奖金应纳入2019年个人所得税的汇款范围,因此应将4000元分摊到12个月,然后从个人所得税工资中扣除起点收入找到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使分摊后,您的雇员的薪水仍然不到5,000元,也不会产生个人所得税。
2.有一项新政策提醒您:如果您公司的雇员提高工资,他们的收入很可能会超过5,000元,并会产生个人所得税。但是,今年新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方法允许对抵押贷款,子女的入学率,父母的抚养,个人继续教育和重大疾病进行税前扣除。您公司的员工每个都下载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他们可以通过声明税前扣除额来解决问题。太。
3.如果某些老员工的工资较高,他们还可以支付更多的“五险一金”,或发行股票,组织出国旅行等活动,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并减少支付个人所得税,它并没有改变雇员的福利,但是减少了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