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规定,预售期应预缴企业所得税=预售开发产品收入×估计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根据新规定,应预缴企业所得税=(预售开发产品收入×估算的应税毛利率-扣除标准调整期支出后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率。
《跨区域经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总行,分行位于税率不同的地区,总行应首先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的方式,然后遵循第19种方法第三条规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个因素及其权重,在计算出不同税率的地区性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之后,根据总公司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分行
您提到的多缴税款,税务机关原则上不退还税款,而是扣减税款。