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不影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计划管理,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以尽可能减轻税负,以获得TAX XAVINGS的税收优惠。它早已存在,但“税收筹划”在社会上得到了法律的承认,并且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最典型的是20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个案例。 1935年,英国上议院汤姆林先生反对“税务总监诉文公大公”的案件,法律承认当事人已经达成了依法低估的税收。他说:“任何个人都有权自行安排。根据法律,职业生涯可以减少税收。为了确保这些安排带来的好处......不能强迫他支付更多税款。“汤姆林爵士的观点赢得了法律专业,这是第一次使税收筹划得到法律认可。后来,英国,澳大利亚和美国在未来的税收法学中经常引用这种原则精神。从那时起,许多税务专家和学者不断发展深入和广泛的税收筹划相关理论研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已经成为纳税人财务管理或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别是在过去的30年里,它在许多国家的发展更加繁荣。正如南加州大学的WB Meggs博士在会计方面所说:“美国联邦所得税已经变得如此复杂,以至于它为公司提供了详细的税收筹划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几乎所有公司现在聘请专业的税务专家来研究公司主要业务决策的影响,以及合法减税的计划。与此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了关于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文章,出版物和书籍。这进一步推动了税收筹划研究的发展。例如,以提供税务信息而闻名的Bu-reau公司定期出版两本着名的国际税务杂志。一个是国际税收管理论坛,另一个是国际税收筹划审查。这两本杂志中有相当多的空间涉及税收筹划。例如,1993年6月出版的专着是关于国际房地产的税收筹划,涉及13个国家,包括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荷兰,英国和美国。 。另一家着名的伍德沃德费勒国际出版公司(纽约,伦敦,多伦多,悉尼,东京等)于1989年发布了“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税收)。“多国公司规划”。书中提出的论点和税收筹划技术在一些跨国公司中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一些专着没有以“税收筹划”命名,例如Hovas出版的“国际税收(1997)”,总共有894页,所有这些都是国际税收规划。该书引用了包括中国在内的38个国家和地区的信息。在西方国家,税收筹划几乎是税收筹划(也称为节税)。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税收筹划仍然鲜为人知。它近年来才逐渐被人们所熟知,理解和实践。 。正如改革开放初期一样,关于避税问题的讨论,人们对税收筹划非常敏感,特别是政府部门和新闻出版单位。关于税收减免的文章和作品,他们担心其负面影响(如减少政府收入等)。他曾几乎进入“冷宫”,直到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税收储蓄有了真正的认识。减轻税收负担的节税措施将导致政府税收直接减少,但另一方面,它也将有助于发现税收制度和政策的缺陷和漏洞,从而促进税收制度和政策的改善。税收制度,堵塞漏洞,加强收集和管理。与此同时,人们逐渐认识到,税收筹划不仅符合国家税收立法的意图,而且是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必然结果和具体表现,是保障纳税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合法权益。当然,在中国税收筹划的短暂历史中,它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税收筹划阶段和逃税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逐渐意识到纳税人可以避免税收负担和其他非法手段
应该是张忠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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