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商品出售给沃尔玛和其他大卖场。沃尔玛和其他大卖场将根据月销售额的2%-5%收取返点。大型超市通常会向我们的供应商开具发票。“佣金”和发票的类型为“普通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服务业发票”,沃尔玛有特殊的“其他收入发票”,并带有国家税务监督印章。
我们的供应商通常根据收到的“回扣”或“佣金”发票记入销售费用。
如果大卖场与我们的供应商合作按照国税函[2006] 1279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我们的供应商进入该帐户不会有税收风险,但实际上该值将根据红色字母中的值增加税务发票还有太多其他条款。大卖场担心麻烦,不愿花时间去做程序,不合作。
-
目前,我们的供应商面临的问题是,在收到超市回扣发票后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我个人了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的折扣和折扣贴红字的特殊税收发票问题的公告(国税函〔2006〕1279号),卖方可以使用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有关规定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红字的专用发票。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商品供应商收取商业企业部分费用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各种收入均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以上两个文件实际上是增值税文件。只要我们的供应商不违反规定并支付较少的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税项后扣除销售退税。商店发出的“回扣”或“佣金”发票都是经济业务真实的证明。
仍然有一个问题。销售返利是否会减少企业的收入。我无法确定收入是否会减少,这会影响商务娱乐和广告费用的税前扣除!为什么
退税发票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它与业务活动无关或超出限制吗?
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仍值得商bat。但是至少,增值税是不正确的。仅当发生实际销售时才能开具销售发票,并且回扣应基于红字发票折扣,退货处理和红字通知。
如果检查国家税,那是很大的风险。
发票是销售折扣吗?什么是折扣?----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例如商品的品种和质量,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而应退货但不退货的,则买方可以享受价格的额外折扣。与销售量挂钩的退税品种质量是否令人满意?不
开具红色字母作为发票吗?----是否有实际退货行为,是否有实际退货行为,货物是否已退回仓库?没有
发票是销售折扣吗?-----一般的付款结算和返利时间不一致。作为供应商,如果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发出销售折扣,则该项目无法注销。供应商既无法注销商品,也无法获得普通的增值税发票,这有点损失对于与销售量相关的
折扣,超级市场不能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而只能开普通发票-因为该折扣不属于营业税服务,而是由双方的购买和销售过程产生的,仅普通发票可以签发增值税发票可以视为特殊待遇
1279号通函是您开具红字发票的基础。如果商家向您开具普通发票,则您只能打开与商品数量和金额相关的项目,例如促销费用。您可以在推广费用中扣除所得税之前扣除。
带有“回扣”和“佣金”的销售发票就像戴胸罩的男同性恋者一样,不加描述,不可能进行税前支付,如果按照旧的发票管理方法,则是“未成功获得发票”,应该被惩罚是的,我不知道新方法。服务业发票的“回扣”也是如此,“佣金”也是免税的,但恐怕与业务实质和合同不一致,因此行不通。
这是根据第1279号规定执行的正确方法。如果您感到烦恼,可以直接收取下一批货物的费用,并在下次发票时直接扣除发票的金额。
问题:我们单位最近获得了返利收入,并且进项税已按照规定转出。我们是一家防伪税控企业,我们实施了一台具有多票的机器(所有机器均通过机器开票)。如果我们开具普通的增值税发票,则在提交税款时将产生销售收入,并将退还销项税。请问应开具哪些发票以获得退税收入以及如何报税?
根据(国税发〔2004〕136号和(国税函〔2006〕1279号)所述),商业企业不得开具商业企业从供应商收到的退货收入发票。 ,但供应商应签发。使用红色发票,接收方可以使用该红色发票抵销当期增值税的进项税并抵销当前的销售成本。<国家税务总局2009/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