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规定,直接支付应纳税所得额的单位和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在此示例中,购物中心不是通过出租场地来支付个人收入的单位,因此没有预扣义务。
你好!
从事场地租赁的个体家庭根据财产租赁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的
执行规则规定,财产租赁收入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获得的收入。
谢谢!
1.根据财税[2003] 16号第三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转让或债务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可以弥补营业额的差额。如果您租赁土地然后再转租,则它不在营业税法律和法规的范围之内。您应该根据收取的总价款和额外费用的5%计算并支付“租赁业务”营业税。
2.城市建设税是根据营业税的7%计算和缴纳的
3.计算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并按营业税的4.5%缴纳
4.房地产税是根据转租差额按12%的税率计算和支付的
5.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照单位税额计算并缴纳的。您所在市场中特定单位级别的税额应咨询芙蓉区地方税务局。
6.根据获得的租金收入和已付的租金收入,以0.1%的税率计算和支付印花税。
7.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租房屋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出租房屋的个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当按照“房屋租赁收入”的项目计算缴纳。但是,在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付款凭证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转租收入中扣除由获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某些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调整了抵扣顺序:1.物业租赁过程中支付的税费; 2.支付给出租人租金; (三)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 4.税法规定的费用减免标准。
因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支付给房屋的出租收入租金减去2000年以上的税款)*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