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我们只能在合同上找到解决方案,因为税务机关通常会根据实际业务活动收取税款。
明星根据“工资收入”支付合同影视公司的固定工资;
星酬,即商业广告收入,根据“薪酬收入”支付;
星会赢得签约电影公司Incentives的股权,并根据“薪金和工资收入”纳税;
明星的外国投资所获得的股息按照“利息和股息股息”征税;
明星根据“个人”建立独资工作室的收入。工业和商业家庭的生产和经营收入已支付;
星辰获得的报酬是根据“报酬收入”支付的;
来自明星肖像权的收入是根据“特许权费”支付的;
明星个人财产租金所得的收入应根据“财产租赁收入”征税;
明星出售财产和股权的收入是根据“财产转让收入”支付的;
星级奖励收入,根据“意外收入”税;
......
由于明星的收入渠道复杂多样,使得他们的税收难以计算。而且,由于影视行业的“潜规则”,明星们也有多种避税方式。
例如,当采用多阶段合同时,如果某明星获得1000万人民币的报酬,而直接付款,则适用税率为0.4,则快速扣除额为7000,应交税金319.3万元。劳务费68.07万元。
但是,如果这1000万,则按照多阶段合同付款(例如五次付款),每200万应交的税金是633,000元,是前者的五倍是3165,000元。 28000元。
例如,明星也可以要求制片人支付“税后工资”,将其转换为权益,甚至可以让某人放弃国籍并建立信托。例如,某明星的单笔收入为50万元,按应缴的个人劳动所得税为15.3万元;但是对于高额的税费,明星们经常要求生产公司按照税后金额全额支付。例如,某影视公司必须向明星支付5,000万美元的税后工资,但实际上,根据税法,该公司实际支付了73,519,117.65美元,税款高达2300万元。
“实际上,演员很少而且从不缴纳所得税。经纪人和生产商一直都在为他们的税后收入进行谈判。应在演员工资和税金问题上严格管理,制片人为演员缴税。不合理或非法。”
明星的大部分收入是劳动收入:
,计算基数:
1,少于4,000元,扣除800元手续费:
应税收入=收入-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