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软件认证意味着具有软件企业认证和软件产品认证,并且软件产品享受实际增值税
3%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可享受两项免税,三等分和雇员教育费。
双软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软件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是:
经认证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根据实际金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确定了中国新成立的软件生产企业之后,从获利年度开始,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免企业所得税。
2.软件产品注册生效后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注册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至2010年底,将对销售软件产品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自己开发生产此后,当增值税实际税负中超过3%的部分应采用立即征税和退款政策。退税款由企业用于软件产品的研发和复制的扩展。不视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希望采用!
在获得“双重软件认证”之后,国家对软件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软件企业人员的薪水和培训费用可以直接计入成本;
2.公司所得税享有两项免税和三等分;
3.增值税是由普通纳税人自行开发和生产的软件产品征收的,税率为3%(通常为17%)。
因此,软件公司和准备申请双重软件认证的公司应注意以下要求:注意:
1.“新建企业”是指2008年以后获得四川软件企业证书行业证书的企业;对于2008年之前成立的企业,必须在12个月内获得四川软件企业证书,并且企业享受其他税收优惠。
2.不能同时享受软件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优惠政策。自2008年起,软件公司享受半价折扣时,将全部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
提交材料:“企业所得税减免申请表”和“企业所得税减免批准表”以及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四川省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证书;
2.减免税申请(注明营业执照,获得软件企业的时间,软件产品认证证书,主要业务,主要产品以及减免税的期限)
3.企业获利之前每个亏损年度的保证报告;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章程副本,验资报告副本;
5.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和损益表;
6.研发费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