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在转移给U的600万净收入中,有500万免征了企业所得税,其余的100万减半并计算为50万。
公司未进行会计处理,这意味着公司未进行任何会计记录,并且600万未计入9200万的年收入中。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调整50万元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为免税收入,应税收入减少41W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0条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所述的合格技术转让收入应减免。所得税是指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征收。
因此,这种技术转让也可以减少45W
3)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行业保险基金应当属于商业保险中的财产保险。这种财产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并将应税收入减少20W
4)出租给商业用途的固定资产根据租赁期平均扣除。减少5W
5)直接捐赠给接收者的捐赠不能被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可以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扣除。
这是不可抵扣的哇。应税收入增加20W
应税收入= 200-41-45-20-5 + 20 = X
应付税费= X * 25%=
我在CPA税法书中看到的是,税法没有具体规定,但这没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有关企业减免的有关问题合格技术转让收入的所得税现通知如下: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4)款,享受优惠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技术转让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优惠技术转让的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2)技术转让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内;
(3)国内技术转让已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部门的认可;
(4)技术转让已获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认可;
(5)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计算:
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双方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格,但不包括设备,仪器,零件和原材料的销售或转让产生的非技术收入。与技术转让项目不可分割的收入,例如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不应计为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无形资产的税基减去在资产使用期间计算的摊销扣除额。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可扣除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以外的各种税费,合同签订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和其他费用。
3.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并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分别计算技术转让收入并合理分配企业的期间费用;未经单独计算,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收入带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IV。如果企业转让技术,则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报告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