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 39号公告”)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令人心动的亮点之一是允许生产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将当期应交税额减去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这是一项额外的扣除政策。但是,您知道十个细节吗?让我们一起学习。
首先,请注意政策实施期
是从2019年4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其次,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简称四项服务)拥有
销售收入的纳税人占总销售的50%以上
第三,区分不同的建立时间
在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的2019年3月31日之前确定的纳税人销售额(如果营业期少于12个月,则以实际营业期为准)符合上述要求减免税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之后成立,且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的销售额均满足上述要求。加税从注册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信用扣除策略4是确定信用扣除策略的应用之后的确认的连续性
本年度无任何调整,无论其是否适用于接下来的年份
根据上一年的销售额计算
第五是准确计算基数
根据目前进项税减免的10%
不能从销项税中扣除的进项税部分
不能用作应计基础
应相应调整进项税额,以减少额外的抵免额
需要区分六个点
扣除前的应纳税额为零
扣除前的应税金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的可扣除加税额
扣除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扣除额加扣除额
七个必须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商品和服务,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于附加信贷政策
兼职出口商品和服务,跨境应税行为
并且没有办法划分无法累计的进项税
需要根据政策删除
八是分别计算额外的功劳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额外扣除额
应计,贷项,调整,余额等的变化。
九是第一个表单声明
当年确认额外信贷政策的首次应用
提交“适用的加减政策声明”
同时运行四个服务
根据四种服务中收入比例最高的业务,检查表格以确定行业
十个开始和结束
超额信贷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累积其他抵免额
额外抵免额的余额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