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采用分发处理方法。
(2)
企业采用处理来料的方法。
应付增值税= 82×500×17%= 6970
可以看出,对于企业A而言,在现有条件下采用进料处理比分发处理更具成本效益。
(3)
B公司采用分销处理方式
应付增值税= 50×1250×3%= 1875
(4)
B企业采用委托处理方法
应付增值税= 0 = 0
通过计算和比较企业B回收的成品成本及其应缴增值税,
可以断定B企业选择委托加工方更具成本效益,因为该产品的加工方法比分销的方法更好。
任何业务活动都不能仅以税收作为唯一标准。
这个计划的思想是:首先,初期支出大,而后期则小。这样,在早期支付的税额较少,而在接下来的几年支付的税额更多。使用递延税制思维进行规划。
可以通过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期限来完成。最新政策是:
财税[2014] 75号,关于完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IV。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缩短折旧期限的,最低折旧期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规定了折旧年限的60%;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法,则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计法。除本通知第一条至第三条规定外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问题,应继续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执行。用于生物制药,特殊设备制造,铁路,造船,航空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62014年1月1日之后企业在该行业中新购买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期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方法。
75号同步文件:合格的企业:对于上述六个行业的小型微企业,2014年1月1日之后研发与生产和运营共用的新购置仪器设备100万元单价超过一百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也可以在加速折旧完成后使用加速折旧的方法。通过更新设备进行规划等。
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