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税金

提问时间:2019-10-1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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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0-1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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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教一下 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1-税率)这个为啥不是(材料

这是消费税的应税价格。

为什么这道题目里面卷烟厂卖卷烟不用批发环节的消费税5%%,而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的复合税率?

我曾经像你一样,对此感到非常困惑。后来我学会了一段时间。香烟是特殊商品。对生产,销售,零售,批发等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门规定。卷烟的“批发”链接是指已获得“批发许可证”的企业销售卷烟的链接。批发许可证的卷烟生产与“批发环节”无关。此外,具有“批发许可证”的公司将香烟卖给另一具有“批发许可证”的公司(即批发商将香烟卖给批发商),并且不缴纳消费税。因此,仅在持有“批发许可证”的公司向没有“批发许可证”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卷烟时,才发生卷烟的“批发”链接消费税。

我为您举例说明一个先前的问题,您完全理解:

某城市烟草集团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 20110年3月,公司购进税烟7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S企业加工600个标准容器的A类卷烟,S企业每箱收取加工费1000元,S公司处于正常时间表。集团公司收回了250盒经加工和生产的卷烟。集团公司向烟草批发商W企业出售了20盒烟,取得了含税收入80万元;向零售商A商店出售了80盒,获得了320万的免税收入。元;与T公司合资100盒,建立烟草零售分销商G公司。

正如您从上述问题中所看到的,集团公司持有“批发许可证”,因此可以确定他是批发商。他向W公司出售香烟。由于W公司是批发商,因此不必付款。另外,香烟是由S公司委托的,消费税是由S公司代扣的。回收后,将其直接出售给W企业,而无需支付生产和销售的消费税。

当他向零售商A商店出售香烟时,他属于“批发环节”,并在批发环节上支付消费税。此外,由于是在恢复委托加工后直接加工的,因此无需支付生产和销售环节的消费税。 。

最后,他与其他公司成立了烟草零售公司。由于它是作为“零售”公司而不是“批发”公司成立的(也就是说,没有“批发许可证”),因此它属于“批发链接”。但是,有必要支付批发环节消费税;另外,由于在恢复委托加工后直接出售,因此不必为生产和销售缴纳消费税。

如果上面的例子不够清楚,请看以下例子:

烟草和酒精批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从事以下业务:{{} } 1。向批发公司A批发B品牌的卷烟1000支,特殊发票注明销售额50万元;

2.向烟酒专卖店零售B品牌卷烟2000年,开具普通发票,上述销售额为105.3万元。

......

以上主题首先明确指出该经济实体是“批发商”,而他的(1)业务名义上被描述为“批发”业务,但公司是批发商。因此,它不属于“批发环节”,也不需要对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 (2)业务被描述为“零售”业务,但专卖店不属于批发商,因此仍被视为“批发链接”。批发环节消费税应征。

通过以上两个示例,可以知道这是否是“批发链接”,它由公司的属性确定。

和您提供的示例中,标题说明他只是一个卷烟工厂,而不是批发商或批发业务,因此,当他出售卷烟时,不必按“批发”链接已经处理。即使标题中要出售的业务被描述为“批发”,也无法根据“批发链接”来计算消费税。

如果问题是关于“批发链接”问题,他将特别指出XXX卷烟厂也从事批发业务,或者XXX卷烟批发商,或者XXX集团有批发业务。执照。如果没有这样的“实施”,将根据一般的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处理。

如果我不太了解,请再次询问。

委托加工物资为什么要交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消费税的征税是在生产过程中而不是在流通过程中进行,即征收多少。但是,由于消费税是从价税,销售要比生产成本客观,因此,对于一般商品,应税商品销售时,对销售征收消费税。但是,应该强调的是,销售时征收消费税不会改变生产链中消费税的征税性质。不难理解为什么消费税纳税人只有工业企业,却没有商业企业。这不同于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原则。

根据上述“对生产环节征税”的原则,委托处理回收材料,

1。如果直接用于销售,则回收的材料已经在生产中。也就是说,税收被委托给加工阶段。因此,在物料被回收和出售后,它不在生产链中,而是处于流通阶段。它不再是消费税的应税商品。因此,回收的物料应支付的消费税应包括在回收中。材料成本。请注意,由于回收物料的生产不是企业自己完成的,因此消费税不能包括在“主营业税及附加”科目中,而应包括在物料回收成本中。

2。如果需要连续生产,则委托加工阶段和回收后继续生产阶段都是生产过程的一部分,应对整个生产链征税。因此,此时回收的物料的消费税应包括在消费税帐户的借方中,以便在完成上述生产过程后,应在纳税时扣除应纳税额的一部分。销售,从而避免了重复征税。在这一点上,它有点类似于增值税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