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月收入已超过2000,并于2008年3月1日开始实施上调标准,以前为1600。也就是说,低于该门槛,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金额=(应税收入-扣除标准)X适用税率-快速扣除,快速扣除如下:
1不超过500元部分,税率为5%,速扣除为0;
3大于500元至2,000元,税率是10%,速扣除25是
3大于2000元至500元,税率是15%,速扣除是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税率为20%,速抵为375
5超过2万元至20,000元,税率为25%,速算为扣除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税率为1375
6,税率为30%,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税率为3375
7,税率为35%,快速扣除为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人民币,税率为40%,快速扣除为10375
9为超过10万元,税率为45%,并且快速扣除是15375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扣除标准3500元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