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总额
= 1975-1418-105-17.8
= 434.2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 434.2-5.2-50 + 2-10
= 371万元
应付所得税= 371 * 0.25 = 9275万元
预缴所得税= 810,000元
补充所得税= 92.75-81 = 1125万
(1)收入项目= 1800
销售收入:1800,美国国债收入100免税
(2)扣除项= 1000 + 15-91-22-6-10 + 50-50 = 885
工资减免减少了15
商务招待费扣除额减少91。商务招待费是按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的五分之一中的较低者扣除的,可以扣除9
员工福利减少了22,员工福利被限制为工资的14%,等于28
未调整学费教育受薪的限制为工资的2.5%
公会资金减少6,扣除限额为工资的2%,等于4。
将滞纳金减少10,并且任何罚款(商业罚款除外)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如果研发费用未构成无形资产,则将研发费用增加50,额外扣减50%,并将额外无形资产扣减15%
捐赠支出未调整,捐赠支出的上限为会计利润的12%,在这个问题中,会计利润= 2000-1000,限额为120
广告费用扣除额减少了50。本年度广告费用扣除额的上限是销售收入的15%,未扣除的部分将在下一年结转。
(3)税收抵免= 500 * 10%= 50
环保,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设备支出可以按投资额的10%计入所得税,如果该额度不足,则将在接下来的五个纳税年度中继续计入
公司的税费=(1800-885)* 25%-50 = 178.75
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 30 * 25%= 7.5万元。
第二季度的预付企业所得税= 50 * 25%-7.5 = 50,000元。或20 * 25%= 50,000元。
第三季度的预付企业所得税= 80 * 25%-7.5-5 = 75,000元。或30 * 25%= 75,000元。
第四季度的预付企业所得税= 95 * 25%-7.5-5-7.5 = 37,500元。或15 * 25%= 37,500元。在
年末进行了以下调整:
①隐瞒收入而少付的增值税为11.7 / 1.17 * 17%= 17,000元。如果再加倍,将处以34000元的罚款。这24000元要加税,即应纳税所得额增加24000元。
②广告费税法规定扣除15%的收入,扣除上限= 950 * 15%= 142.5万元。实际支出148.5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的,应当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增加148.5-142.5 = 6万元。
③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之间的借款利息应予以资本化并计入在建工程,但不计入财务费用。 6.4万元的利息是10每月应资本化,应资本化的金额= 6.4 * 10/12 = 53,300元。由于所有企业均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53300元。
④以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商务娱乐,最高不超过收入的0.5%,20 * 60%= 120,000元,950 * 0.5%= 47,500元,扣除47,500元应税收入= 20-4.75 = 152,500元,应实际扣除200,000元。
⑤以上①②③④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3.4 + 6 + 5.33 + 15.25 = 29.98万元,应交所得税= 29.98 * 25%= 74.95万元。
即应在年底缴纳企业所得税7459万元。
(注:在这个问题上,对于由税务局,本身还是由公司发现的隐瞒收入,没有进一步的解释。如果税务局发现了隐瞒的收入,则不能使用100,000元的收入。作为广告费用以及商务款待扣除的基础,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在基础中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